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3版)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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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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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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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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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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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万元。2019年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2020年审计费用将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项目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收费标准与2019年一致。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该所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981.2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上述两项目进行结项。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81.2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3,038.0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庄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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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27.09万元,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0,441.92万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电电机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66.4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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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3月31日,拟结项的两个募投项目累计支出6,481.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84.72万元,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合计596.4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81.2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结余总额占这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4.29%。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
(2)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
四、结余资金的使用安排
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结余募集资金共计981.20万元,拟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永久补流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3,038.0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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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27.09万元,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04,419,245.19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85.15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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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
1、相关项目建设用地公司以工业用地性质取得,后该地块由“无锡市经济开发区控制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调整为科研用地,因项目建设需该控规规划再由科研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的用时较长而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
2、公司从规划募投项目至具备实施条件的时间跨度较长,所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遇均发生了较大变化。自2015年以来,国内及世界经济趋紧,国内重大项目建设延后或减少,电机行业形势持续不景气。公司管理层在2015至2017年业绩下滑期间、2018年至2019年业绩回升期间均持续关注市场环境,专注主业努力经营,缓慢、酌情推进项目投入。
2020年,国内外市场情况不明朗,继续扩大产能风险较大。结合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对行业预计,下游市场未来需求不确定,继续投入存在风险,公司基于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基地项目延期实施,具体实施进度按市场情况酌情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当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电电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电电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3,038.0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6-7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共三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8),2017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
2017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0),2018年4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2019年度授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电电机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26,749.00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41.92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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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截至2020年4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有余额为1,8681.2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4、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电电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1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3,038.0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1.91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已按期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资金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电电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0-022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2020-023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临2020-010)。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建裕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现场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以2020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公司收到的信件或传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联系人:刘锴、张少静
电话:0510-85628128
传真:0510-85629652(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邮编:214131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