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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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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16版)

公司代码:603590 公司简称:康辰药业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万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立足于中国本土,用全球新的标准致力于创新药的研发,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临床需求,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创新药企业。秉承“用生命科学呵护人类健康”的核心使命,公司成立至今,持之以恒专注于创新药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业绩稳步增长,在销产品“苏灵”是一种高纯度、单组分血凝酶临床止血药物,是目前国内血凝酶制剂市场唯一的国家一类新药,被医院多个临床科室广泛用于减少手术中的出血,以及控制术后、创伤及疾病引起的出血。同时公司在研管线深入布局靶向抗肿瘤药产品系列,高标准高起点进入市场空间较大的抗肿瘤药领域,培育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能力。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严格遵循GMP、行业法规等要求进行原辅包材等生产性物资的采购,公司对市场供应情况、市场价格等信息进行调查和比价,并依据生产计划、实际库存情况等安排采购计划,在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供货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商务谈判择优选择。

2、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合法守规、质量为先、绿色生产”的理念,将GMP贯穿至人、机、料、法、环全方位管理,保证从物料采购、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运输的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公司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满足国家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最新要求,建设安全、环保、和谐的生产环境。公司应用信息化手段,根据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实现均衡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为经销方式,两票制后,公司的直接客户为配送商(即公司发货给配送商,由配送商将产品配送到各医院),产品的学术推广签约全国各地的服务商来完成。

公司为适应行业变革和两票制下的学术推广工作,专门设计了“联盟模式”,即“公司+推广服务商=自营”的模式。公司通过这种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司与推广服务商之间的深度合作,优势互补,让双方的资源利用和效率实现最大化。

公司的联盟营销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公司负责苏灵产品的生产、质量把控、生命周期管理、品牌策划及推广,并对推广服务商的学术推广进行直接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服务商的学术推广严格按照公司的方案和要求,科学、合规、有效地开展。

(2)推广服务商主要承担与当地客户的沟通协调和临床学术推广服务,为临床医师提供专业的产品医学动态研究成果和信息。充分利用推广服务商的团队和资源开展临床推广服务,避免公司单产品建自营团队存在的不稳定风险。目前,通过联盟模式,公司的苏灵产品实现了较好的市场覆盖。

(3)公司通过推广服务商的团队,可以实现对终端学术推广的精细化管理,并及时了解学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使学术推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与推广服务商的深度合作,为今后新产品投放市场,建立平台基础。

(4)为了确保联盟模式运作顺利,公司大力建立了高效的营销运营管理部,配套销售支持、数据分析、合规管理、市场准入、市场监督等五大职能。通过对这五大职能的不断完善,为一线销售和市场学术推广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公司立足于系统化、专业化,通过打造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联盟营销体系,对市场进行深耕细作,不断地夯实和扩大市场规模。

(三)行业情况

在中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医保扩容、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以及大健康产业推动医药消费升级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中国医药产品需求市场不断增长。但2019年受带量采购及医保控费的影响,医药行业的增长趋势放缓,2019年医药三大终端(医院、药店、第三终端)药品销售额约17,950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医院终端销售额约15,910亿元,同比增长3.6%。城市公立医院销售金额8,739亿元,同比增长3.0%。县级公立医院销售金额3,212亿元,同比增长5.1%(数据来源:米内网)。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创新药“苏灵”,属于止血药领域中的血凝酶制剂,是利用我国特有的尖吻蝮蛇蛇毒分离纯化为单一组分的血凝酶制剂,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统计数据,目前的止血药市场中规模最大的止血品类是血凝酶制剂,血凝酶制剂销售数量呈稳健增长趋势。“苏灵”作为细分领域唯一的创新药,与竞争性产品相比,在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药物经济学方面优势显著,同时“苏灵”的氨基酸全序列核心专利的保护期至 2029 年,专利保护期内不会有对应的仿制药上市,核心的技术壁垒巩固了公司产品“苏灵”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五)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19年公司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文化干线引领”下全体营销人员凝心聚力,一方面通过持续深化联盟营销优势不断地拓展终端网络,另一方面通过精准的市场投入有效地开展学术活动,把公司创新药产品“苏灵”在疗效、安全性、 药物经济学方面的特性和优势全方位准确地传递到市场终端,在面对行业变革激烈竞争多重挑战的大背景下,仍然较好地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和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3)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2019年5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变化情况,具体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付明仲、独立董事苏中一、独立董事谢炳福、董事郑伟鹤、董事陆潇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080,142.0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5,321,111.62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刘建华、程昭然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董事刘笑寒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均不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董事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董事程昭然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昭然回避表决。

(3)董事刘笑寒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笑寒、王锡娟、刘建华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谢炳福先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谢炳福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付明仲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付明仲回避表决。

(6)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苏中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总裁刘建华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2)副总裁程昭然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程昭然回避表决。

(3)董事会秘书唐志松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财务总监宋晓弥女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8月20日全部到账,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85,294,108.76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21,820,704.3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27,952,532.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31,250,082.62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396,702,45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8年8月20日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17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9年6月25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18578700024395266)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指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开户和存管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已以自筹资金预付部分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8]G16002320772号”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广发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2019年1月7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87.0527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为58,500.00万元,在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内,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为1,524.25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及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396,702,4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部分投资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之一的金草片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7,612.2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究及靶向抗肿瘤药物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变更前,金草片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含尚未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383.77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辰药业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辰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康辰药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该准则。根据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债务重组业务,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成立(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执业资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