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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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虞纪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素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雪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变动较大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利润表变动较大的项目和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会计准则”)。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 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 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995 公司简称:甬金股份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