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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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9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709,876.70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 24,611,046.4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461,104.65 万元,加本年初未分配利润211,526,502.4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3,676,444.31元。截止 2019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676,583.0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676,583.02元。

结合公司未来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和工业服务战略发展需要,并考虑疫情下的经营管理压力依然存在,现金流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现金流尚不充裕,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及整体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顺应未来高质量发展要求,公司制定了以核心液压元件为重点的发展规划。考虑着眼优化区域与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上游,整合供应链体系,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在华东设立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江苏”)。

详情请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号)。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川润江苏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川润江苏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1BJLW97

公司名称:川润液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0年04月24日

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4日至长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川润江苏股权结构如下:

三、备查文件

1、川润江苏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