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开发储能智能电站控制系统及变流器,与储能行业相关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同时通过控股子公司星云检测开展锂电池检测服务。公司产品线覆盖消费类锂电池检测、小动力产品锂电池检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及储能相关产品等多个领域。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各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耗和性价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保持领先地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的锂电池检测产品具体如下:
■
(2)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
3、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性,公司根据市场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
(1)研发模式
公司确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前瞻性技术开展研发的创新技术管理体系。公司新产品或新技术开发前,首先由市场部进行市场评估和客户调研,然后根据预判的市场需求进行立项;研发部根据立项材料开展开发,在开发过程中实时收集市场、客户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反馈信息,以保证产品及技术的领先性。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掌握了锂电池检测核心技术,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采购模式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和采购管理制度,并确保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应制度和流程。公司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当生产部门收到生产订单时,首先根据物料需求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而后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ERP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单;最终由采购部通过ERP系统进行分单、下单,与供应商议价后签订采购合同。为满足客户采购周期要求,公司进行适度库存安排。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检测系统,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所以产品之间存在差异性,这决定了公司的生产必须采用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也持续推进部分通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在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客户推广标准化设备。这样既可减少产品的重复设计,又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有助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销售模式
公司以锂电池检测系统相关产品销售为主导,通过该类产品的销售促进锂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采用与客户商务洽谈、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得订单。公司通过与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形成行业示范及引导效应,向下游客户渗透;公司立足锂电池智能制造领域,紧密跟随行业发展动向和技术变化趋势,积极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向参会者充分展示公司的技术成果和技术实力,同时与参会的上下游客户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加强客户资源开发力度。
4、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锂电池检测系统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产品涉及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及锂电池检测服务等业务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电池组保护板检测系统、锂电池组充放电检测系统,精度高、稳定性强,在同类产品中竞争优势明显。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升级换代,该系列产品凭借着突出的性能、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销量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研发的第三代动力电池工况模拟测试系统无论是在电流响应速度、充放电切换速度,还是输出精度等技术指标方面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可在实验室中模拟新能源汽车电池在实际路况中的电流、电压等工况输出,广泛应用于众多客户的实验室、车间生产检测,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全国电工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锂离子电池制造成套装备标准工作组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全权成员单位,参与起草了4项国家标准,其中(GB/T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业已发布实施;(GB/T38331-2019)《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与(GB/T38661-202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即将实施。2019年,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凭借“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这一项目,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动力锂电池领域
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能源消费结构发生深刻变革,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市场和客户需求日益增长。根据GGII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15年的54.60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22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80%,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50%,并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高速发展,整个产业亦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内,新能源汽车同样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代。2019年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需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的基本原则,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仅为124.20万辆和120.60万辆,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仅4.68%,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消费者接受度逐渐提高、充电配套设施广泛普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受益于国际产业转移以及我国政策的大力鼓励与扶持,国内锂电池检测设备企业起步快速,随着动力锂电池市场的爆发,行业不断迎来新的设备制造商,并促进化成、分容以及检测等后处理系统整体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同时,国内锂电池产业链建设不断完善,我国部分锂电池后处理系统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技术水平。伴随国内企业的崛起步伐加快,设备应用灵活、本土服务快速等优势凸显,更加适应国内锂电池厂商的需求,我国锂电池后处理系统国产化率不断提升,进口替代趋势明显,市场空间巨大。其中具备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的产品力、良好的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的锂电池设备厂商将得到更快的发展,行业保持强者恒强的趋势。
(2)储能锂电池领域
储能产品的普及将推动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电化学储能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储能类型,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储能、铅蓄电池储能和液流电池储能,其中锂离子电池具有循环性好、响应速度快的特点,是目前电化学中主要的储能方式。为了推进储能产业发展,2017年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和“十四五”时期储能发展“两步走”的战略。2019年针对该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细化的2019-2020行动计划,从而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的目标,同时为“十四五”期间实现储能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的目标奠定基础。
电化学储能的应用场景非常多样,包括电网侧(包含风、光、热、核等电厂)储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项目、家庭及厂区等用户侧微电网项目等,电网侧大型储能系统通过发挥调峰、调频、调压等功能,能有效解决局部高峰期供电压力,提升电网运行稳定性;同时也是实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稳定可靠发展,提升电能质量的重要支撑系统。近年来,随着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占比不断提升,以及越来越多的分布式电源从配网侧接入,维持电网稳定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于储能产品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数据统计,2018年全球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625MW,同比增长126.40%,占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2017年的1.67%提升到2018年的3.70%。从中国市场来看,2018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72.7MW,同比增长175.20%,占我国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2017年的1.35%提升到2018年的3.43%。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预测,2020年我国电化学储能市场占比将进一步从2018年的3.43%增长到7.30%,储能产业特别是电化学储能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整体上由技术创新进入了商业转型的窗口期。此外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商业化运营、海外家庭储能市场也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未来发展可期。
(3)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领域
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新一代消费电子设备快速发展,迭代加速,其中需求增长最为迅速的当属智能手机、以TWS无线蓝牙耳机和智能手表/手环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
智能手机具有功能多样性、集成性的特点,使得手机从单纯的移动通讯产品进化成为集互联通信、影音视听摄录、游戏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化产品。全球市场来看,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 数据,2011年-2019年全球智能手机年出货量从4.95亿部快速增长到13.71亿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近13.58%,2019年全球手机出货量13.71亿部,虽然较2018年的14.05亿部同比下降2.40%,但国内主要手机厂商销量和份额均有所提升,其中华为全球出货量2.41亿部,同比增长16.80%,市场份额占比17.60%,位居国内第一,全球第二。未来伴随5G网络的不断完善,手机市场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出货量有望维持着增长趋势。作为智能手机核心之一手机锂电池,其产业也将保持增长,并朝着续航能力强、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高等方向不断发展。
TWS意为True Wireless Stereo,即真无线立体声。TWS耳机是伴随智能手机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产品,并且呈现出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Counterpoint 研究报告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TWS耳机出货量仅918万套,2019年出货量已高达1.2亿套,年复合增长率达136%,预计2020年出货量较2019年有望继续实现翻番,至2022年出货量将可能增长至7亿套。TWS耳机市场的高速增长,也带动了其关键零部件--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具备小体积、高能量密度、高精度的TWS耳机锂电池产品,符合TWS耳机小型化、长续航的发展趋势,持续处于供不应求态势,细分市场空间巨大。
根据IDC数据显示,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从2014年的2,890万部,增长至2019年的3.37亿部,年复合增长率63.43%,2019年出货量较2018年的1.78亿台同比增长89.04%,其中智能手表出货量9,240万部,出货量同比增长22.70%;智能手环出货量6,940万部,同比增长37.40%。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系统逐渐推广应用,可穿戴设备配合智能手机将不断拓展使用场景,潜在消费需求将被持续发掘。根据IDC预测,在2023年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有望增加至3.02亿台,这同样也为其配套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在小动力锂电池领域,伴随着环保理念的持续深化,锂电池逐渐取代传统的铅酸及镍氢等电池成为电动自行车、叉车、园林工具等终端应用领域的新动力源,加之锂电池技术的持续升级促使电池成本日益降低,锂电池在小动力应用领域的渗透率逐渐提升。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小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14.7GWh,产值规模已超100亿元,其市场增速已连续2年超过50%。另外,2019年中国电动二轮车用锂电池出货量为6.1GWh,同比增长79.60%,预计未来五年锂电自行车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年均增长率将超过30%。因此,小动力锂电池具有庞大的可替换存量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58.3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75%;实现营业利润-45.4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2.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7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110.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3,189.65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推动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在建工程累计投入12,855.91万元,项目进度达42.68%。该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起到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加快公司智能制造进度的作用,并且能够促进下游3C产品、新能源汽车、储能锂电池等领域的快速、高水平发展,为实现公司从“设备型企业”逐步向装备、规模化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企业全面协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项目将大大解决当前产能不足,场地受限等问题,为实现星云股份成为国际领先的锂电池检测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技术攻关,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最新动态,优化研发团队结构,提高整体研发水平,提前做好研发人员和技术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金额为5,82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达到35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1.22%;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0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21项,软件著作权35项;其中,2019年新增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9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项。 2019年公司获批的“发明专利:高速可设定分辨率的高精度AD采样电路及其控制方法”荣获福州市专利优秀奖;此外,公司获评“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州市民营数字经济示范企业”,并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两项认证,入选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企业;自主研发的一体式充电机产品通过开普检测研究院及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查中心认证。
公司一直坚持在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加强投入,通过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独立研发项目,持续优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建设的“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动力电池生产智能管控平台”项目是福建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第一批)。同时,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联合开展的“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及标准体系”研究项目荣获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该项目系统研究建立了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测试方法、测试流程和测试规范,构建了我国新能源汽车能源系统标准体系。该项目研究成果能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管理,为推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品准入标准建设起到了关键支撑作用,将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高品质跨越式发展。项目研制的动力电池系统测试设备已实现规模化量产,相关测试评价技术成果在国内43家主流新能源动力电池和整车企业得到推广应用,为各企业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品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3、推动产品结构改革,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随着检测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在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的同时,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检测设备,开发具备新功能的检测设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出资设立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储能领域设备的开发和推广。随着上述两个重要经营模式的推进,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结构的优化和生产模式的改进,通过产品创新、市场推广、产能扩大以及品牌提升等方式,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逐步实现装备、规模化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全面协同发展。
为了丰富公司的盈利模式,积累公司在产业整合、投资并购领域的实践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星投资的设立着眼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旨在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是公司推进产业与资本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公司可通过兴星投资对外进行资本运作业务的开拓,优先培育政策支持、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产业,为公司探索新的业务领域起到“孵化器”的作用。
4、强化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服务行业内中高端客户为主的营销策略,不断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灵活配置相应的售后服务团队。公司在深圳、昆山、武汉、天津、东莞等国内主要锂电池生产区域设立多家分、子公司和办事处,充分利用长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地区的区位优势、高端人才资源优势和城市品牌效应,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同步加大新客户的拓展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营销体系建设投入,积极开展业务宣传;通过参与国内外国际性行业展会、学术交流会,及与先进企业开展咨询和互访等形式扩大在技术升级创新方面的信息渠道优势,提高行业知名度。2019年,公司相继亮相2019年第十届日本国际二次电池展(BATTERY JAPAN 2019)、2019欧洲电池展(THE BATTERY SHOW EUROPE 2019)、2019上海国际汽车制造技术与装备及材料展览会(AMTS2019)、印度智慧能源展、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宁德国际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技术与产业技术发展论坛及智能制造技术展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及研讨会。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58.3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75%;实现营业利润-45.4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2.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7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整体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产品结构调整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继续进行产业布局,开拓新市场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使得销售、研发及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根据会计政策相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导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利润减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3)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一家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3%股权以人民币182.5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宁远新能源。2019年02月27日,星历新能源的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星历新能源股权。
2、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加一家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设立“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星投资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2019年12月13日,兴星投资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有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执行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开展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先生、王振光先生、罗妙成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审核,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351ZA4059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58.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7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70%。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466,339.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6,633.9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790,972.46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6,637,299.7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0,790,972.4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与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逆变系统、充电桩等产品。关联董事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汤平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契合,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此次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向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或项目融资贷款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同时,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58.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0.7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70%。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参照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有生产能力,结合2020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财务总监潘清心女士、独立董事罗妙成女士、保荐代表人吕泉鑫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3,458.5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37.98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9,5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40.9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06.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97.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79.6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6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264.1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902.17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4,902.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6.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15.4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21.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37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3.6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5万元(其中2019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为了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顺应市场需求,本公司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019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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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466,339.5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6,633.9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790,972.46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6,637,299.7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0,790,972.4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4,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致同事务所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与致同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下转3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