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良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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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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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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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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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甬证调查字201906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徐俭芬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68号,甬证调查字2019069号,甬证调查字2019070号,甬证调查字201907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述公司及个人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意见或决定。
后续具体措施:
(1)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及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就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总结,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内控水平,有效防范公司内控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良才
日期 2020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88 公司简称:宁波精达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