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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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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17,590,991(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炭、煤制尿素、天然气制甲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纯碱下游主要集中在玻璃、氧化铝、无机盐和洗涤剂等行业;小苏打主要用于食品、饲料、医药卫生等行业;甲醇主要用于烯烃、甲醛、醋酸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以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的生产企业,纯碱产能居全国第四位;小苏打产能居全国第一位,占全行业60%左右。公司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纯碱和小苏打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甲醇装置于2019年3月恢复生产,2019年11月为保证冬季民用高峰供气量,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开始停车。

(二)行业情况

1、纯碱

2019年,我国纯碱产能3,239万吨,全年产量2,925万吨,联碱法、氨碱法、天然碱法纯碱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46.5%、47.9%、5.6%,采用天然碱法生产纯碱和小苏打,与氨碱法、联碱法工艺相比,具有绿色环保、低能耗、低成本的特点和优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预计2020年纯碱市场或将延续竞争激烈的市场格局。

2、尿素

2019年以来,国际能源价格受地缘政治影响波动增大,国内安全环保监管加强,化工行业整体运行偏弱。尿素作为农资产品中体量最大的化肥品种,行业供需整体平衡。

2019年,全国尿素产量在5,500万吨左右,同比增长5.6%;出口量494.5万吨,同比增长102%。

2020年,预计国内尿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放缓,产能置换逐步增多,部分新增产能释放,预计供应量有小幅增长。

3、煤炭

2019年,我国煤炭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煤炭产量保持稳步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37.46亿吨,同比增长4.2%,蒙陕晋三省产量达26.4亿吨,占全国70.5%,比重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内蒙产量10.35亿吨,成为我国首个年产量超过10亿吨大关的省区。我国煤炭生产进一步向主产区集中。2019年,煤炭的主要下游火电发电量达5.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钢铁行业效益提升显著,全年产量12.05亿吨,同比增长9.0%。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在进一步巩固、优化供给侧改革结果的前提下,政策重心仍将围绕先进产能加速释放和供应结构优化。动力煤供应能力继续提升,供需格局将维持偏松格局。

4、甲醇

2019年,随着甲醇行业新增产能的陆续投产以及装置开工水平的提升,甲醇产量稳步增加。氮肥协会预计,2019年国内甲醇产量在7,000万吨左右,同比增长率在5%以上;进口量1,089.6万吨,同比增长46.7%。甲醇下游烯烃以及燃料的应用占比持续提升。

2020年,预计甲醇行业运行格局除了供需面影响外,还要重点关注原油的运行情况。

(以上数据采用相关行业协会对外提供的数据)

(三)公司矿产资源情况

截止2019年末,公司在河南桐柏县拥有安棚和吴城两个天然碱矿区,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拥有查干诺尔碱矿,公司天然碱矿储量为19,403万吨。其中安棚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5,002万吨,保有储量7,809万吨;吴城碱矿拥有探明储量3,267万吨,保有储量2,404万吨;查干诺尔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134万吨,保有储量234万吨。资源储备充足,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止2019年末,公司控股70%的博源煤化工湾图沟煤矿,探明储量为2.53亿吨,可采储量为1.38亿吨。此外,公司持有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矿井34%股份,该煤矿探明储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2.31亿吨和7.44亿吨,公司煤炭资源储备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资源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受世界经济增速下滑和国内增长动力不足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周期性问题与结构性矛盾叠加,经济运行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局面,公司精心组织生产,采取了一系列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的应对措施,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导产品价格及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3亿元,同比下降13.79%,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6.73亿元,同比下降48.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紧抓安全环保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基础地位不动摇,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双重防控体系,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围绕“蓝天、绿水、净土”目标,打造“以评促管”的管控模式,确保安全环保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二)生产经营取得新进展。主要生产企业装置运行率保持较高水平,装置产能充分释放。产品提质升级成效明显,主要产品优等品率较上年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日用纯碱和日用小苏打持续推出新产品。通过提供测土、配方到供肥的定制化套餐式服务,新型肥料研发、生产和推广取得新进展。

(三)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兴安化学30/52化肥项目达产达标,转入固定资产。中源化学40万吨小苏打项目实现达产,转入固定资产。

(四)持续回购公司股份。2019年,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截止2019年5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累计成交金额7.2亿元,其中2019年度共回购股份1.56亿股,成交金额4.28亿元。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五)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公司继续完善财务一体化改革,发挥融资、资金调度、税务筹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优势,保证了正常生产运营和项目建设。不断深化营销一体化改革,建立销售平台,整合营销资源和销售团队,实现专业化运营。在生产企业推行过程激励,并建立生产型企业特殊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巡视,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完善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机制,从源头、过程中介入把控风险。

(六)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践行“诚信经商,按章纳税,遵纪守法,注重环保,善待员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和谐发展。一是进一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大安全环保的专项投入和检查力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明确安全环保“四个零”和“三个百分百”的目标,确保了全年安全环保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爱心助学、财物捐赠、内部救助等方面发力,惠及厂区周边散居牧民、残障人士、孤寡老人、困难群众、困难员工,践行社会责任,体现企业担当。三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对外接待、网络平台提问回答及投资者电话沟通等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影响业绩下降的主要因素: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受煤炭可采面地质条件复杂影响,煤炭产销量下降;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经本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4月19日批准;经本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8月23日批准。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收票据”项目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分别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新增科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2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内蒙古博源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收回股权转让款,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3月,本公司设立内蒙古博源银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出资,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3)2019年4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内蒙古博源丰远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收回股权转让款,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2019年4月,本公司设立海南远兴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5)2019年7月,经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的孙公司桐柏绿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2019年7月,经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的孙公司桐柏中源水务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2019年7月,经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胜区分局核准,本公司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今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8)2019年7月,子公司将持有的乌兰察布市创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12名,实际参加表决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隋景祥、韩俊琴、石宝国,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孙朝晖、戴继锋、彭丽。独立董事王勇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韩俊琴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2019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成交金额为427,953,027.4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于现金分红427,953,027.44元,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祥先生、韩俊琴女士、张世潮先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董敏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费用合计1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4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4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24,206,991股减少为3,899,846,9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24,206,991元减少为3,899,846,991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17、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9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妻戴昕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8912%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润彪,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政工师。历任乌审旗第一化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七厂副厂长、厂长,原鄂尔多斯杭锦旗科强公司总经理,原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站长,锡林郭勒盟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润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喜梅,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内蒙古伊化化学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喜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爱国,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科强化工厂书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8%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7%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检科长、销售部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锡林郭勒准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南融海置业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丽,女,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吉兰泰碱厂财务科副科长,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碱湖试验站副站长、财务总监,伊化化学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彭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祁世平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隋景祥,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外经贸厅副主任,内蒙古外经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信息培训部研究员,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隋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韩俊琴,女,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鄂尔多斯市东羊建筑公司会计,恒泰证券东胜营业部客服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现任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天骄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韩俊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世潮,男,1964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财务总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敏,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鄂尔多斯集团法律处处长,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

董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0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非独立董事宋为兔

14.2非独立董事刘宝龙

14.3非独立董事梁润彪

14.4非独立董事丁喜梅

14.5非独立董事吴爱国

14.6非独立董事孙朝晖

14.7非独立董事戴继锋

14.8非独立董事彭丽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独立董事隋景祥

15.2独立董事韩俊琴

15.3独立董事张世潮

15.4独立董事董敏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6.1监事高永峰

16.2监事丁艳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与议案8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议案11、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议案11为议案12、议案13的前提条件,即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议案1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6、议案14、议案15、议案16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下转58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为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玉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对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共19.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2日,回购价格为1.6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924,206,991股。

2、甲醇装置恢复生产

2020年3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天然气制甲醇装置于2019年11月19日开始停车。2020年3月,因天然气恢复供应,博源联化100万吨/年甲醇装置已全面恢复生产。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18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用途为: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6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20%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回购期限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18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18-104)。

2018年7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8,2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最高成交价为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元/股,成交均价为2.788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719,928,1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2019年5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258,270,001股的20%(即51,654,00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0%)的注销手续,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股份用途,择机制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