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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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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债券,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简介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彭友先生。彭友自芯瑞达有限设立至今,先后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本次发行前,彭友直接持有公司74.35%的股份,并通过鑫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4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彭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4012219751010XXXX,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黄山路XXXX。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友、王玲丽夫妇。本次发行前,彭友直接持有公司74.3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王玲丽为公司控股股东彭友的配偶,鑫辉投资、鑫智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上述两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50%。因此,彭友、王玲丽夫妇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4.8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玲丽: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4102119780910XXXX,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繁昌路XXXX。
(三)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芯瑞达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的其他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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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70,869名,其中前十名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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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542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2.97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情况为:
1、17.24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投资者按市值定价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4,833,83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9,387,337,000股,配号总数为198,774,674个,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53.22倍,高于150倍。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54.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3,18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数为3,117.74倍,中签率为 0.0320745086%.
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弃购360股,网上投资者弃购65,353股,均由主承销商包销,合计包销股份的数量65,713股,包销金额为852,297.61元,包销比例为0.19%。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939.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349.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590.5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2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合计3,349.20万元,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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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0.95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本次发行股数)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590.54万元。发行前不存在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64元/股(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56元(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其中2019年1-3月、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公司上市后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
(一)2020年1-3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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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系由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所处行业为新型显示制造业,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产制造环节,总体受疫情影响较小,而对公司在技术、产品、市场、核心团队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公司的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处于正常状态。
2、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变动比例达到30%的项目说明
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变动达到30%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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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上半年经营情况预计
根据公司复工进度、既有订单情况及市场预测,预计2020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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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因本次疫情,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非前后的净利润基本持平。
2020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复工进度、既有订单及市场状况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20年4月1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817925
保荐代表人:彭江应、江成祺
项目协办人:唐悠
项目组成员:张笑嘉、叶冬冬、江煌、易君俊、王超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已向深圳交易所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芯瑞达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芯瑞达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海证券同意担任芯瑞达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上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