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液晶显示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公司坚持细分市场定制化战略,小批量,多品种,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定制是公司的经营特色。
公司专注于工控仪器仪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防等细分领域,产品较少涉及手机等消费电子。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及行业前沿技术,以一站式的设计、研发及生产服务满足客户高品质及个性化需求,目前,公司能够研发和生产高、中、低档各系列液晶显示产品,具备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在液晶显示模组业务领域内,公司凭借着丰富的技术积累及良好的客户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产品覆盖欧美、日韩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细分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随着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医疗器械、工控仪器仪表等产品层出不穷,传统规模化的标准面板、显示模组生产模式,难以满足众多用户的不同需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催生了大量新的需求,例如对实时在线的需求就要求屏幕出现在更多的地方,新兴的车载显示器、穿戴式装置、电子竞技以及公共讯息显示都对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行业提出了多样化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以工控仪器仪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防等细分应用领域为切入点,以小批量、多品种和深度参与客户产品定制为特色,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的产品及服务。
2019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16,566,103.14元,同比增长3.86%;营业收入447,133,906.30元,同比下降12.56%;营业成本322,503,504.69元,同比下降11.1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81,236,333.09元,同比下降17.88%。报告期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本年度销售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未来随着“工业4.0”、“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的发展升级,显示屏在工业仪器仪表及装备制造业中的需求将持续扩大,工业控制类仪器仪表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的市场空间仍将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数字汽车和智能汽车的日益发展,车载系统用液晶面板市场规模将迅速增长。随着办公自动化及家居智能化的发展,一些原不需要液晶显示屏的传统办公产品及家电产品增加液晶屏已成为一种趋势。新冠肺炎病毒的蔓延,也从客观上刺激了人类对医疗器械的需求,从而带动了医用显示器的需求增长。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使得消费电子、工业仪器、医疗器械及办公用具等领域越来越多的使用液晶显示器,以满足其智能化、数字化要求。在此情况下,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竣工并投入使用,势必带来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大、营收的增长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进而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及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该文件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班子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有限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本期,公司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情况发生。
因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018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1,656,014.00元、应收账款-2,165.10元、应收款项融资1,043,336.00元、其他应收款4,566.73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73.04元、应付账款2,699,350.0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128.59元,其中盈余公积278.27元,未分配利润1,850.32元。
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1,656,014.00元、应收账款-2,165.10元、应收款项融资1,043,336.00元、其他应收款5,438.81元、递延所得税资产-491.06元、应付账款2,699,350.0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782.65元,其中盈余公积278.27元,未分配利润2,504.38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和赢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5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4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4)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3)。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财务运营情况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总股本(109,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728,4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54,78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如下:
■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聘任酬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文件的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独立董事马吉庆先生、宋华先生和张肃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拟审议议案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4日在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4)及在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3)。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执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财务运营情况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总股本(109,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728,4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54,78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会计政策变更。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7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4日,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236,333.09元,未分配利润为222,808,492.05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345,405.59元,按本期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034,540.5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607,994.83元,资本公积金为403,087,279.0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指引监管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总股本109,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728,4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54,78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4,34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2、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8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续聘该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并于2014年1月16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股份、智云股份、机器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威,中国注册会计师,参与辽宁成大审计工作、并为亚世光电、隆运环保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达到10年。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森远股份、辽宁成大、鞍重股份、智云股份、机器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20年,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倩,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威,中国注册会计师,参与辽宁成大审计工作、并为亚世光电、隆运环保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达到10年,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继涛(JIA JITAO)、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衍生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购买的汇率金融衍生品产生损失;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支付海关保证金及职工预借备用金均有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预付设备款在本报告期到货核销;
5.衍生金融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购买的汇率金融衍生品产生损失;
6.预收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客户备料款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享受免征及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8.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购买的汇率金融衍生品因汇率波动产生损失,原按汇率金融衍生品收益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全部冲回。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使“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减少;
2.其他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3.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结构性存款利息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使购买的汇率金融衍生品产生损失;
5.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车险赔款;
8.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客户质量赔偿金增加;
9.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规模下降,应交所得税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下降导致销售回款及出口退税款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以暂时闲置货币资金购买、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募投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业务,公司拟以总投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与亚世光电主营业务有关的光电显示产品的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业务,以及通讯信息软件的研发。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克瑞斯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下转142版)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