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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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陕西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板簧”)
注册资本:1249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法定代表人:边疆;成立日期:1999年1月25日;经营范围:汽车钢板弹簧、焊管制造、销售及产品的技术服务;汽车配件、钢材及金属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仓储;农业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售后维修服务;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建材机械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陕西板簧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2、新疆互力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互力佳源”)
注册资本:561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三层305室;法定代表人:解英明;成立日期:2000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生产、销售:耐火材料、耐料、干渣、生铁、废钢废渣、高炉炉渣、矿粉、炼钢助剂、渣铁冶炼;石灰、水选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加工制作;机械设备租赁;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工业矿石、冶炼废渣、高炉水渣、锅炉炉渣等。
互力佳源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13、新疆德勤互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德勤互力”)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15号;法定代表人:肖勇;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5日;经营范围: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锅炉检验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计量服务、一般物品鉴定服务、特种设备服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服务;工矿企业废水监测服务、生活废水监测服务;城市废料监测服务、生产废料监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及网架制作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工程的施工等。
德勤互力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4、乌鲁木齐互利安康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互利安康”)
注册资本:3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788号一层109室;法定代表人:安海生;成立日期:2016年1月26日;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和区域秩序维护;劳务派遣;电器、电梯、办公设备、房屋的维修;开锁、刻章、家政、保洁、洗车的服务;销售:消防器材、通讯设备、交通设施、安防设备、安保器材、防爆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等。
互利安康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5、新疆八钢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八钢物业”)
注册资本:35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朱晓华;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托幼服务;生活饮用水的供应;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家电维修;门面房经营;写字楼保洁;房屋租赁;建材、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冷藏服务;居民水、电、煤气、暖气设施的维修;路灯、变压器的维护;管网、房屋维修;代收代缴水、电、煤气、暖气、电话费;房屋中介服务等。
八钢物业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6、新疆钢城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钢城绿化”)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朱晓华;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产销售:[碳酸饮料(汽水)类];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盆景的种植和销售;树木种植、培育和销售;建筑安装,道路施工,道路彩砖、塑料管材、塑料制品、井盖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维修,广告牌、艺术灯杆制作、健身器材安装,清洗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维修,车辆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土地租赁等。
钢城绿化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7、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冶华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94号;法定代表人:戴永平;成立日期:1998年10月7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水处理剂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的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冶金炉料类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非金属及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销售等。
新冶华美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18、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物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陈正玉;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经营范围:钢材、矿产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钢压延加工,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装卸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宝新恒源物流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19、新疆八钢佳域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佳域公司”)
注册资本:38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陈跃军;成立日期:1989年3月22日;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机构,工业商业(管理)、饮食业(管理);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户外用品、食品、钢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耐火材料、造渣脱氧剂;工业来料加工;销售耐火土;自治区域内的出版物印刷;广告业务等。
佳域公司及其子公司系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20、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巨峰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黄伟;成立日期:2012年8月29日;经营范围:热轧小型H型钢生产,型材生产,钢材销售。
巨峰公司系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21、新疆宝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宝信智能”)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宋健海;成立日期:2011年2月22日;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机电工程和电子智能化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运行、服务及保障;软件开发、销售;设备维修、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销售:通信器材、计算机器材、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等。
宝信智能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2、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宝钢技术”)
注册资本:49905.4246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李麒;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经营范围:工业企业、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技术研发等。
宝钢技术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3、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采购”)
注册资本:8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51-47室;法定代表人:朱庆明;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等。
欧冶采购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4、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宝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楼宝钢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姚林龙;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矿产品、五金交电;汽车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仓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货运代理;委托加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5、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宝钢”)
注册资本:37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1单元11楼1号;法定代表人:姚林龙;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5日;经营范围: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都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6、上海欧冶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材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666号-8;法定代表人:王明东;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商务;冶金材料及制品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销售;钢材加工、销售与零件加工;机械设备装备的设计、开发、维护及工程咨询;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与维护;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除专控)、焦炭、煤炭经营等。
欧冶材料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7、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钢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楼3001室;法定代表人:金文海;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等。
上海钢铁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8、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信软件”)
注册资本:78324.9172万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法定代表人:夏雪松;成立日期:1994年8月15日;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等。
宝信软件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9、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云商”)
注册资本:333333.3335万;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成立日期:2015年2月4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欧冶云商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30、宝新恒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金属制品”)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艾红兵;成立日期:2013年2月19日;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机械没备、钢材、建材、金属制品、金属容器、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销售:铁精粉,焦炭,煤炭,焦粉球团,铁矿粉,矿产品:有色金属,电力设施及设备,农产品,畜产品,工艺品,标准件,塑料制品,农副农资产品,装潢材料,包装材料,日用百货,汽车,消防器材,五金交电,PVC,生铁,皮棉、棉短绒、棉籽、棉副产品,不孕籽棉;橡胶制品,建筑材料,卫生洁具,服装鞋帽,计算机及耗材,让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消防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日用香料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宝新恒源金属制品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一)购买原辅材料、备品备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关联方采购日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钢铁制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相关关联方,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关联方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便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2020-01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吴彬、张志刚、狄明军等5人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0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分别是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公司在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关联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及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各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二)基本情况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法定代表人:陈德荣。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
中国宝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399.90万元;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肖国栋;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煤焦油、粗苯、煤气生产、销售;有线电视播放;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铁矿开采,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医用氧生产、销售(上述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机械配件、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出租等。
八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业公司”)
注册资本:1029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西路617号;法定代表人:张拥军;成立日期:1999年5月8日;经营范围:矿业投资;报废汽车的回收;汽车、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水暧器材、汽车配件、电动工具、塑料制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废旧金属的回收、加工及销售;仓储;房屋租赁,货运代理服务。
金业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4、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雅满苏矿业”)
注册资本:57976.2574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赵新;成立日期:1999年7月10日;经营范围:铁矿石、石灰石矿采选;公路铁路运输;铁精粉、硫精沙、球团及其它矿产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汽车配件、水暖器材、钢材、金属制品、五金交电销售;硅铁、锰铁、铬铁的生产和销售;合金副产品、球团矿副产品的销售。
雅满苏矿业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5、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蕴蒙库”)
注册资本:20738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赛尔江东路;法定代表人:赵新;成立日期:1998年7月2日;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矿石、矿山生产设备材料配件、橡胶制品销售,机械劳务,球团、铁精粉加工、销售,电子磅,餐饮,转供电。
富蕴蒙库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6、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际贸易”)
注册资本:13975.12万元;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号203号;法定代表人:王学斌;成立日期:2002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 边境小额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装卸服务;北奔重卡、天山厂汽车系列品牌汽车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仓储服务;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海产品,鲜肉;中药材的加工、分拣和销售。汽车进口与销售,销售羊皮、羊绒、皮革、水果、蔬菜。销售酒类,加工、销售饲料;玉米、小麦的加工及销售。进口木材、木浆和木制品业务。
国际贸易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八钢公司控制。
7、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敦德矿业”)
注册资本:3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友好路-天富家园-别墅1;法定代表人:苏浩波;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建材、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敦德矿业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8、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属制品”)
注册资本:55848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肖剑;成立日期:2003年9月24日;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冷轧带肋钢筋、金属制品、钢管、塑钢、金属容器、地板辐射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加工;水暖器材的生产及维修、公路交通设施产品、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电焊条、焊丝、焊剂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冶金机械设备、电机的维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钢制管件的制作加工和销售,冷弯型钢、螺旋焊管的生产、销售等。
金属制品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9、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钢管公司”)
注册资本:4217.5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501室;法定代表人:胡居忠;成立日期: 1998年11月04日;经营范围:钢铁轧制,钢材、钢管、塑钢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化工、日杂、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棉短绒的销售,建材租赁,商品配送,仓储服务;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钢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0、新疆八钢喀什金属有限公司(下称“喀什金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路121号;法定代表人:肖剑;成立日期:2012年3月26日;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冷轧带肋钢筋、钢管(直缝焊管、螺旋焊管)、金属容器、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塑钢、地板辐射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及配送;水暖器材的生产及维修、公路交通设施产品、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电焊条、焊丝、焊剂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喀什金属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1、陕西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板簧”)
注册资本:1249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常兴镇;法定代表人:边疆;成立日期:1999年1月25日;经营范围:汽车钢板弹簧、焊管制造、销售及产品的技术服务;汽车配件、钢材及金属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仓储;农业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售后维修服务;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建材机械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陕西板簧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2、新疆互力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互力佳源”)
注册资本:561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三层305室;法定代表人:解英明;成立日期:2000年1月28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生产、销售:耐火材料、耐料、干渣、生铁、废钢废渣、高炉炉渣、矿粉、炼钢助剂、渣铁冶炼;石灰、水选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加工制作;机械设备租赁;保洁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工业矿石、冶炼废渣、高炉水渣、锅炉炉渣等。
互力佳源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13、新疆德勤互力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德勤互力”)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15号;法定代表人:肖勇;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5日;经营范围: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修理;机械零部件加工;锅炉检验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计量服务、一般物品鉴定服务、特种设备服务;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服务、工矿企业气体监测服务;工矿企业废水监测服务、生活废水监测服务;城市废料监测服务、生产废料监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及网架制作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工程的施工等。
德勤互力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4、乌鲁木齐互利安康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互利安康”)
注册资本:3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788号一层109室;法定代表人:安海生;成立日期:2016年1月26日;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和区域秩序维护;劳务派遣;电器、电梯、办公设备、房屋的维修;开锁、刻章、家政、保洁、洗车的服务;销售:消防器材、通讯设备、交通设施、安防设备、安保器材、防爆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等。
互利安康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5、新疆八钢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八钢物业”)
注册资本:35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朱晓华;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托幼服务;生活饮用水的供应;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家电维修;门面房经营;写字楼保洁;房屋租赁;建材、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冷藏服务;居民水、电、煤气、暖气设施的维修;路灯、变压器的维护;管网、房屋维修;代收代缴水、电、煤气、暖气、电话费;房屋中介服务等。
八钢物业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6、新疆钢城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钢城绿化”)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8号;法定代表人:朱晓华;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2日;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生产销售:[碳酸饮料(汽水)类];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盆景的种植和销售;树木种植、培育和销售;建筑安装,道路施工,道路彩砖、塑料管材、塑料制品、井盖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维修,广告牌、艺术灯杆制作、健身器材安装,清洗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维修,车辆租赁,金属制品加工;土地租赁等。
钢城绿化与本公司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7、新疆新冶华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冶华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94号;法定代表人:戴永平;成立日期:1998年10月7日;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水处理剂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的销售;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冶金炉料类复合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非金属及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销售等。
新冶华美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18、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物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陈正玉;成立日期:2012年3月29日;经营范围:钢材、矿产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钢压延加工,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装卸服务,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宝新恒源物流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19、新疆八钢佳域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佳域公司”)
注册资本:38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陈跃军;成立日期:1989年3月22日;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机构,工业商业(管理)、饮食业(管理);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户外用品、食品、钢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耐火材料、造渣脱氧剂;工业来料加工;销售耐火土;自治区域内的出版物印刷;广告业务等。
佳域公司及其子公司系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20、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巨峰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黄伟;成立日期:2012年8月29日;经营范围:热轧小型H型钢生产,型材生产,钢材销售。
巨峰公司系八钢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21、新疆宝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宝信智能”)
注册资本:2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372号;法定代表人:宋健海;成立日期:2011年2月22日;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工程、自动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机电工程和电子智能化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运行、服务及保障;软件开发、销售;设备维修、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销售:通信器材、计算机器材、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等。
宝信智能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2、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宝钢技术”)
注册资本:49905.4246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李麒;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经营范围:工业企业、建筑业、公用、交通领域设备设施的工程承包、维修;通用及专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结构、标准物质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和技术研发等。
宝钢技术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3、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采购”)
注册资本:8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51-47室;法定代表人:朱庆明;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等。
欧冶采购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4、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宝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楼宝钢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姚林龙;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矿产品、五金交电;汽车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仓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货运代理;委托加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5、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宝钢”)
注册资本:37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1单元11楼1号;法定代表人:姚林龙;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5日;经营范围: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都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6、上海欧冶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材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666号-8;法定代表人:王明东;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商务;冶金材料及制品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销售;钢材加工、销售与零件加工;机械设备装备的设计、开发、维护及工程咨询;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与维护;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除专控)、焦炭、煤炭经营等。
欧冶材料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7、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钢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楼3001室;法定代表人:金文海;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等。
上海钢铁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8、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信软件”)
注册资本:78324.9172万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法定代表人:夏雪松;成立日期:1994年8月15日;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等。
宝信软件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9、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云商股份”)
注册资本:333333.3335万;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成立日期:2015年2月4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欧冶云商股份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30、宝新恒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金属制品”)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艾红兵;成立日期:2013年2月19日;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机械没备、钢材、建材、金属制品、金属容器、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销售:铁精粉,焦炭,煤炭,焦粉球团,铁矿粉,矿产品:有色金属,电力设施及设备,农产品,畜产品,工艺品,标准件,塑料制品,农副农资产品,装潢材料,包装材料,日用百货,汽车,消防器材,五金交电,PVC,生铁,皮棉、棉短绒、棉籽、棉副产品,不孕籽棉;橡胶制品,建筑材料,卫生洁具,服装鞋帽,计算机及耗材,让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消防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日用香料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宝新恒源金属制品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一)购买原辅材料、备品备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关联方采购日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钢铁制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相关关联方,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关联方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便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关联方巨峰公司继续将其资产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了避免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钢材生产、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同时,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提高关联方的生产管理效率,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峰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巨峰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继续将其资产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
(二)巨峰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新疆巨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产业园阜西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黄伟
5、经营范围:热轧小型H型钢生产,型材生产,钢材销售。
6、关联关系:巨峰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八钢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7、经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巨峰公司总资产28,316.13万元,净资产-2,616.6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91.01万元,净利润14.2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巨峰公司每年向公司支付托管费2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甲方:巨峰公司
乙方:本公司
(二)托管标的及范围:为保证乙方对甲方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甲方将整体资产移交并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甲方委托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以账面值(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为准。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之资产为甲方生产经营性资产。
(三)托管权利及内容:甲方将全部资产中除资产转让处置权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权利全部委托乙方行使,由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人员安排并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决策、运营、调度以及业务等问题行使全面决定权。甲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产品,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买卖协议。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间,甲方的经营活动单独核算。
(四)托管期限:期限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托管费用: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托管费20万元。
(六)托管费用的支付方式:该托管费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际受托经营管理期间不足12个月,则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受托管理时间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托管费的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的方式给付乙方。
(七)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恪守。如违反本合同,违约一方必须充分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本合同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根本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可以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八)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且双方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为了避免关联方与本公司在钢材生产、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同时,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提高关联方的生产管理效率。
(二)影响:本次托管行为能够有效避免关联方与本公司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切实降低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此外,本次交易约定,巨峰公司每年向公司支付托管费,将增加公司收入,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符合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任董事9 名,其中: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吴彬、张志刚、狄明军等5人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将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关联方佳域轧钢厂、巨峰公司将其资产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共计20万元,(详见临2019-009《公司受托管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了降低钢价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合理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意公司2019年自筹资金开展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1.8万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额度控制在人民币950万元以内。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减轻钢价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规避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统一制订套期保值方案(包括价格预测分析、保值数量、保值价位、建仓方向、建仓时段及止损价位等),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严格执行。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的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降低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螺纹钢。
(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套期保值。本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投入资金额度在人民币950万元以内,若所需资金超过计划资金,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应按规定进行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的签订,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期货经纪公司。
(四)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须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风险控制员直接对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和董事长负责,不得与其他岗位交叉。风险控制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否为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保值,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
(七)公司制定了详细的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及交易错单的处理程序。
(八)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九)公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交易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0年4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提供了模板。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 (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具体会计处理
1、根据《通知》的要求: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
2、根据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要求:公司对 2019 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4、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根据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进而更加合理科学的确认公司的收入。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一、天健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原料分厂焦炭露天料场封闭项目、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炼技术开发科研项目。
● 投资项目总额:2.29亿元
一、项目概述
(一)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原料分厂焦炭露天料场封闭项目总投资额10,941.91万元,2020年投资计划额1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焦炭料场封闭,及附属胶带机转运站封闭。到2020年10月全部竣工。
(二)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炼技术开发科研项目总投资额11,974.47万元,2020年投资计划额11,75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和恢复一炼铁2号高炉本体及附属系统的功能,开展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炼技术研究及工业试验。到2021年12月全部竣工。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原料分厂焦炭露天料场封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2017年,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决定对《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20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改,修改钢铁、建材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根据这次修改要求,公司炼铁厂为重点行业的炼铁工业;操作过程为通用操作过程的原料及运输系统;公司炼铁厂的位置为乌鲁木齐市区,是重点地区。根据《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3-201X(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料场应采用封闭料场(仓、棚、库)。所以炼铁原料场应从露天料场改为封闭料场,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二)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炼技术开发科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据统计,近几年内每年中国工业能源消耗总量约为20亿t标准煤,其中钢铁工业消耗高于3亿t标准煤(含矿山、铁合金、焦化、耐材等),占中国工业能源总消耗量的15%以上,是能耗最高的行业。钢铁冶金是基于碳的高温冶金过程,每年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CO2以及多种大气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各种烟尘和粉尘等,温室气体排放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10.5%,因此钢铁工业的节能减排意义重大。
随着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重大战略部署的推进,以及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实质性启动,能源结构将发生重要变化,煤炭的使用限制及成本会进一步上升。降低炼铁工艺碳的排放不仅是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面对将来变化、提高铁水竞争力的需要。项目的实施目的在于降低燃料消耗和CO2排放,对节能减排有利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料分厂焦炭露天料场封闭项目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资源、能源的“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工程积极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技术,选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污染防治从源头抓起,实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本工程设计中对于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将原料全部贮存在中,基本杜绝了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封闭料场中设置了可靠先进的抑尘设备,大大降低了料场内的粉尘。噪声设备均采取了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工程采取了成熟、可靠的污染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发生量,使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炼技术开发科研项目使高炉富氧鼓风(鼓风含氧量目标达到35%~40%)、提高高炉铁水产量的试验研究,掌握常规高炉不同高产水平下生产稳定顺行的操作技术和长寿冶炼技术;开展高炉使用劣质原燃料的试验研究,掌握高炉使用低品质原燃料的应对技术;开展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规模化试验研究,获得炉顶煤气循环、煤/煤气复合喷吹、炉温控制等关键工艺控制参数,掌握各种工艺操作条件下燃料消耗的极限值,形成鼓风含氧不低于50%、生产效率提升20%以上、铁水成本与常规高炉相比有一定的经济性的高炉低碳冶炼技术。
五、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原料分厂焦炭露天料场封闭项目从目前来看,未看到风险。随着时间及工艺的改变,焦炭的用量发生改变,封闭料场会存在不饱和状态。
(二)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是炼铁发展中的前沿技术,尚没有工业化应用的实施例,缺乏生产操作经验。有许多技术难题,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尚无法确定。氧气高炉的前期基础研究、和已有的LKAB试验高炉的结果来看,尤其是俄罗斯Tula氧气高炉的工业试验情况表明,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是能够成功。但需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理论支撑。同时也存在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炉况操作难以稳定的风险。应对措施是:(1)针对技术问题进行的研究开发和确认设备改造切实有效;(2)制订可行有效的顶煤气循环氧气高炉操作技术方案和操作对策,确保炉况稳定,顺利;(3)制订详细的生产试验方案和故障处理预案,异常炉况得到及时处理,不产生不良影响;(4)提高生产操作技术水平,稳定炉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1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0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樊国康、刘江华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