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东上海艺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联诚精密”)股东上海艺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艺海创投”)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艺海创投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2,6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1658%。
一、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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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32,6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1658%。
4、减持区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联诚精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联诚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艺海创投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并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备,减持联诚精密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如下:
1、艺海创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诚精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诚精密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在联诚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减持联诚精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联诚精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同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联诚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述减持行为将由联诚精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减持行为应自公告后6个月内完成。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①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②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联诚精密所有,联诚精密有权要求本公司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联诚精密指定账户;③本公司暂不领取现金分红,联诚精密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部分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2、首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
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3、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艺海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债券代码: 143546 债券简称:18福日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14:30-15: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2020 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现将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总裁温春旺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就定增事项、发展规划、国企改革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1、你们的定增方案什么时候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你们自从上次提出暂缓讨论后过去一月有余,还有,公司后续的发展有什么实质性的打算,国企改革工作什么时候实质性启动?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定增事项正在推进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公司与中介机构尚需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相关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该事项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公司入选全国首批“双百行动”试点名单,现已完成部分子公司经营授权制度的制定,赋予子公司董事会在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职业经理人选聘、薪酬、考核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激发了子公司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内生发展动力。
为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0日完成子公司中诺通讯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分红水平,助推公司做大做强。
2、福日非公开发行还要继续吗?公司2019年有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外贸,今年如何保证这部分收入不下滑呢?一季报收入维持2019年水平吗?今年有哪些措施来确保收入来源呢?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将根据外贸形势的变化积极调整出口策略,积极开拓新渠道及新客户。公司将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一季度报告,敬请关注。公司将加快通讯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支持子公司中诺通讯做强做大。
3、兆元光电已经完成了二期的全部工期,进入的全面的量产,控股股东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过产生效益后将其持有的36.52%转让给福日电子。我想作为国资委的控股公司不应该说话不算话吧?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兆元光电LED外延片(MOCVD)项目完成全部总投资并开始产生效益之后,将所持的兆元光电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我们公司业务与华为,三星等国内外5G手机的ODM相关性比较大。这次定增有没有考虑选择华为等相关战略投资资本参与?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2020年3月2日披露定增预案,定增对象信息请参阅定增预案。目前正在按照《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进行战略投资者属性论证。
5、请问你们暂缓定增之后说进一步讨论,这都一月过去了,还没有结果吗?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定增事项正在推进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公司与中介机构尚在分析论证本次相关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如定增事项有新进展,公司将按规则发布公告。
6、请问兆元光电产生效益了吗?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兆元光电2019年尚未盈利,公司将持续关注兆元光电的生产经营情况。
7、你们有5G手机生产销售计划了吗?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目前子公司中诺通讯已在研究开发5G手机,但尚未开始生产。
8、这次定增的增发价5.53,在进一步论证后,是否修改定增价?还是确定按照原定增价?
回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关注。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定增方案,敬请关注公司后续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控股股东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期六”)于2019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星期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控股”)及一致行动人LYONE GROUP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力元”)、上海迈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佳”)因化解股东债务压力和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部分减持所得用于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需要,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940,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16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六控股累计减持星期六10,718,976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5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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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1%的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20-041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通知,获悉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唐人神控股于2019年4月18日-4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89,9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唐人神控股一致行动人陶一山先生于2019年4月19日-4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3、唐人神控股于2019年7月10日-7月11日非公开发行了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9唐人EB”,债券代码:117138)。19唐人EB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发行张数为200万张,存续期限为3年期,“19唐人EB”于2020年1月13日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的通知,2020年4月24日,可交债债券持有人将所持的“19唐人EB”进行换股,共计换股18,30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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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海口市
金牛岭片区B502地块项目施工工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1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海口市
金牛岭片区B502地块项目施工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海南先和汇实业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该中标书,公司为海口市金牛岭片区B-5-02地块项目施工的承建单位。
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3号;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3平方米,共建12栋(14栋塔楼),建筑面积220,782.03平方米,地上总面积162,323.23平米,地下面积为58,458.8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6,014.25平方米,办公面积为142,860.86平方米,容积率4.0,绿地率30%,建筑密度29.99%,机动车停车位187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15个;主要建设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公共区域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人防、防雷等配套工程(园林景观、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施工范围。
中标价格:693,478,432.55元,工期:74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1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沭阳县古栗林生态旅游度假区
PPP项目的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古栗林生态旅游度假区PPP项目预中标人公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惠旅”,联合体成员)、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恰投资”,公司全资孙公司,联合体成员)为沭阳县古栗林生态旅游度假区PPP项目预中标社会资本,其中公司总体负责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及移交等相关内容,出资比例27.5%;中惠旅负责项目运营,出资比例5%;明恰投资负责项目部分投资,出资比例27.5%。现将本次预中标PPP项目概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沭阳县古栗林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项目估算总投资:87,282.66万元
4、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5、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服务设施、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包括奇乐康养度假区、奇异精灵游乐区、奇妙文化体验区、奇创艺术主题街区、奇美水上休闲带;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游客服务中心、花木盆景艺术馆、禅修中心(普善寺)和智慧景区系统;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是室外工程及公用工程配套。
二、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6日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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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3月24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98,148,6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981,486.79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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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9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9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依规定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218286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信发展”)于2017年11月以30,986.57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环境”)持有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重庆瀚渝”、“标的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7)。
二、业绩承诺情况
1、根据财信环境在《〈股权收购协议〉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函》中作出的业绩承诺:重庆瀚渝在业绩承诺期间应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非前净利润如下: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不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以财信发展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2、业绩补偿承诺为:
(1)承诺期内,财信发展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应在承诺期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总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前净利润总和,则财信环境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财信发展进行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在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元时,按0元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如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应舍去取整):
财信环境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2)在任何情况下,财信环境向财信发展支付的补偿总额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及业绩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重庆瀚渝按照承诺经审计的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867.36万元,与承诺数相比少132.64万元。
2、业绩补偿情况
按照业绩补偿承诺,财信环境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总额应为822.04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数1,500万元-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非前净利润数901.02万元)÷承诺期内累计承诺的扣非前净利润之和5,000万元×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格30,986.57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2,890.06万元=财信环境当年应补偿金额822.04万元。
四、进展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已收到财信环境支付的2019年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822.04万元。财信环境已按承诺完成了2019年的业绩补偿。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飚先生通知,获悉李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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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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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LI ZAICHUN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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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解除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与LI ZAICHUN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