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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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监事会成员、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公司与台湾希华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与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及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010458号”《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确认喻信东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喻信东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51.38万元。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确认屈新球先生2019年度在任期间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屈新球先生2019年度在任期间薪酬为6.6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确认王斌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王斌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20.86万元。关联董事王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确认刘炜女士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刘炜女士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元。关联董事刘炜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确认易铭先生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易铭先生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元。关联董事易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确认田韶鹏先生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田韶鹏先生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元。关联董事田韶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确认单小荣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单小荣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21.1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确认王金涛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王金涛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21.65万元。关联董事王金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确认喻家双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喻家双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21.0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确认毛润泽先生2019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毛润泽先生2019年度薪酬为29.8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既有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对于公司引进人才采灵活的薪酬政策,符合公司人才需求战略,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政策符合公司的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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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既有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对于公司引进人才采灵活的薪酬政策,符合公司人才需求战略,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政策符合公司的激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及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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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与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喻信东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二)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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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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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台湾希华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台湾希华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华晶体”)为高频微型晶体谐振器行业世界性厂商,1988年在中国台湾地区成立,主要从事石英频率控制元件之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住所为台中市潭子区中山路三段111巷1-1号。2001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2484)。希华晶体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希华晶体的前十大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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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杰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精精密”)成立于201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雷四木,注册资本1,6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模具工业园一期第A06幢非标准层1号房,经营范围是五金制品和元器件的生产与销售;模、制具生产与销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杰精精密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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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希华晶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
2、杰精精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担任杰精精密董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希华晶体、杰精精密的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司向希华晶体、杰精精密采购的商品,采购单价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单价,交易公允。通过对比同类产品、同类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对希华晶体的销售单价,公司对希华晶体的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相当,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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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0人,2019年较2018年新增365人,减少188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19年末人数:截至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3,695人。
3.业务规模
(1)2018年度业务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净资产金额:7,070.81万元。
(3)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18年上市公司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家数159家。
2018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17,157.48万元。
2018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18年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252,961.5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红青,现任中审众环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在中审众环执业,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 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 27 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兼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珈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拟签字会计师:王涛,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0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审计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而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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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银行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及2020年预计银行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及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一)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0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上述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2、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银行授信顺利实施,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在各授信银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喻信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2019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范围内,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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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喻信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6.95%的股份。
王丹女士,是喻信东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7.38%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及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所涉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提供的无偿担保,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开展需要。申请授信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及2020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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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82,315.7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6,026,806.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111,5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68,921.2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7.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充裕的基础上,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下转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