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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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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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2017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未发生变化。
2018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3月,公司在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星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100%。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8月末,公司子公司南京栖霞物业公司以0.0001万元受让顾小松与丹阳五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世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故自2019年9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11月,公司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自2019年12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7月,公司与南京金基通产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6月,公司子公司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新硕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00%;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00%;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00%。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11月,公司子公司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一季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3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600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苏州星州不再是苏州栖霞的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3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三)最近三年内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无。
(四)简要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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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534,227.34万元、1,630,621.87万元、2,059,562.53万元和2,023,342.29万元。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分别为1,274,802.10万元、1,364,922.40万元、1,767,712.39万元和1,746,650.67万元,占比分别为83.09%、83.71%、85.83%及86.33%,与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相匹配,整体呈逐年攀升趋势。公司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9,425.24万元、265,699.47万元、291,850.14万元和276,691.62万元,占比分别为16.91%、16.29%、14.17%和13.67%,公司非流动资产也随着资产规模的增长呈整体增长为正常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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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负债总额也呈逐年增长趋势。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383.12万元、1,263,721.46万元、1,655,823.68万元和1,613,781.80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分别575,608.81万元、651,860.21万元、1,056,249.43万元和1,170,955.07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50.08%、51.58%、63.79%和72.56%。截至2019年末,流动负债主要为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四者之和占流动负债合计为91.77%。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两者之和占非流动负债合计为99.49%。
(2)现金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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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5,095.10万元,同比下降221%,主要是因为2019年本期新增土地储备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019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8,634.48万元,主要是因为赎回私募基金及收回棕榈股份股权转让预付款所致。
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51,786.06万元,主要是因为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减少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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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1、2.09、1.67和1.49,速动比率分别为0.31、0.47、0.39和0.35。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2%、77.50%、80.40%和79.80%。公司流动比率逐年下降,速动比率略有波动,总体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好。资产负债率合理,总体稳定,公司经营稳健。
(4)近三年的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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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6亿元,同比减少1.47%;实现利润总额4.34亿元,同比增加37.33%;实现净利润3.01亿元,同比增加37.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加36.98%。总体来说,公司过去三年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
2020年,在市场调整和资金面趋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楼盘销售工作,力争把握市场节奏,加大营销力度,推动销售回款。南京的星叶欢乐城项目和参股的江北栖樾府项目(江北新区G07地块)及无锡的天樾府项目将首次开盘,公司将针对项目特点,整合销售资源,拓宽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加快新老项目的销售进度。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对持有物业的招商和运营能力。继续做好存量的持有物业的招租工作;推进南京枫情水岸教育一条街和南京上城风景、苏州、无锡三个星叶生活广场的运营水平。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46.51%: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除此以外,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报告期内银行按揭担保发生额208,524.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银行按揭担保余额为208,627.00万元。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19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国家收费标准或行业惯例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拟继续从关联方南京星叶门窗有限公司购买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等,拟从南京住宅产业产品展销中心、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涂料、保温材料、墙地砖、装修等建筑材料,同时聘请关联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31,证券简称:棕榈股份)、南京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星叶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栖云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和营销代理业务。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先生、耿强先生、柳世平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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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1、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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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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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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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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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的相关财务数据详见《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2020-037)》。
3、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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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合计持有棕榈股份的股份数为176,523,702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11.87%。为棕榈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4、关联方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将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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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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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1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截止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亿元人民币。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 公司未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 截止2020年4月23日,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86亿元人民币。
● 此项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栖霞集团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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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实业”)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先生、耿强先生、柳世平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1、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江劲松
成立日期:1993年9月7日
营业期限:1993年9月7日至2024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灯具、金属材料、百货销售;室内装饰设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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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2、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何勇智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及其他住宅部分配件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材实业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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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袁翠玲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发展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2018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建材实业和科技发展公司均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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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栖霞集团一直互相提供债务担保。
2020年1月,经栖霞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为栖霞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栖霞集团将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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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对栖霞集团、建材实业、科技发展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三家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对三家公司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1.37%: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截止2020年4月23日,控股股东栖霞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86亿元人民币。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2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公司所持的股权比例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额度,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参股孙公司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星州”)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股东方提供担保。本公司持有苏州星州49%的股权。
为支持苏州星州的发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苏州星州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授权范围内为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星州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路38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汤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工发建设;实业投资;房产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上海驿岛置业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栖霞分别持有苏州星州51%和49%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苏州星州的资产总额为409,981,391.38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9,968,882.48元人民币,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31,117.52元人民币(上述2019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止2020年3月31日,苏州星州的资产总额为409,469,432.35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9,398,699.73元人民币,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570,182.75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星州负责开发建设的苏地2019-WG-27号地块目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未实现盈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苏州星州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苏州星州是苏地2019-WG-27号地块的开发主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在所持股权比例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苏州星州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本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61.37%: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亿元人民币,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4.5亿元和0.9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2.977亿元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南京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4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及2019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三个行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4)2019年本公司执行新金融资产准则,“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2、合并利润表
(1)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
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债务重组准则变更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四)收入准则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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