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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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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013,6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1、氟化工行业

(1)公司目前已经形成2,3,4,5-四氟苯、氟氯苯乙酮、哌嗪、2,3,5,6-四氟苯及超级电容电解质等多个系列共30多种氟精细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含氟医药、含氟农药、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三大领域。广泛应用于含氟医药、含氟农药、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等三大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以2,3,4,5-四氟苯甲酰氯、2,4-二氯-5-氟苯乙酮、N-甲基哌嗪为代表的医药中间体,和以2,3,5,6-四氟苯系列、BMMI为代表的农药中间体是公司的主导产品,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我们在抓好老产品老市场的同时,更是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新材料、电子化学品及农药中间体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积极转型创新,努力拓展新市场,实现新产品一新客户一新市场一新目标。不断将新老产品做大做强并国际化,稳固国内外原有市场的同时,积极寻求国外新客户新市场。

(2)无水氢氟酸与氢氟酸为主的无机氟产品

公司2019年完成对高宝矿业的重组,向公司产品上游延伸,主要生产初级无水氢氟酸和有水氢氟酸。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冷剂以及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原材料的含氟聚合物、含氟中间体和电子级氢氟酸。

2、萤石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高宝矿业收购长兴矿业,确保供应链的稳定。主要产品为酸级萤石精粉及高品位萤石块矿。

(1)酸级萤石精粉:氟化钙含量≥97%的萤石精粉,主要用途是作为氟化工的原料销售给下游氟化工企业用于制作氢氟酸等基础化工品。

(2)高品位萤石块矿:氟化钙含量≥65%的块状萤石原矿,主要用于钢铁等金属的冶炼和陶瓷、水泥的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主业经营,及时研判市场、开拓终端客户、稳定接单节奏,外贸直销率及市场占有率大幅增长,同时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全产业链经营,重组了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同时为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消除潜在原料风险,增加战略资源储备,更好的保障战略收购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等重要事项的实现,标志着公司作为国内氟化工精细化学品行业龙头企业,将率先迈开步伐,打造低成本、全流程氟化工产业链,进一步增强绿色高效发展能力。但由于高宝矿业在19年下半年因为氢氟酸价格波动较大,价格持续下跌而原材料价格维持高位原因,承诺业绩没有完成,公司对此进行了资产减值,导致公司2019年全年合并利润为负数。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123,740.53元,同比增长61.51%;实现营业利润-22,761,143.07元,同比下降162.0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97,278.08元,同比下降25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019,868.51元,同比下降785.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397,983.59元,同比增长196.55%。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1、氟化工行业情况

随着氟化工行业的发展,氟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链逐渐形成并持续延伸,含氟精细化学品的产品种类也不断突破。在国家政策及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氟精细化工企业积淀了一定的研发实力,行业初具规模,与美国杜邦公司、日本大金公司等技术领先的国际氟精细化工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

近几年,在环保政策压力和技术进步推动的影响下,氟化工行业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应用。目前,汽车、电子、轻工、新能源、环保、航空航天等相关产业对高性能氟聚合物、新型制冷剂和含氟精细化学品需求迫切,氟化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氟化工产业已成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属于新材料领域的发展重点。

2、萤石矿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氟化工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萤石“是与稀土类似的世界级稀缺资源”。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萤石被列入我国“战略性矿产目录”。欧美等发达国家将萤石列入需重点保障的关键性矿种。产品主要用途萤石,又称氟石,是氟化钙的结晶体。作为现代工业的重要矿物原料,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防、军事、核工业等领域,也是传统的化工、冶金、建材、光学等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根据百川资讯,目前国内萤石下游需求中,53%用于氢氟酸的生产,18%用于氟化铝,传统的钢铁、建材等行业需求约占 30%。其中氢氟酸作为萤石下游最主要的产品和整个氟化工产业链的起点,主要应用于制冷剂以及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国防、航天航空等领域原材料的含氟聚合物、含氟中间体和电子级氢氟酸等。目前,下游传统的制冷剂需求稳定,而随着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异军突起,这些领域使用的含氟材料有望成为氟化学工业的新支柱。

截至目前,公司保有资源储量近86万吨,对应矿物量约34万吨,采矿规模6万吨/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资本市场,不断向上向下延伸产业链,重组了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同时为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消除潜在原料风险,增加战略资源储备,更好的保障战略收购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等重要事项的实现,标志着公司作为国内氟精细化工行业龙头企业,将率先迈开步伐,打造低成本、全流程氟化工产业链,进一步增强绿色高效发展能力。同时狠抓安全生产、提升经营效益、推动项目落地为工作重点,实现了公司经济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技改项目,降低生产单耗;各生产单位持续装置优化,开展'精益管理"试点,进一步降生产成本,同时构建自动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企业信息化系统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和运营能力得到提升。其次,公司狠抓主业经营,及时研判市场、开拓终端客户、稳定接单节奏, 外贸直销率及市场占有率大幅增长,同时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

2019年是公司发展之年,提升之年,创新之年,项目建设之年。但由于高宝矿业在19年下半年因为氢氟酸价格波动较大,价格持续下跌而原材料价格维持高位原因,承诺业绩没有完成,同时考虑到20年疫情影响,从谨慎角度充分考虑,公司对此进行了资产减值,导致公司2019年全年合并利润为负数。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1、完成并购重组工作,实现企业发展双轮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明溪县长兴莹石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了从萤石矿到氢氟酸到氟精细化工品的完整的产业链。本次重组事项是公司加快外延式发展的一次积极尝试,有利于公司按照的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汇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并进行有效整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加强科研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入开展产品和技术研发,对现有产品深度研究,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另一方面着眼于高端医药、农药中间体,高端电子、材料化学品等新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为公司今后成为全球重要的高端有机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供应的参与者打下基础。重点完成对氟苯酚的合成工艺研发、4,4’-二氟二苯甲酮的合成工艺研发、2,6-二氟苯甲酰胺的纯化工艺研究、4-甲基-2,3,5,6-四氟苯甲醇的杂质研究等15项研发项目,不断开发出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新工业、新产品。

同时加强实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双氯磺草胺的合成工艺研发、唑啉草酯的合成工艺研发、磺酰草吡唑的合成工艺研发、日本住友3AHE的合成工艺研发等医药、农药中间体及电子化学品的研发。

2019年公司新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累计拥有国家发明专利29项。实施了两项团体标准(2,3,4,5-四氟苯甲酰氯和N-甲基哌嗪),这是公司首次发布团体标准,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研发技术的肯定。同时本年度新鉴定4项省级科技成果,累计拥有22项省级科技成果登记项目。

3、深化精细管理,推行降本增效

公司围绕生产经营目标,深入开展挖潜增效各项措施,全方位多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管理创效成效显著。技术技措方面,重点实施了二氯苯乙酮技改项目、202车间真空泵技改、50m3/d高浓废水处理项目、十二车间整体提升、BMMI车间树脂吸附项目、二车间十一车间双酰氯转料、酰胺扩产改造、BMMI及合成车间冷冻系统改造等23个等术改造和工艺优化,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加强设备管理,特别是针对设备的运行管理,增加了重点设备的检查,DCS系统检查及仪表的检查维护,每周对关键机组实施特护工作,保证了生产的连续运行。原材料管理方面通过拓宽采购渠道、深化供应商战略合作、优化库存等手段,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团队管理方面,择优引进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了管理、研发和销售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全方面提升了员工的技能和水平。

4、加强信信化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19年,全球经济增长和世界贸易投资有所放缓,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宏观政策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国内氟化行业总体运行形势稳定,面对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主营业务方向,推行精益管理,并积极探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管理模式。将数字化、智能化与精益管理思想结合,优化生产经营要素和管理要素组合,提升管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最大限度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强化安全生产理念,提升环境保护能力

公司坚持“彻底整治、长期坚持、高度重视和绝不相信”信条,铁腕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坚守安全环保底线。以召开月度安环会议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安环责任制;组织开展月度安全隐患大检查;制定“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夏季四防”、“冬季四防”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全力推进废水、废气、固废综合整治;坚持不懈地推进安环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常抓不懈,公司整体安全环保形势良好,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规范治理和文化引导相得益彰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继续保持核心管理层的稳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狠抓内部控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守法意识,企业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水平不断增强。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增强软实力;构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聚焦团队、弘扬正能量,树立正面导向作用;强化薪酬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促使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进一步体现。

公司始终遵循“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将员工打造成为对公司对社会有用的人作为自己的使命。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物质基础,今年员工的福利待遇有了明显增长;另一方面今年下半年公司对员工宿舍进行了整体改造装修,保证给员工一个舒适优美的生活休息居住环境,享受回“家”的感觉。

公司孙公司长兴萤石从事萤石的开采存在以下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

1、经营风险

随着矿山的开采年限缩短,产量逐年下降,萤矿石开采难度逐步加大,成本逐渐提高,可能会影响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

2、安全环保风险

国家加大对企业安全环保的督察力度,对企业安全环保的要求更高、监管更严、处罚更重,这将成为今后安全环保工作的新常态,安全和环保的投入将给公司带来成本的增加。

3、应对措施

面对以上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认清形势,攻坚克难,审慎风险,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按照生产计划,科学组织生产,统筹规划现有矿井开采计划;不断改进工艺、创新技术,努力提质增产增效;持续加强设备、供电和运输管理,严格质量管控。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责任制定、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全覆盖;持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深化现场标准化建设,聚焦关键岗位、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特殊时段,全面评价辨识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报告期为70,912.37万元,较2018年增加61.51%,主要系(1)母公司部份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及新产品产量上升,(2)完成对标的公司并购,9-12月营业收入纳入合并范围

2、营业成本报告期为55,255.95万元,较2018年增加66.41%,主要系(1)母公司销售增长,导致营业成本增长,(2)完成对标的公司并购,9-12月营业成本纳入合并范围

3、销售费用报告期为2,009.34万元,较2018年增加123.81%,主要系本期完成重组,标的公司9-12月销售费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母公司运费、人员薪酬、信息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增加

4、财务费用报告期为1,012.49万元,较2018年增加212.40%,主要系本期完成重组,标的公司9-12月财务费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母公司贷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

5、其他收益报告期为438.63万元,较2018年增加169.35%,主要系母公司政府补助及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6、投资收益报告期为143.56万元,较2018年减少38.75%,主要系(1)理产财品到期处置收益减少 (2)权益法核算对亚培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亏损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为16,469.92万元,较2018年增加100%,庡梫宯标揑岞巌业绩彸诺补偿

8、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为385.43万元,较2018年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完成重组,标的公司9-12月信用减值损失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福建省亿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全部计入坏账)

9、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为-25,440.70万元,较2018年增加12.145.59%,主要系对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0、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为-79.81万元,较2018年减少225.38%,主要系母公司对201和302车间的房屋和设备拆除报

1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为226.91万元,较2018年减少43.55%,主要系政府补助部份重分类到其他收益

12、利润总额报告期为-2,097.37万元,较2018年减少152.26%,主要系(1)对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母公司销售增长相应利润增加

13、所得税报告期内为3,372.36万元,较2018年增加748.00%,主要系(1)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2)母公司销售增长相应利润增加,所得税增加

14、净利润报告期内为-5,469.73万元,较2018年减少251.28%,主要系(1)对并购标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2)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1、2019年9月,公司完成重组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高宝矿业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2019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完成收购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长兴萤石纳入子公司高宝矿业合并范围。

3、2019年12月,公司成立尼威化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尼威化学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报及其摘要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其正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因工作人员失误,上述公告存在将公司股东高宝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进行统计和披露、对于股东俞正福的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总数披露有误等问题。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4、股本及股东情况”

更正前: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更正后: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更正

更正部分一: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更正前: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发行股份18,691,588股。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向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11,469,835股,其中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699,235股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9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

4、2019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3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收到该批复并于2019年8月9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年9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18,691,588股股份的登记事宜,于2019年9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登记事宜,并经深圳交易所批准,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为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12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分开发行股票新增1,699,235股股份有登记事宜,于2019年12月5日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登记事宜,并经深圳交易所批准,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为2019年12月20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发行股份18,691,588股。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向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11,469,835股,其中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699,235股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9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

4、2019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93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收到该批复并于2019年8月9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年9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18,691,588股股份的登记事宜,于2019年9月24日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登记事宜,并经深圳交易所批准,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为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12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分开发行股票新增11,469,835股股份有登记事宜,于2019年12月5日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登记事宜,并经深圳交易所批准,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为2019年12月20日。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更正部分二: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更正前: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更正后: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更正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更正后: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4,697,278.08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676,014.13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0,786,539.68元,以前年度资本公积159,841,996.73元,盈余公积30,103,397.93元;报告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04,910,525.55元,资本公积779,622,483,98元。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定向回购方案,则将扣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回购注销股份),不进行现金分红,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寅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