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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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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3版)

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共计35,117.01万元,其中,计提金额为40,914.14万元,转回金额为5,797.13万元,预计减少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5,117.01万元,减少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6,337.7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同意《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被挪用的20.5亿元款项,账面记载的17.415亿元未收回资金已计提坏账准备5.2245亿元,经公司判断,董事会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董事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预计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不正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我们同意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范围

1.方正集团;

2.方正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证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3.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确定的方正集团的关联人。

(二)方正集团的基本情况

方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方正集团70%股权,为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北京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58号)于2002年成立的管理和经营北京大学校办企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北京大学持有其100%股权,北京大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生玉海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110,252.86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黄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正集团正在重整中。

三、日常关联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种类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包括IT设备、软件及相应的设备维护服务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3.其他种类,包括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健康产品服务、数据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定价;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应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不高于向其他非关联人收取的费用确定。各关联人应确保不因关联交易而使交易对方承担高于其他第三方作为对手方时承担的费用或市场价格的额外费用。

各关联人可在上述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协议期限

方正集团与公司双方同意对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进行确认。具体合同按业务性质在实际发生时由交易双方遵照该框架协议的原则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提供及接受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

2.方正集团及其关联人在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制造与服务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公司采购其IT设备、软件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业务或财务上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雍苹女士、徐国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曾媛女士以电话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承销保荐”)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方正承销保荐2019年度对20.5亿元款项不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设有23家境内分所和13家境外成员所。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有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约1,870,00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晁小燕、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伟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服务收费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3万元,其中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因审计内容增加一家子公司,审计收费总额较上年度的人民币123万元增长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证券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会计准则14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及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经评估,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是依照财政部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决定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1,200万股至3,000万股的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2019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售。2019年4月10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1,15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回购均价5.1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780.59万元。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1.原因、目的:公司股份回购用途已实现,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出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回购的全部股份11,15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4.价格区间: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的均价,即不低于7.16元。

5.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

6.具体出售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出售,即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

7.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产生的损益,将会增加公司的净资产。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等)以及对公司向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流动性支持事项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向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而确认预计负债共计46,934.29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上述计提事项。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9年融出资金信用减值损失净减少11,212.28万元。其中,计提375.50万元,转回11,587.78万元。主要为公司(含子公司)对部分融出资金进行单项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业务中,以前年度计提的融资客户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因公司处置了客户担保物,实际损失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转回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二)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19年度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28.53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9年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41,947.99万元。其中,计提53,844.33万元,转回11,896.34万元。主要为公司对股票质押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9年度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净增加4,870.90万元,均为计提金额。

(五)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及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19年度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446.23万元。其中,计提477.19万元,转回30.96万元。

(六)其他金融资产及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及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2019年度共计提其他信用减值损失及因向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确认预计负债共计10,852.92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年度合并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6,934.29万元。其中,计提金额为70,449.37万元,转回金额为23,515.08万元,减少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46,934.29万元,减少2019年度净利润35,200.72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确认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确认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政策的谨慎性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9层方正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话:010-57395099

传真:010-57395139

邮编:100032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30-16:30

● 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sns.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同本公司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7,595,631.59元,加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7,997,739,459.88元,扣除现金分红213,744,729.63元,2019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791,590,361.84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公司的净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127,944,686.92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19,709,670.51元,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76,160,137.69元;

扣除上述提取及调整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467,775,866.72元。

为保障公司2020-2022年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决定通过 “上证e互动”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使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 15:30-16: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不设现场会议,互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sns.sseinfo.com)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将参加说明会,回答投资者提问。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下午16:00前,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集中解答。

公司传真:010-57395139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8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话:010-57395099

传真:010-57395139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