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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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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5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合机械”)、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七星”)以及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电气”)。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进区洛阳镇汤墅村民委员会

(1)基本情况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汤墅村

类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进区洛阳镇汤墅村民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东常州润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5.00%的股权。

2、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天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5728019265U

成立日期:2001年5月8日

住所:常州市五一路257号

经营范围:开关与控制设备制造及其系统集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4,074.79万元,净资产为8,717.96万元,营业收入为10,087.58万元,净利润为122.9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32.80%的股权,关联方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50%的股权;公司董事尹天文担任其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谈行担任其副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总经理臧文明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季慧玉担任其董事。

3、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9,898.0342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0765H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7日

住所:上海市武宁路505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成套装置,自动化元件及控制系统,计算机及其软件,检测仪器及设备,合金材料,绝缘材料及上述专业的四技服务,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设备成套及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见批复),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上海电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88.69%股权;公司董事季慧玉担任该公司的其他人员。

4、江苏洛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云电力”)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国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UY1G650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2日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汤墅村71号

经营范围: 电力系统综合保护装置、自动化系统设备、高压开关柜、智能环保型开关、温湿度控制器及智能电网控制装置、充电站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智能软件、电力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铁路设备、油田设备、电力设备、配电系统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洛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57.13万元,净资产为1,491.70万元,营业收入为140.50万元,净利润为-323.3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主要股东常州市洛盛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洛盛投资”)、常州市洛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腾投资”)、常州市洛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辉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了常州市洛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云投资”),同时洛云投资持有洛云电力63%的股权,因而公司与洛云电力构成关联关系,详见下图:

5、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竞取”)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久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CP8A541

成立日期:2018年5月8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281号(上海人民企业集团乐清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子元件、机电设备、成套设备、五金配件、塑料件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926.89万元,净资产为956.46万元,营业收入为3,332.48万元,净利润为-55.3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清竞取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乐清竞取30.00%的股份,公司认定乐清竞取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

6、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企达”)

(1)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久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AR7AY8A

成立日期:2019年3月4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吕岙村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新能源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无功补偿设备、直流屏、发电机、电源设备、照明设备、互感器及配件、断路器、熔断器、继电器、充电器、充电桩、稳压器、调压器、传动电器、防爆电器、防雷电器、避雷器、逆变器、滤波器、漏电保护器、插座、路灯光控开关、墙壁开关、感应开关、时控开关、隔离开关、工业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及配件、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变压器、壳体、配电箱、箱式变电站、配电柜、电缆分支箱、机电配件、矿用配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电线电缆、电力金具、防爆灯具、电子元器件、塑料件、绝缘子、五金工具、气动元件、液压元件制造、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33.62万元,净资产为359.92万元,营业收入为67.49万元,净利润为-15.0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企达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浙江企达30.00%的股份,公司认定浙江企达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

7、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股份”)

(1)基本情况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黄春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1561229520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泉州市江南高新技术电子园区七星工业园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和器材的生产、销售、代理;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汽车配件、仪器仪表、动力机械设备;电力技术咨询;环保工程的代理。喷雾系统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847.44万元,净资产为18,393.96万元,营业收入为49,213.66万元,净利润为2,744.6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七星电气有限公司、江苏洛凯电气有限公司42.50%的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七星以及洛凯电气的主要股东,公司认定七星股份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租赁房屋,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七星股份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拓展整体产业结构,完善公司中压环网柜的产业布局,于2020年2月,与七星股份以及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泉州七星,发展中压环网柜业务,七星股份已作出承诺,七星股份会将原有业务逐步转入泉州七星,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终止一切经营活动,并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在2020年度内,公司一方面为了加大中压环网柜市场开拓,另一方面为了对七星股份原有业务进行整合过渡,导致上述新增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六、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陈幸福、谈行、臧文明、尹天文、季慧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监事费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洛凯股份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洛凯股份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洛凯股份上述2020年度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一)《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因银行贷款需要,关联方江苏汉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谈行及龚伟将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洛凯股份”)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18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1,500.29万元,2019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57.1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223.4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174.09万元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283.2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该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于2019年9月2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12,000万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2)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募投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整理,重新布局,为提高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更好的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洛盈电器有限公司”调整为洛凯股份,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路东侧、永安里路南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的由“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五一路西侧、东方二路北侧”调整为“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并由“建设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3,000平方米的试验室”调整为“改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首发募投项目“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需求,且为了有序可行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完工日期由2019年10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A12016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还在建设中。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断路器关键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还在建设中。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3日,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委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度,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就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8,846,972.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取10%的盈余公积4,884,697.27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43,962,275.4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30,008,447.55元,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5,890,722.98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00元,占当年合并报表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1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在充分了解《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斌才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陈斌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斌才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陈斌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斌才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陈斌才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陈斌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斌才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许永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陈斌才先生在专门委员会担任的相应职务由新任独立董事接替。许永春先生任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永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许永春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认为如下:

1、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春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

3、根据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春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应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独立董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春先生简历

许永春先生:出生于1969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浙江尖山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兼任上海嘉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福居敬老院(民非)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