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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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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7,5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经营业务包括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业务和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及其相关业务的经营模式、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为下游领域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为发展战略,致力于为水泥、矿山等行业领域提供粉磨系统的最佳解决方案。该板块业务主要产品用于水泥建材行业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脆性物料的粉磨,辊压机(高压辊磨机)是目前已知的最高效、最节能的粉碎设备之一,具有处理量大、运转率高、稳定性好、有效提高金属回收率等特点。在水泥建材行业,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作为一种高效节能的粉磨设备,已广泛应用于水泥生料、水泥熟料的粉磨中;在矿山行业,高压辊磨机可以起到细碎、超细碎和粗磨的作用,不但降低钢耗和电耗,而且能提高有效分选粒度范围的矿物解离度,从而提高金属回收率和精矿品位。

(2)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营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主要从事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航空飞行器零部件的工装模具设计制造及装配、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民用航空飞行器制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聚焦主业着力巩固和强化业务技术和市场,通过全体员工的艰辛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建设,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加大技术研发升级,持续挖掘市场潜力,推动产品销售结构调整,努力维护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业务市场份额;不断优化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资源配置,积极推动主营业务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优化配套资源,加强生产管理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生产管理工作,逐步优化调整生产配套资源,维护健全供应链,有效做好成本管控;积极开展生产技能、质量管理、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库房管理、生产管理等多方面的培训,深入推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知识等综合学习,加强团队建设,促使公司按计划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品牌推广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实时跟踪,持续完善、优化技术质量控制流程,健全质量控制细则,明确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目标,以保持公司产品质量相对稳定,为公司品牌推广及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3)开拓产品市场,稳定客户资源

结合公司辊压机相关业务行业背景,紧密结合市场潜在需求,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围绕客户对产品更新升级,不断强化研发升级技术革新,努力优化调整产品销售结构,保持公司市场份额的相对稳定。

(4)推进技术创新,优化核心工艺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保证,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不断持续的重要工作。公司秉承不断探索、实践新技术、新工艺,积极参与生产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以保证公司技术中心研发能力保持领先水平。

2、经营财务情况分析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15%;实现营业利润2.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52%;实现净利润1.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73%,其中: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256.00万元,实现净利润3,227.39万元。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8,783.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15%;公司营业成本38,324.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63%;公司销售费用4,566.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13%;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4,625.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6.48%。其中: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56.00万元,实现净利润3,227.39万元。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的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33.15%,构成及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原因说明:

①公司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辊系(子)各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水泥建材行业,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分别上升51.82%、38.90%,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品牌推广战略,依托服务与技术相结合的理念,不断拓展行业领域,紧抓改造存量市场,致使收入上升。

②公司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各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矿山行业,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857.41万元,较上年同期3,591.46万元下降20.4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利君科技与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原销售产品退回冲减本期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升29.63%,构成及变化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原因说明:

①公司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各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水泥建材行业,报告期营业成本上升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②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已结算产品结构变化、车间员工增加、薪资增加所致。

(3)资产结构概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37%,资产结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资产流动性较好,变现性较强,其占总资产比重为62.53%,与上年末持平。

(4)现金流概述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增加40,521.24万元,上升156.48%,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所致。

3、回顾总结和经营计划进展情况

(1)公司回顾总结前期已披露的发展战略进展情况

2019年,公司继续围绕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水泥、矿山等生产领域提供粉磨系统的最佳解决方案,为市场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为发展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授权有效国家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19年度已披露经营计划进展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九·(三)·1”中披露了2019年公司计划全年新签订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业务合同4.0亿元。报告期内,经过公司销售团队的艰辛努力,在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下完成新签订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业务合同4.06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要求,经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细情况请参见2019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2019年5月16日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经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细情况请参见2019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在成都市新都区投资设立了孙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在成都市温江区投资设立了孙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2019年11月7日、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2020年4月26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王雪女士、陶学明先生、谢庆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CDA60116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8,058,278.7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805,827.87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6,157,495.02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金额),扣减分配2018年度股利61,050,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11,359,945.88元。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现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1,05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50,309,945.8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15%;实现营业利润2.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52%;实现净利润1.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7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0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前后对照表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CDA60116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8,058,278.7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1,805,827.87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6,157,495.02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金额),扣减分配2018年度股利61,050,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11,359,945.88元。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现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1,05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50,309,945.8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15%;实现营业利润2.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6.52%;实现净利润1.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7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0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有多年为本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与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较好的诚信记录;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0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历史沿革:2000年成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4、注册资本:3,600万元

5、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金余额 18,59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其他说明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革亮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00,308.94元,上升45.63%,主要系本报告期客户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4,525,997.55元,上升182.24%,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孙公司按投资协议支付土地腾退费、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3)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639,078.17元,上升33.89%,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房租、投保保证金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00,000.00元,主要系期初附有追索权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000,000.00元,上升146.79%,主要系期末未到承兑期的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5,117,454.43元,下降38.4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公司2019年度年终奖及第四季度绩效考核工资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20年1-3月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075,691.17 元,下降53.2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2)2020年1-3月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91,847.08元,上升533.67%,主要系本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加所致。

(3)2020年1-3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66,641.31元,增加49.52%,主要系本期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2020年1-3月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87,561.25元,下降91.85%,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车辆产生的净收益,本期无上述事项所致。

(5)2020年1-3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7,759,259.41元,下降34.81%,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20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133,375.95元,上升1,451.57%,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2020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4,437,157.95元,下降398.17%,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a全资孙公司德坤利国按投资协议支付土地腾退费、购建固定资产及德坤空天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4,613.94万元,上年同期无上述事项;b本期理财产品净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500.00万元。

(3)2020年1-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085,760.58元,下降230.26%,主要系全资孙公司德坤利国按投资协议支付土地腾退费、购建固定资产及德坤空天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4,613.94万元,上年同期无上述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1月01日、2017年11月24日、2018年5月22日、2018年11月23日、2019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经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未全部售出,存续期届满前,持有人将根据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分批次购买了相关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3、2019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9年4月24日、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4、2019年1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德坤航空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利国”)出资,其中:10,000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德坤利国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20年2月,根据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对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增资事项,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20年3月,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坤利国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2019年12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德坤航空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6亿元,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拟建设研发中心、智能化生产车间、办公楼、孵化中心、仓储中心以及配套设施等。2019年12月30日,德坤航空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签署了《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约定,2020年3月31日前需公开挂牌出让项目用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函告,受疫情影响,该项工作需后延。经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竞买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用地的议案》,同意竞买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用地事宜延期至2020年5月末;若上述项目用地因疫情影响再次延期公开挂牌出让,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2020年3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3月21日、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亚民

2020年4月26日

(下转115版)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