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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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8,619,143.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1,288,619,143.44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8,861,914.34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442,355,724.17元,减去因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而派发的现金红利354,624,897.25元,2019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47,488,056.02元。2019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0,908,565.49元。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19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47,488,056.02元。
结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上市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655,662,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2019年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择机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1)】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19年度,公司按规定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自查并出具了《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和执行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视源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视源股份《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针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认为:视源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视源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保持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基本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无异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一)2019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或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二)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相应的审批、披露要求,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以确保批准期限内任一时点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控制财务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在保障正常的经营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办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子公司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进行低风险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视源股份在保证自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视源股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8)】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涉及副董事长刘丹凤的亲属,关联董事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3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79,500股,占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655,662,399股的0.0274%。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79,5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合计113名激励对象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79,5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涉及副董事长刘丹凤的亲属,关联董事刘丹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3人,未发生《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合计113名激励对象在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解除限售179,500股,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个人绩效考评非“优秀”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800股,回购金额合计为2,608,594.8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以调整回购价格后的回购金额为准。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评非“优秀”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24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800股,总回购金额为2,608,594.8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分红机制,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以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的要求和广大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的意愿,利润分配政策持续、稳定、积极、合理,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告编号:2020-031)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655,659,580元减少至655,568,599元。根据公司注册资本拟减少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则的最新修订,公司拟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最新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12、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9、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10、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1、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3、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中,职工监事张丽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1】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019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或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有利于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同意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经营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或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8)】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
(十七)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本次涉及回购监事张丽香在担任监事之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监事张丽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评非“优秀”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24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以对应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3,800股,总回购金额为2,608,594.80元。若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以调整回购价格后的回购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告编号:2020-031)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则的最新修订,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公司修订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最新修订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41,830,400.00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15,740,745.25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 年3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79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204.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9年3月2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合肥视源领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视源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签署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204.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73.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17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2017年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调整: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国际(BDO International)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 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黄春燕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黄志业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耀华
■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业务占用的额度)。各公司可根据银行具体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滚动使用,以确保批准期限内任一时点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信用证、出口打包借款、出口押汇、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保理、银行信贷证明、订单融资、资金业务、提货担保、外汇衍生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待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相关手续,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本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规模增长,公司面临的汇率敞口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敞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在2020年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下转1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