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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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振发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27,740.0050万股,拟分配现金股利12,760,40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拟转增股本166,440,03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4,384.0080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在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及转增股本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以及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本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林振发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1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2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1、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2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一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以上第1、3~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2~10、1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以上第5~11项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5、8、9、11、12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第10、11项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27,740.0050万股,拟分配现金股利12,760,40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拟转增股本166,440,03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4,384.0080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在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及转增股本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及诉求,与公司业绩、资本公积以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7一2019)》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擅自变更投向和用途。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拟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关联监事俞志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期除2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10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与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浩天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的楼中云,其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共计募集资金29,256.6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056.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023.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905.3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31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8.96万元,2019年度收到处理“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款项1,255.42万元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704.30万元,累计收到原募投项目处置款项1,255.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9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27.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湖州华统公司、仙居广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8月29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8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仙居广信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因国内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导致国内生猪存栏量出现大幅下降,市场情况也更为多变,为更加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风险,以及为了适应非洲猪瘟疫情长期常态化的新形势,经公司2019年1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完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7月6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 “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变更为“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本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因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相关用地规划调整,公司为减少资产闲置损失,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根据公司2019年5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投入形成的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并将转让所得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1,255.42万元存入了湖州华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根据公司2019年7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仙居广信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将上述募集资金 1,255.50 万元(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以 1:1 的方式向仙居县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用于“仙居县河埠路拆迁安置(屠宰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从1,278.00万元增加至2,533.5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1,652,028.31元,2019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677,455,359.18元,资本公积余额541,801,958.77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642,578.38元,提取2019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8,364,257.84元,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786,194.55元,资本公积金余额548,189,924.15元。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27,740.0050万股,拟分配现金股利12,760,40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拟转增股本166,440,03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4,384.0080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在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及转增股本总额。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说明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是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2017年7月公司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仙居华统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由公司作为主要投资方在仙居县范围内投资建设“仙居华统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分期建设实施,计划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2018年12月公司与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兰溪永昌华统食品加工产业园配套猪养殖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兰溪市永昌街道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兰溪永昌华统食品加工产业园配套猪养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2019年6月公司与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仙居县投资建设“仙居华统畜禽产业链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人民币。2019年11月公司与梨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梨树华统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梨树县投资建设“梨树华统农业产业链项目”,总投资约10.24亿元人民币。2020年3月公司与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东阳华统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计划在东阳市投资建设“东阳华统生猪养殖场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2020年4月公司与天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生猪保供养殖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天台县投资建设“天台华统养殖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人民币。2019年11月公司与温氏股份合作投资设立了浙江温氏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还将在未来完成后续出资。公司除在丽水市莲都区继续建设生猪养殖场外,2019年公司还新增了在义乌市由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浦江县由浦江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象山县由象山华统牧业有限公司、固始县由固始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建德市由杭州同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筹建的生猪养殖场项目,以及公司还将继续完成在温州市苍南县由苍南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固始县由河南华统固佳食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投资建设的生猪屠宰场项目。
上述项目虽然分期实施,但是随着上述项目逐步推进,对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大。经公司综合分析测算,预计2020年公司投资资金需求累计将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以上。因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定了2019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重要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兼顾股东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分红的连续性,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7一2019)》等规定,该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若在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及转增股本总额。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投资以及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以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说明,于2019年2月12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文件。
4、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9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了9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 年4月30日。
6、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2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4元/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3月14日,因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下转20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