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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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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544,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5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003,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05,541,2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16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81,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381,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5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544,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38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398,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5,2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52%;反对1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9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亿元对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道通”)进行增资,以实施“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开设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监管协议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与保荐机构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二为甲方一的全资子公司,甲方一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主体,甲方二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为 761473509498 ,截至 2020 年 4月 24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用途为甲方二“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储存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二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三、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及保本型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的兑付时限不得影响本协议项第一条所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将其内部及保荐机构决策文件报送乙方。

四、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六、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新炎、金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如遇月初假期,则为假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在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6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一、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二、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三、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十四、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529

●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529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18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3.55%

产品认购日期:2020年4月23日

产品成立日:2020年4月23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23日

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四期产品529。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百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

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43%,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1.8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2.5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5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0-052 转债代码:113544 转债简称:桃李转债 转股代码:191544 转股简称:桃李转股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邦毅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集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吕婕、傅建中、曹衍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芸、吕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于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4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 17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经核查:以上买卖股票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卖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