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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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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0版)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4,328,473.90元,资本公积金8,854,135,35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013,285,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9,928,863.50元(含税)。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3,013,285,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903,985,77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917,271,682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能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5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证监会令[2007]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16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不影响目前执业。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的审计费用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3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94.5万元,合计432.5万元。

2020年度审计费用确认原则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5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需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即期初留存收益增加9.61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0.46亿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具体衡量标准,以判断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从而影响收入确认方法;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之外;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新债务重组准则,明确债务重组定义,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财会[2019]6号文和财会[2019]1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并按照规定日期执行财会[2019]6号文和财会[2019]16号文。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16号文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根据新收入准则对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规定,公司产业新城PPP业务中的土地整理及公基建业务符合准则十一条第(二)项条件,即政府能够控制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土地整理和公基建业务适用在一段时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2020年1月1日前,公司在土地移交土地部门后和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公司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公司因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发生的佣金等直接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在相关收入确认时进行摊销。2020年1月1日前,这些增量成本在发生时即被确认为销售费用。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新收入准则的上述影响将使得公司需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期初留存收益增加9.61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0.46亿元。

(二)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无显著影响。

(三)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和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如下调整: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5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32,414,473.1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25,652,499.90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18,577,328.34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744,229,828.24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部分项目所在城市的房价、地价持续调整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19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公司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91,204,644.89元,其中,对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0,282,728.75元,对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921,916.14元。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主要位于永清县、固安县、蒲江县、嘉善县、沈阳市、镇江市等区域。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6,980,000.00元。其中,计提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64,790,000.00元,计提深圳市伙伴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132,190,000.00元。

二、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和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832,414,473.13元,影响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2,791,701.10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5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84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2.3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2.08元/股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4、2018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2018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46元/股;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5,187万份;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4,830.5万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2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万股。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万股。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7、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653.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653.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8、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2,591,7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基于此,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6.26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94元/股调整为28.7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8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被授予的113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1,86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9月20日,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1、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12、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45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中三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四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7万股。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3、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注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刘恒等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4万份,拟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30万股。

(三)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其他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08元/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2.30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4万份,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30万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将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5: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或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一栏中填写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文学,男,1967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全国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河北省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廊坊市工商联副主席、河北省第八届青年联合会委员、华夏控股董事长兼总裁、华夏幸福董事长;现任华夏控股董事长、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幸福董事长。本人为华夏幸福及华夏控股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华夏幸福股份。

吴向东,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局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执行董事。现任华夏幸福联席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暨总裁,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持有公司350万股股票,为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孟惊,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夏控股人力资源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裁、华夏控股监事会主席、华夏幸福总裁。现任华夏控股董事、华夏幸福董事兼联席总裁,分管产业新城及其相关业务。本人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持有公司520.34万股股票,其中包括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1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股份50万股,其余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

赵鸿靖,男,1978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正大置地(有限)公司城市开发二部副总经理、资深副总裁助理;路劲地产集团北京区总经理助理;华夏控股区域事业部运营管理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华夏幸福总裁助理。现任华夏幸福董事兼副总裁。本人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持有公司2,514,878股股票,其中包括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8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股份18万股,其余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

孟森,男,1968年出生,统计学硕士。历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保险)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传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平安人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平安人寿投资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管理中心)、华夏幸福董事、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人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威,男,1968年出生。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分析员,JP摩根(纽约总部、新加坡及香港亚太区总部)固定收益及股票资本市场部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瑞银集团(香港亚太区总部)中国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区固定收益及衍生产品部联席主管、董事总经理,Forum Partners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平安不动产资本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控中心战略投资董事总经理,华夏幸福董事,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人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以上五位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位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其接受提名人的提名,且向提名人提供并用于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在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世敏,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及案例中心主任,兼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银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曾就职于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University of Louisiana at Lafayette, Clarion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以及上海财经大学。

陈琪,男,196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国际关系学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教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数字经济百人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信部人工智能治理咨询专家,联合国人类安全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清华大学-卡耐基全球政策研究中心驻会研究员和中美二轨对话项目主任。曾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副院长,《国际政治科学》执行主编、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编辑。

谢冀川,男,1964年出生,法学硕士,EMBA。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曾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投资开发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法律部总经理、中纺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针棉毛织品分会理事、香港华嘉集团董事、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中陈世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琪先生、谢冀川先生已于2020年4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尚待其颁发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其接受提名人的提名,且向提名人提供并用于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在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附件5:监事候选人简历

常冬娟,女,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夏控股资金管理高级经理、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总监。现任华夏控股监事、华夏幸福监事会主席、财务管理高级主任。

张燚,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9月-2007年5月,任北京市中天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务顾问兼总裁秘书。2007年5月至今,历任华夏控股法务经理、华夏幸福法人事务部高级经理;现任华夏幸福监事、法务高级专业总监。

截至目前,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5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1-3月签约销售情况

备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2020年1-3月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备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天津、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来安、无锡、和县、溧水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嘉鱼等;环广州区域主要包括江门等;环成都区域主要包括蒲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西安、沈阳、国际等。

三、公司2020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6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9:30一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 会议召开平台:“全景·路演天下”

一、说明会类型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0年4月26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0年4月26日9:30-11:00

(二)召开平台:“全景·路演天下”,网站链接如下:

中文:http://rs.p5w.net/html/120615.shtml

英文:http://rs.p5w.net/html/120699.shtml

(三)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

● 董事长 王文学

● 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暨总裁 吴向东

● 董事兼联席总裁(分管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 孟惊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联席总裁(分管财务及融资业务) 俞建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吴中兵

● 董事会秘书 林成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0 年 4月25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fldcn.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 2020 年4月26日 9:30-11:00,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向投资者介绍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并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如对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可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6982988

传真:010-56982989

邮箱:IR@cfldcn.com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 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6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5人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30万股,回购价格为12.08元/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22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如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减少,注册资本由3,013,285,909元变更为3,011,062,909元,股份总数由3,013,285,909股变更为3,011,062,909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可按如下要求向公司申报: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债权文件和相关凭证。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申报时间: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6月8日

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齐麟、王梓仪

联系电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62

债券简称:18华夏01 债券代码:14355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下调“18华夏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发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1年和第2年(2018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票面利率为6.80%,在债券存续期第1年和第2年固定不变。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调票面利率180个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和第4年(2020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29日)将票面利率由6.80%调整为5.00%。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18华夏01”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于4月28日前(含4月28日)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将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系人:王伟祥、张耀辰、肖姝婉、冯金波、张腾蛟

联系电话:010-59115000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王艳艳、黄晨源、康培勇、李浩

联系电话:010-60833551、010-60833489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