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9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1591号)6号楼2楼 群贤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3、议案5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27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ontage-tech.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栋6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栋6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67 9039

联系人:梁铂钴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78版)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其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需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2 点 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00)

(二)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传真:0851-85825757

(三)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0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2) 邮政编码:550081

(3)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4) 传真:0851-85825757

(5) 电子邮件:huanggj@gzjtsjy.com

(6) 联系人:黄国建

2.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363,528.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4,762,132.7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890,6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123,438.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890,627股,以此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1,657,81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上接279版)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程军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应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简述

1、2019年4月26日,科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273.6961万份股票期权、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0.345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5、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姚志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8.145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4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

6、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程军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程军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科达股份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规定注销/以不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之规定,公司拟注销程军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二条第九项之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鉴于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授予价格2.6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324,552,361股。

单位:股

备注:2020年4月28日,公司将有28,367,522股上市流通。上述表格“本次变动前”中的股本数量以2020年4月28日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和回购注销现实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激励对象程军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程军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科达股份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科达股份实施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科达股份尚需就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科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科达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科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科达股份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4月24日,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科达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9)。因原激励对象程军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0,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证券部,邮编:10000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每个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30

3、申报时间: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6月9日

4、联系人:孙彬

5、联系电话:010-87835799

6、邮箱:info@kedabeijing.com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4,770,000股

● 回购价格区间:8.110元/股-10.291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9号)。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在350万-700万股之间,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号)。

(二)2020年4月23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回购最高价格10.29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110元/股,回购均价9.2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396.5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整体战略的实现。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770,000股, 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公司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0-029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俞其兵先生本次解除质押36,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剩余质押股份为0股。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037,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38,919,529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2.29%,占公司总股本的5.17%。

2020年4月24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俞其兵先生为续贷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600万股股份已于2020年4月23日解除质押(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并于2020年4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解除质押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实际控制人本次解质的股份未继续用于后续再质押。如实际控制人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等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2.29%,未达到50%。

3、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及冻结或拍卖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