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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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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变化

目前我国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着总量不足和结构矛盾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公路网规(2013-2030年)》,到2030年,国家公路网规划总规模为40.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约11.8万公里,普通国省干道约26.5万公里。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交通运输总投资规模将要达到15万亿元,其中公路7.8万亿元,占比52%;到2020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万公里,其中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6000公里,高速公路建成里程约15万公里,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投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家公路网发展规划(2013-2030 年)》、《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2019年1-11月,我国公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242.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2019年1-11月,新疆地区公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14.61亿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5.65%。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

目前国内公路施工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按照企业规模来划分,可以分为三个层级:一是大型央企,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这类企业规模庞大,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领先的技术能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能力,业务遍及全球,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一梯队;二是地方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地方上市公司,如四川路桥、山东路桥、北新路桥、重庆路桥等,这类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其业务范围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在优势地区做大做强的同时,跨区域、跨领域扩张也取得一定成果,同时,依靠较好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在某些专业化施工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二梯队;三是其他地方性二级资质及分包资质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都较弱,但能依靠其低成本运营、业主低层次需求等获取一些业务,是我国公路施工行业的第三梯队。

公司历经二十年的砥砺奋进,现已成长为新疆地区路桥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最高、种类最为全面的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先后参与了疆内所有的高等级公路建设以及乌鲁木齐市市政大型的“田字形”高架桥、地铁和铁路等项目,已拥有一定的区域性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并得到业主的广泛认可。但是,公司也面临一定的竞争劣势,比如:业务相对集中;融资渠道和方式单一等。

(三)公司现有的行业资质

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桥梁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路面、公路路基4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新疆自治区施工资质最全、资质等级最高的路桥工程施工企业之一。公司的相关业务资质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及风险

公司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和投融资建设模式。单一工程承包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主要存在成本控制风险和项目变更风险;投融资建设模式利用公司自身投融资能力,将施工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采用BOT、PPP等模式,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主要存在政策变更风险、项目入库风险和成本管控风险。公司业务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模式单一,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六)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主要由依据 ISO9001 质量体系标准制定的《质量手册》以及各级质量控制人员构成,其中质量控制人员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子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以及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全面控制,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所属子公司的工程项目质量,项目工程师对所在项目的质量负责。公司的质量控制部门分三个层面,即集团公司层面、子分公司层面以及具体项目层面,详细情况如下:

1、集团公司层面:主要管理质量方面的职能部门为项目管理中心,下设合同经营部、施工管理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环保部四个部门,从合同、施工、材料、安全方面对项目质量起到督导作用。

2、子分公司层面:由子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下设项目经理部等部门促进项目施工。

3、项目层面:由项目总工程师对所在项目的质量负责,下设工程技术部、合同计划部、设备物资部、工地试验室、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综合事务部七个部门,促进项目各项工作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

(七)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从安全生产责任到安全教育培训等一系列的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应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注重安全防护,做好风险防控。公司制定了包括《专职安全员管理办法》、《安全值班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了安全环保部、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安全生产岗位,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针对路桥工程施工行业的特点,公司还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考核方法》、《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等,对施工现场、驻地建设、砂石采放、施工机械、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的安全生产施工进行规范,并建立了公司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与安全生产奖惩、举报制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主要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21%,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7.27%,主要原因是:1、上年同期,公司因转让子公司新交房产10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2.09亿元,大幅增加了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本期无此类资产转让收益,因此本期公司在营业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2019年上半年由于新疆地区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等因素导致部分项目当期毛利率有所下降;3、2019年部分境外项目停止实施,前期投入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有关会计处理,导致当期盈利减少。

2、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的原因主要为:(1)PPP项目的持续投资建设使公司长期应收款等长期资产增加;(2)本年度经营积累使公司净资产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当期经营积累的增加。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发行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一年来,公司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发展形势。一方面,面对国家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外部环境,国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坚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公司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内部要求,交通行业发展不断深刻变革,发展重心已由大建设转为大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面临升级,供求模式发生转变,形成从投融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

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抓经营、促规范,落实党建进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业务、产品、资产、资本结构,生产经营持续向好。

(一)健全经营网络,拓展市场区域

2019年机遇和挑战并存,面对竞争激烈、形势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适时调整策略、抢抓机遇,继续保持疆内公路市场占有率,同时深耕疆外市场,扩大水利、市政等市场占有率,建立核心区域以及核心客户群。

1.在疆内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对接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的G314、G218、S21等几个重点项目;对各子分公司进行重点地州区域划分,深耕地州市场,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在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实行板块负责制,将各板块市场责任到人;整合资源,完善客户群体的建立和维系,延续与区外一级以上企业在新疆市场的合作力度;引入咨询,将咨询体系纳入市场开拓基础业务体系之中。

2.在省外市场方面,按照公司战略部署,形成“三区、一业、三重”的区域市场布局模式,设置三个区域开发总部、一个事业部、三个重点省份办事处。所有成员单位全员参与开发,本着互利共赢的理念和灵活多变的方式,选派优秀骨干人员,开展区域市场开发工作。

3.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完善风控体系,强化制度建设,有选择性的进行市场开拓,发挥国际子分公司在海外市场区域尤其是援外项目的既有优势,梳理资源网络,搭建资源平台,加强与境外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信息交流的时效性、准确度和全面性。

(二)紧跟政策形势,做好业态布局

1.认清形势,完善市场开发产业布局。近两三年,传统工程类项目走势趋于平稳下行,PPP等投资类项目持续走高。公司将把准方向,将原有以建设为主的角色转换为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商,完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评价体系和机制。

2.优化投资业务结构和分类。PPP等投资类项目分为长期投资项目(超过15年)和中短期投资项目(低于15年)。长期项目必须是优质的经营资产,必须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中短期项目必须能够迅速收回投资,获得丰厚的利润。

3.优化投资业务产业分布。在新业态布局方面,要紧跟国家创新化、新型化、智能化、数据化导向,布局城市综合体开发、环境治理和智能交通三个领域,各子分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板块,优化拓展投资业态。

(三)彰显品牌效应,打造品质工程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厅建“三品工程”要求,严守安全红线,严把质量关口,全过程抓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安全、消防、环保、维稳目标责任书,保质保量完成小乌项目、乌奎项目、大乌项目、G216线喀喀项目、和田G580项目、G216线民黑项目、城北立交桥项目、博乐精阿项目等重点项目,打造成品质工程、效益工程、平安工程。

(四)落实“双百行动”,谋划战略布局

2019年,公司突出国有企业改革和交通强国建设的工作主线,积极落实“双百行动”改革方案,强力推进实施市场拓展、科技创新、资本运营、适度多元、人才兴企等战略布局。围绕“双百行动”,以做大产值、做优利润为目标,着力项目的精细管理,压实责任,务实开展“双百行动”专项系列工作,扎实高效提升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五)加大融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9年,公司主要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其他融资为辅,不断加大筹措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2019年公司全力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于2019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有利于公司PPP项目的快速推进,并为公司未来多渠道融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主营业务为路桥工程的施工、养护、勘察设计、试验检测,以

及路桥工程施工主材料的贸易业务,均与路桥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由于

新疆地区冬季天气寒冷,大部分地区第一季度无法施工,但人员工资、

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仍会正常发生,因此第一

季度一般会存在较大金额的亏损,随着项目陆续开工,公司二、三、四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1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86,282,184.54元,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21,893,964.52元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4,388,220.02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6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38,7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01.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0年5月28日召集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8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证券部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日前提交;

3、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人:冯凯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 “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君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86,282,184.54元,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21,893,964.52元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4,388,220.02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6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38,7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301.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以不超过9,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向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万股的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7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7,526,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9,173,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305027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账号为107673357014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8年12月13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新疆交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2019年,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 010456号),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86,282,184.54元,提取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21,893,964.52元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4,388,220.02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6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38,7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预案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4)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

2.变更说明

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的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行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 收入》、 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要求,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新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3)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

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该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文件备查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2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6号)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17.34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11月 21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010087 号)。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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