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6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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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民营园花山西路200号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主营业务:工业催化剂、石油加工助剂、化学试剂、化工产品(以上四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业催化剂复活(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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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海河路333号
注册资本(万元):24,000
主营业务: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a-甲基丙烯醛的生产和销售(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机玻璃的生产、销售;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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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0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额度150,000万元,主要用于被担保方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年。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3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0年度,公司预计接受关联方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齐翔设备”)、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资产”)、ESTATE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ESTATE HOLDINGS”)、BTS TANKERS PTE LTD(以下简称“BTS TANKERS”)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489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房屋租赁、委托管理费、委托运费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预计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销售蒸汽、受托管理费、受托运费等。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359.02万元。
新齐翔设备、齐翔资产为公司关联方,ESTATE HOLDINGS、BTS TANKERS为公司控股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关联董事车成聚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低于公司2019年底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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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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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3.98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住所: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新化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孙武芝
经营范围:对母公司授权的资产管理经营,对外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代收水、电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283.9万元,净资产1,693.14万元,净利润-210.84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的董事车成聚先生为该公司主要股东而成为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款所述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从齐翔资产的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二)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新化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樊高锋
注册资本:1080万元
经营范围:在建筑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及配套土建;设备管线清洗;购销有色金属(不含金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保温保冷材料、粉煤灰、汽车配件、电气仪表、油漆涂料、橡胶和落地胶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五金工具、密封件、垫片机械配件、矿泉水;废铁及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物业管理、代收水、电费;房屋及活动板房租赁、汽车租赁、机电仪设备检修;销售维修阀门、旧桶、工具柜、铁包装箱及办公设备;废旧物资回收;环境绿化、保洁;货物装卸、仓储、包装。主食、热菜、凉菜,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公司使用):招待所(限分公司使用)*(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361.75万元,净资产2,476.58万元,净利润862.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新齐翔设备是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成为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三)款所述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从新齐翔设备经营资质和财务指标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ESTATE HOLDINGS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ESTATE HOLDINGS PTE LTD (原名:INTEGRA HOLDINGS PTE LTD)
注册地:2 BATTERY ROAD #22-01 MAYBANK TOWER SINGAPORE 049907
公司董事:FYFFE GEORGINA CAMPBELL
ROGER ARNOLD HANCOCK
PETER GEORGE COSTALAS
VAN BAAL ROGER FRANCIS
注册资本:USD1,000,002
经营范围:控股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ESTATE HOLDINGS PTE LTD是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法人而成为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述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ESTATE HOLDINGS PTE LTD 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BTS TANKERS PTE LTD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BTS TANKERS PTE LTD
地址:2 BATTERY ROAD #29-01 MAYBANK TOWER SINGAPORE 049907
公司董事:FYFFE GEORGINA CAMPBELL
VINCENT ANDRE R LISON
FRANK LUC RENAAT VAN BELLINGEN
AUGUST LODEWIJK ALFONS VERDONCK
KEVIN LEE SIOW PING
VAN BAAL ROGER FRANCIS
注册资本:SGD640,000
经营范围:船运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BTS TANKERS PTE LTD是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关联法人而成为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述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BTS TANKERS PTE LTD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租赁淄博齐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及房屋作为生产场所,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签署租赁协议,预计2020年度支付租赁费用199万元人民币。
(2)公司2020年预计向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销售蒸汽均参照公司同期外供蒸汽价格,定价公允,程序公开透明。
(3)2020年,公司新建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新建装置安装工程量增加。淄博新齐翔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长期为公司提供安装、检修服务,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具备三级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工程资质,专业化程度高。鉴于新项目建设进度、人员专业化程度等因素,选择该公司为公司提供新项目安装及日常检维修服务,预计金额15,000万元。服务定价统一参照《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规定确定。
(4)2020年,公司控股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其原股东控制的公司ESTATE HOLDINGS PTE LTD预计发生委托管理费用550万元,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5)2020年,公司控股孙公司Granite Capital S.A.与其原股东控制的公司BTS TANKERS PTE LTD预计发生委托运费500万元,经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与关联方的全部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按照当地的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可以充分利用交易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3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61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18,088,000.00元。募集资金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97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
2019年度,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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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注【2】:2019年6月10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2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71,711.3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
注【3】:以前年度公司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为13,198,439.95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23,168.18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累计1,319.84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39.53万元,专户存储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石化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淄博胜利路支行及华泰联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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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9年6月25日,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累计使用募集资1,231,681,787.86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前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7,441,716.93元,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1578号。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441,716.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14-031)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7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前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
(2)2016年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5000万元,2016年7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5亿元;
(3)2016年7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12月归还流动资金0.5亿元,2017年7月归还流动资金1.8亿元;
(4)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1.4亿元。
(5)2018年7月1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8年7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1.0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8月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有2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2019年6月10日,公司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2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71,711.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收益为以前年度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
2019年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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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4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以下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8);
(2)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000415)。
2、人员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3、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合伙人,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20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财政检查等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红彬,高级经理,2017年11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剑波,部门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5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18年10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宋剑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 德。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 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4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129.44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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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19年度报告。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作了说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7,129.4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526.86万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26.8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11.49%。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 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 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 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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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19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1,308.57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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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19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25.93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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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度公司乳液化工二期项目建成后由于市场原因该装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要求,基于财务谨慎原则,公司将对该套装置提减值准备。2019年度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13.61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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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度拟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4.47万元。
(4)商誉减值准备
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现有业务收入略有下降,在没有新产品的情况下,不排除未来收入继续下降的可能,进而导致未来利润下滑;另外齐鲁科力会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也会导致其整体的盈利能力短期内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812.66万元。
此外,公司控股公司Granite Capital S.A.计提减值准备464.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 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