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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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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08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均无异议。

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359,9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照明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研发、照明产品销售。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领先的照明工程施工能力和设计能力,已取得我国照明工程行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两项最高等级资质。公司专注于标志性/超高层建筑、文旅表演/艺术景观、城市空间照明等景观照明领域。

1、标志性/超高层建筑照明

标志性/超高层建筑照明是指运用于标志性/超高层建筑的景观照明。标志性建筑,也称“地标”,其基本特征是人们可以用最简单的形态和最少的笔画来唤起对于它的记忆,看到就可以联想到其所在的城市乃至整个国家,标志性建筑系一个地区实力的体现,更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和象征。超高层建筑系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也是城市经济活力最显性的指标。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综合楼宇、高层建筑等快速发展,以超高层建筑为例,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已建成和封顶的2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达728栋,2019年建成2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物为56栋(数据来源:摩天大楼中心CTBUH全球高层建筑数据库研究报告:2019年高层建筑趋势)。公司具有丰富的超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已承接的部分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经典案例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2、文旅表演/艺术景观照明

文旅表演/艺术景观照明,是以旅游文化的地域差异性为诱因,以文化和艺术的碰撞与互动为过程,以文化与艺术的相互融洽为结果的景观照明,具有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多样性、互动性等特征。文旅表演/艺术景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公司已承接的部分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经典案例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3、城市空间照明

城市空间照明,是指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变化,而塑造城市夜景照明。多样优美的城市空间和景观环境,让人们生活在其中感到舒适、愉快、健康,并有着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内涵。其具体包含办公建筑(如政府部门办公室、写字楼等),商业建筑(如大型商场、购物街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建筑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以及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的照明工程。公司已承接的部分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经典案例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施工模式

组建项目团队

项目承接后,由公司工程中心、行政人事部参考投标时确定的初步团队人员进一步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及管理工作,同时工程中心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项目管理团队中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资料员、仓管员、安全员等配合项目经理履行各自相关职责。

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施工阶段,项目部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施工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及相关制度,公司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对项目的具体运营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服务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业务设计模式

照明工程设计业务一般分为概念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三个阶段。根据客户对设计理念和效果的要求,通过整体的构思、采用灵活的表现方法充分展示设计意图、特征和创新,形成初步的概念设计,再对设计方案进一步设计及对照明效果的更为明确、精准的分析和设计,最后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客户提供一整套完整的施工图。

3、销售模式

政府部门、大型央企/国有企业等单位的照明工程项目一般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其他类型客户一般采用商务谈判、邀标与公开招投标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以领先的照明工程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出于对公司实力、技术能力的了解和信任,其他类型客户一般直接确定与公司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积极开拓与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进入上述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或成为这些企业的战略合作供应商,并以邀标形式参与其业务。

4、采购模式

公司照明工程施工业务的采购内容主要是工程材料和劳务,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灯具、电线电缆、控制系统、配管线槽、其他辅料等,主要采取统一采购、零星采购、劳务采购等方式。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加强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照明工程行业是我国建设发展的重要行业,系我国建设美丽中国、智慧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以及实现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产业规划和政策,不断的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的技术革新和创新、鼓励和扶持行业内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加强行业人才的培养,给照明工程行业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平台,极大地推动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照明工程行业近年来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所营造的色彩缤纷、流光溢彩的夜景已成为各城市绚丽的名片和象征。

公司是国内少数较早取得照明工程“双甲”资质的企业之一,在大型工程施工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接的高度在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的楼宇合计53幢,占中国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的比重为7.28%,在超高层建筑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在技术创新、质量与品牌、管理团队与专业人才、售后服务等要素上也具有相当的发展优势,

与公司大型工程施工经验、超高层建筑施工优势共同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了公司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并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公司将积极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变化,有效管控外部环境风险,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秉承“诺德、精进、沉淀、托付”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和“推动光文化发展,为创造更舒适的光环境而不懈努力”的企业使命,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持续巩固公司在标志性/超高层建筑、文旅表演/艺术景观、城市空间照明等景观照明领域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5,700.0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50%;营业利润为25,573.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09%;利润总额为25,562.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81.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35%,业绩上升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承揽标志性/超高层建筑、文旅表演/艺术景观、城市空间照明等景观照明领域业务,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营运水平,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末,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28,704.59万元,较期初增长11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4,025.43万元,较期初增长16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0.91元,较期初增长97.29%。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019年度,公司新设立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国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7家分公司,公司市场分布进一步扩大,跨区域经营能力持续提高,公司在业务发展上,已构建了深耕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华南市场,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布局。2019年度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新增承接项目与其它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

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及预期信用损失,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及预期信用损失,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公司已按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就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重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不存在异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09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35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553,98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监高持有和买卖股票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671,759.48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7,396,346.56元,合计人民币40,068,106.04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经营规模、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78000元人民币/年/人(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结束之日止。如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不发生变动,则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不再上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梁荣庆先生、马更新女士、许峰先生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结束之日止。如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不发生变动,则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不再上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戴宝林先生、贺洪朝先生、侯春辉先生、闻国平先生、戴聪棋先生、付恩平先生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

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本薪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如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不发生变动,则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不再上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戴宝林先生、贺洪朝先生、侯春辉先生、闻国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15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9.《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20.《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8、19、2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