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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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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39 公司简称:当虹科技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我们的使命:引领全球视听技术的发展

我们的愿景:为人们获得最佳的视听体验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智能视频技术的算法研究,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高质量视频编转码、智能人像识别、全平台播放、视频云服务等核心算法的研究与应用成果,是面向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行业,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和视频云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传媒文化领域提供视频内容采集、生产、传输分发和终端播放等相关产品及服务;在公共安全领域为公安、司法等政府部门提供人像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移动视频警务等相关产品及服务。

2、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视频编转码、智能人像识别、全平台播放、视频云服务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安全性的一站式智能视频解决方案与视频云服务。公司线下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包括视频直播产品、内容生产产品、互动运营产品和公共安全产品等,线上视频云服务为当虹云平台。

在传媒文化领域,公司的视频直播产品围绕直播信号生产和传播链条,提供采集、加工、播出、转码、加密、分发、呈现及监测的一站式端到端的解决方案,可以部署在独立服务器、私有云、公有云、混合云等多种计算基础架构环境。内容生产产品围绕点播内容,提供直播和摄制信号的收录、拆条、编辑、技术审核、内容审核、多屏转码、加密以及媒资内容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互动运营产品以资源共享最大化、用户体验个性化为目标,通过跟踪、推选、匹配,集用户管理、内容管理、展示管理、业务管理、分发管理、互动管理、认证鉴权计费、广告管理、内容防篡改、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为多屏终端用户提供多样性、个性化的业务模式。

在公共安全领域,公司的产品依托公司视频编转码和图像处理、人像识别、移动视频等算法,为公安、司法、政企安防客户提供人像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移动视频警务等产品与服务,针对不同场景进行工程化落地,致力于发展智慧警务与智慧安防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自主研发独立及嵌入式智能视频处理软件并进行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以视频处理为核心的多功能视频云服务。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形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成果;制定规范化的研发、管理制度;与产品部、售前及技术支持部等协同合作,共同完成项目和产品的软件开发、维护工作;组建并培养团队人员,组建结构合理、技术能力强、业务知识深的技术队伍;严格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公司研发架构主要体现在大视频中心和公共安全中心。公司大视频中心下辖九个部门,研发相关的部门主要包括:1)音视频高级技术研究部,研究方向为视频编解码引擎及人工智能,为底层算法研究部门;2)移动终端技术部,研究方向为播放引擎及移动端技术;3)视频云技术部,研究方向为公有云系统等视频云技术;4)应用技术部,研究方向为智能视频解决方案系统的应用开发;5)转码技术部,研究方向为转码应用开发;6)质量保证部,主要进行软件及硬件的测试以保障产品质量。除上述核心研发部门外,公司设置技术服务部、媒体产品部和过程改进部,协调和配合研发部门的工作。公司公共安全中心下辖三个部门,负责公共安全产品的研发和测试,协助市场调研分析、产品规划设计和项目售前支持。

公司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研发流程为瀑布式和敏捷式相结合。瀑布式研发指严格遵循预先研发计划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的步骤顺序进行;敏捷式研发指以用户的需求进化为核心,采用迭代、循序渐进的方法进行软件开发。

2、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非直接销售。直接销售指公司与产品的终端客户直接签订商务合同或中标后签订商务合同,合同的对手方为公司产品的直接使用者。非直接销售指公司通过经销商、集成商等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的销售流程根据是否需要招投标分为两类,对于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公司严格执行《项目投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在管理上分为直投项目和非直投项目,直投项目指公司直接向终端客户投标的项目,非直投项目指公司通过集成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对于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销售人员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直接订立销售合同,并经销售送审、商务审核、财务审核、法务审核、总经理审批五个阶段审核通过。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服务器、显卡等硬件及CDN等云服务,目前主要由商务部采购专员负责,工作内容包括采购订单的下达、采购合同的签订、跟踪订单产品的发货、初步验收、采购货款的付款申请以及产品的售后工作等流程。

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流程规范及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采购须符合询价比价、一致性、低价搜索、廉洁和审计监督等原则。询价比价原则指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一致性原则指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

4、生产模式

公司的业务环节不涉及传统的生产过程。公司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硬件组装和软件安装,并进行出厂前合格测试,上述生产环节均在组装室内完成,不涉及核心工艺、设备、外协或环境污染及处理等问题。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致力于为行业客户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和视频云服务。公司专注于软件开发,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改)公司所属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1软件开发。

公司为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领域内,对智能视频技术存在需求的企业提供智能视频解决方案和视频云服务。公司作为软件开发企业,不直接生产硬件,主要通过采购服务器、显卡、摄像头等硬件进行组装,并嵌入自主研发的软件以实现产品功能。公司在提供当虹云服务时,通过采购CDN厂商的基础云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技术特点为下游客户增加专业的视频处理功能。综上,公司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IT设备制造业、音视频设备制造业和CDN厂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传统媒体行业、新媒体行业、互联网视频行业和公共安全行业等。

公司专注于智能视频解决方案与视频云服务,业务较为细分,贯穿视频内容的采集、生产、传输、分发与播放等环节,智能视频处理涉及诸多不同类型的功能应用、场景,下游行业与目标市场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传媒文化与公共安全行业。只要涉及视频内容的采集、生产、传输、分发、播放、运营,均可能成为公司的目标客户或下游市场。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智能视频软件需要为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内客户提供稳定、高清、准确的视频处理能力。因此相关厂商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备以下特性:1)高稳定性,以保证提供连续可靠的视频采集、编辑、播放的支持服务;2)高兼容性,以适配不同厂商不同规格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3)高清晰度,以满足视频播出方的播出质量需要;4)高安全性,防止视频在传输分发过程中被第三方截取或篡改视频内容;5)高准确性,在视频内容和人像识别过程中保持稳定的高准确度。视频处理厂商的技术和产品要同时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通过多年的技术实践和积累,因此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实力和完备的产品体系,通过坚持不懈的市场和品牌建设、客户及渠道拓展,已在国内视频领域,特别是技术门槛和要求更高的广播电视行业取得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已覆盖国内主要的IPTV运营商、三大电信运营商、主流互联网视频公司、公安司法等公共安全行业用户,包括七大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商、IPTV国家级及省二级播控平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苏宁体育、优酷、阿里体育、腾讯等行业优质客户。

2018年8月底,AVS2视频标准凭借自身优异的性能和自主知识产权成为广电总局印发的《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8版)》采用的唯一视频编码标准。公司为广播级AVS2超高清实时编码器等产品的供应商,系央视4K频道的重点协作企业,已经在核心编转码设备和系统方面承担重任。AVS系列标准将推动国内视频技术应用向超高清化转变,自主标准带动自主产业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将为我国音视频产业带来数万亿计的经济效益。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IPTV业务的持续增长

2015年上半年以前,IPTV业务在OTT模式的挤压下发展缓慢,但自下半年开始随着政策利好的陆续发布、OTT受政策打压以及融合电视终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IPTV业务开始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这一时期的IPTV进入智能化发展新阶段,各省市电信已开始采购4K智能机顶盒,用户对IPTV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中国电信IPTV正随着三网融合的全面推广,进入新一轮的快速成长期,高清、智能化是这一阶段最为突显的特点。

电信运营商宽带接入速率持续提升,融合业务在各地快速推进,根据《2019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19年12月底,IPTV用户净增3,870万户,总量达到1.94亿户。电信运营商继续深挖家庭市场,发力融合业务,推动IPTV用户的持续增长。

(2)互联网视频的巨大市场

根据中国银河国际研究报告《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仍主导中国互联网视频市场》内容,中国娱乐行业由两大群体组成:在线和线下娱乐。目前,中国的娱乐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预计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约27,686亿元人民币,2016年至202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7.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中国的文化娱乐行业占GDP比重为4.1%,对比美国为6.5%。中国的在线娱乐产业包括互联网视频、直播、短视频、在线文学、数码音乐,以及娱乐在线动漫。

目前,互联网视频行业正在快速增长,并且是中国领先的在线娱乐形式,超过80%的在线娱乐时间用于观看互联网视频。根据艾瑞咨询数据,中国互联网视频用户数量从2012年的3.72亿增加到2016年的5.45亿,预计到2022年将增加到7.66亿,占2012年、2016年和2020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总数的66.4%、74.6%和87.0%。中国互联网视频行业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a)在线内容广泛;b)内容质量提升;c)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帮助平台提供定制的娱乐体验;d)用户正在更愿意为在线内容支付。

(3)4K超高清技术的应用推广

2018年10月1日,国内首个上星超高清电视频道一一CCTV 4K超高清频道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开播。2019 年 2 月 2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地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也随即启动,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也各自发布了地方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和应用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其中广东启动“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四川成都建设国内首个国家级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中国(成都)超高清创新应用产业基地”,央地联动、多点开花的产业局面逐步形成。《计划》提出了到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的发展目标,在政策引导和各方资源积极投入下,产业总体规模有望超过4万亿元,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到2亿。

从产业链上看,超高清视频市场包括核心元器件、视频生产、网络传输、终端呈现等多个环节。其中,视频生产设备包括视频采集设备、视频制作设备、编码设备、存储设备。2019 年“超高清+5G+AI+VR”融合发展应用不断被发现,面向新媒体、体育赛事、重大活动、工业制造、医疗等领域的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逐渐增加,如 2019 年男篮世界杯 5G+8K 直播/转播、青岛 CBA 季前赛直播、70 周年国庆阅兵 5G+4K/8K 直播、海尔超高清智慧工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5G+4K/8K+VR 腹腔镜手术直播等案例,垂直行业典型应用场景示范逐步建立,超高清视频的行业应用将进一步发展。

(4)县级融媒体战略建设的启动

2018年8月21日至22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中央对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进行部署,是新阶段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意味着推进媒体融合工作重点从省以上媒体延伸到基层媒体、从主干媒体拓展到支系媒体,支系媒体的改革将促进国家媒体体系的全盘激活。目前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较为通用的处理方案是整合电视、广播、报社、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第三方账号等平台资源,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5)公共安全行业形成视频行业新的增长点

根据安防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安防企业总收入预计达到8,000亿元,年增长率约10%。根据智研咨询预计,2020年将达到9,952亿元,2016~2020年复合增长率约15%。同样根据智研咨询预测,2016年全球安防市场产值约2,376亿美元,预计2020年达到3,15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7%。2010年至2017年,我国视频监控市场规模从242亿元增长至1,142亿元,复合增长率超过24%。公共安全行业除保持行业增长趋势外,也面临产业重塑的过程。公共安全产业生态变化,从单一产品到解决方案迈进,综合性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

在安防行业中,视频监控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视频分析技术则是影响视频监控效果的关键因素。视频分析技术本身不是一项新技术,但其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视频分析技术给视频监控系统带来颠覆性革命的同时,存在部分需要克服的技术难点,包括光照适应性、自然天气变化、背景的高频率变化、阴影区域与高亮区域、摄像机角度、摄像机距离和芯片处理能力等。因此专注于智能视频领域的企业将在安防行业具备独特优势,将迎来新的业务机会。

公司的业务收入发展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在传统媒体增长平稳的情况下,依靠新媒体(IPTV,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视频)和公共安全业务实现收入的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8,451.80万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3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67.89万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32.52%。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749,686.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2,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79%。

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充分考虑了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 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 确且清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 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6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717.7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41.6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16.17万元(含尚未置换的公司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319.75万元,此部分预先投入的资金公司已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部分置换资金2,319.75万元实际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当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当虹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为“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以下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就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员执行。

2、人员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总数为5,603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60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1,216人。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9年度A、B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40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6亿元,资产均值约人民币103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

质量复核人:冯可棣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雪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受聘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女士、质量复核人冯可棣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雪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50万元。2020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2、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及 2017 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本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 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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