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16.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670,400.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005,000股变更为82,9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3,005,000元减少为82,965,0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7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吴汉存、孙江莉

4、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5、传真:0515-83378869

6、电子邮箱:fszq@fengshangroup.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鉴于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原来的80,000,000股增加至83,00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原来的80,000,000元增加至83,005,000元。

2、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顾勇、郁正军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005,000股变更为82,9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3,005,000元减少为82,965,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殷凤山、殷平、胡惠萍、冯竞亚、殷凤亮、殷凤旺、殷晓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汉存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郑路明女士和李钟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激励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需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各股东做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0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498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及相关公告文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陈亚峰、吴汉存、单永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0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48,6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110,192.34万元的44.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及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董事长殷凤山担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殷平为殷凤山之女,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2020年公司拟以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共计发放人民币496.89万元。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

公司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0年度的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编制财务报表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3、财政部于2019 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财政部于2019 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

5、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修订会计准则通知,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职能机构的完善,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定、高效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新增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670,400.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0,000股变更为82,9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0,000,000元变更为82,965,0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3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0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498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履行了合法程序,且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0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48,6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110,192.34万元的44.10%。

监事会意见: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2020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48,6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有限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该现金管理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祝、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产生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2020年公司拟以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人员薪酬共计发放人民币89.75万元。为保证公司监事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0年度的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审计费用。

监事会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编制财务报表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3、财政部于2019 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财政部于2019 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

5、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修订会计准则通知,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职能机构的完善,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稳定、高效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新增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组织架构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有利于公司职能机构高效运行,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有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7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670,400.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0,000股变更为82,9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80,000,000元变更为82,965,000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后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4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丰山集团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8年9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下转160版)

(上接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