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5版)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川投能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投能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川投能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张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张昊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张昊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补选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简历:
李红,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32,782,977.9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2,140,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6,727,76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9%。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0年5月18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晋川、王黎明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防疫用品、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5.17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6.48%,上网电量5.08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6.31%。公司控股电力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31元/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1%。
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
2020年1-3月发电量、电价变动说明:
1.控股水电企业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环境下的社会用电需求不足所致,控股水电企业的发电能力正常。
2.电价下降的原因是:市场化售电的电价波动和暂按优先发电合同电量及电价进行预结算的占比波动,实际电价以电量结构明细并清算后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上接286版)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年度审计费用。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0-008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可购买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品种为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预期浮动收益、期限不超过两年、产品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可购买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可购买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品种为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预期浮动收益、期限不超过两年、产品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使用期限
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四、主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周期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本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八、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 临2020-009
900901 云赛B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担保3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35,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公告日前12个月,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22,78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 日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拟申请上海银行闵行支行营业部为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5,000万元、光大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为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0,000万元;拟申请上海银行闵行支行营业部为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光大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为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0,000万元。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4399号53幢105室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斌华
主营业务范围包括: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商业智能、信息安全、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应用化学(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752万元、负债总额为28,693万元、净资产为17,059万元。
(二)公司名称: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三层305单元
注册资本:3,2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海鸿
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总额为45,448万元、负债总额为33,249万元、净资产为12,199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二)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进一步拓展市政工程市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因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口径)和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口径)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了70%,该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为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前12个月,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22,785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0-010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 (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9年修订的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 2019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明确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建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伟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汇得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 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