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9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张慧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意公司与张间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张慧频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997,840股股票(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间芳先生、张家地先生、张慧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方式、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发行定价方式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设立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9)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张间芳先生。本次发行对象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6,997,840股(含26,997,840股),按照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张间芳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997,840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Q1=Q0[P/(P-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Q1=Q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Q1= Q0[P(1+N)/(P-D)]

其中,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P=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上限/Q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为Q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5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同意公司与张间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张间芳先生签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间芳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张间芳先生签署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间芳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

股份发行方(甲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方(乙方):张间芳

(二)认购股份价格、数量及金额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元人民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若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997,840股(含26,997,840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乙方认购总金额最终按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价格确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定价方式、发行价格或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双方同意根据该等要求及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份认购价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乙方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收到甲方和/或其主承销商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以下简称“缴款日”)前将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主承销商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指定收款账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认购价款后,应及时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全部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尽快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所必须的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四)限售期

乙方承诺及确认,其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取得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甲方进行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滚存未分配利润

乙方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和甲方其他股东共享甲方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及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即视为该方违约,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该违约方应足额、及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缴款日缴足认购款的,经甲方或其主承销商合理催告仍不缴纳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向乙方发行股票,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如本次发行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成就后,如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数量减少或因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甲方不能向认购方发行全部或部分股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八)协议的终止

在下述情况下,协议可以在交割日之前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同意终止本协议;

2.甲方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届满且未予有效延期;

3.按照本协议约定协议解除的;

4.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协议相关约定终止本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1.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50,400.00万元,其中:存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06040160000142580)人民币6,611.65万元;存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085025)人民币30,871.21万元;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人民币8,000.00万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人民币4,917.14万元。另扣减发行费用1,92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7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3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50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本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8年7月12日,公司、金昊新材料、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银行账号:3306040160000142580)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085025)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17年及2018年分别办理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2019年1月,公司、金昊新材料、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 鉴于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110779)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金昊新材料连同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70.1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资额为48,470.1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49,063.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其中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转入的9,320.03万元。

1. 公司在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以及与重要客户进行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当前劳动防护手套市场的行业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的发展态势、客户的深层次需求等进行了全面、清晰的梳理及分析,为了推进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和服务优质客户,公司拟将原有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作为目前工业化高性能纤维材料中比强度和比模量最高的纤维,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拟将原有“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形势更加有针对性地优化产品结构、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先进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的产品和品牌形象,促进公司销售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2. 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05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 30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拟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9,318.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4. 2019年12月,子公司金昊新材料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由于原募集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老厂搬迁及新增普抗防护手套产能,新增的普抗手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采取“低价抢占市场”策略,拉低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同时,高等级HPPE纤维的合作研发成果也为申请人的未来布局打开了重要的战略机遇窗口,因此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于“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其产能达到900万打后,剩余150万打的新增浸胶产能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对于“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在厂房建成、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后,亦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手芯产能缺口由更为经济的外协完成。 上述两个项目中,“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已于2018年上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达到产能为900万打;“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 公司已建成全部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2018年下半年陆续调试完毕开始生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达到手芯产能为120万打。

前已述及,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是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时公司自身的材料研发和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公司计划将剩余资金由竞争更激烈的普抗手套,优化投入到附加值更高的HPPE丝项目上来,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11.23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631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全面影响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41.73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理财收益金额为508.7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500万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24,511.23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为38,743.38万元。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8,743.38万元,除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转入的9,320.03万元外,其余投入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项目投产后实现的累计新增产量/(月产能乘以项目投产次月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月数)。

[注2]“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项目产能由 750 万打搬迁形成的存量产能和新增300万打特种浸胶手套产能构成,新增效益来自新增300万打产能;2017年计划达产率25%承诺效益为1,606.00万元、2018年计划达产率75%承诺效益为5,544.00万元,2019年计划达产率100%承诺效益为7,392.00万元;截止日承诺累计效益为14,542.00万元。

[注3]“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项目自2018年7月后运行;2017年计划达产率25%承诺效益为203.25万元、2018年计划达产率75%承诺效益为609.75万元,2019年计划达产率100%承诺效益为813.00万元;截止日承诺累计效益为1,626.00万元。

[注4]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665 股票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文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997,84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

(一)基本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为量化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26,997,8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万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与2018年度一致,仍为2,000万元(含税),并于2020年5月实施;

5、本测算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且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19年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2.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827.57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年度同比出现三种变动情形:持平、增加20%、增加40%。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可转债发行及转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影响对比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公司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公告《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通过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拓市场等为经营抓手,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张间芳先生与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997,840股股票(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与实际控制人之张间芳先生签署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间芳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4、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方交易标的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997,840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张间芳先生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4月25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间芳先生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张间芳先生签署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间芳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

股份发行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方:张间芳

(二)认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1、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元人民币。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若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张间芳先生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股份数量不超过26,997,840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张间芳先生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张间芳先生认购总金额最终按张间芳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认购价格确定。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定价方式、发行价格或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双方同意根据该等要求及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款缴付、股票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方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收到发行人和其主承销商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主承销商银行账户。

在收到张间芳先生支付的认购价款后,发行人应及时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全部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张间芳先生支付认购价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张间芳先生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张间芳先生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股份登记所必须的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事宜。

(四)锁定期

认购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及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即视为该方违约,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该违约方应足额、及时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缴款日缴足认购款的,经甲方或其主承销商合理催告仍不缴纳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向乙方发行股票,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如本次发行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成就后,如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数量减少或因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发行人不能向认购方发行全部或部分股票的,发行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巩固了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提升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业向大防护方向发展;最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以促进公司未来的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业绩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向张间芳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正)》《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2020修正)》相关规定制定,定价原则符合监管规定。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2、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张间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增加至21.26%,浙江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减少至4.38%。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与张间芳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6,997,84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间芳先生,张间芳先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与张间芳先生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间芳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间芳先生通过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62.92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63%;杭州裕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裕康投资”)为张间芳先生及其子张家地先生控制的企业,裕康投资持有公司7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0%,张间芳先生之妻张惠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8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张间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6,287.9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88%。浙江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康隆达556.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6%。

(下转2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