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油期货跨期交割套利业务
平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油期货跨期交割套利业务
平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因开展能源期货贸易业务,截至2020年4月16日合计持有1,786手原油期货拟交割套利合约。
2020年4月16日收盘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期货原油仓储费的通知》,“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关于原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能发〔2018〕11号)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国内外市场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期货原油的仓储费标准暂调整为人民币0.4元/桶·天,由指定交割仓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2020年4月20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修订〈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公告》。
本次仓储费从原来0.2元/桶·天调整到0.4元/桶·天,直接增加了公司原油期货跨期交割套利业务的成本,导致形成亏损。考虑到后续还有规则调整的可能,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截至2020年4月23日,公司已完成了全部原油期货合约套利头寸平仓。经初步测算,公司该项业务的了结共计形成亏损4,976.97万元,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3,732.73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跨期交割套利业务是建立在交易规则稳定的基础上,基于目前市场规则调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暂停此类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