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2版)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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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0-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可以登录以下网站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蒋晓萌先生、总经理虞建红先生、财务总监兰小龙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坚卫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联系公司,提出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82324699
传真:0579-89324699
邮件:jf@jianfeng.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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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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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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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6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204 人
2019 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从业人数 5603人;注册会计师1,606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新注册 355人,转入98人,转出 255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22亿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7亿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0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4.6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资产均值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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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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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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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天健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19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决定向董事会推荐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19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19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