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且未发表异议声明。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计划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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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服务业务。此外,公司还为行业用户提供自组网、ICT、物联网等系统解决方案。2018年9月,公司收购天创信息68%的股权,天创信息主要为公安机关及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1、通信网络建设、维护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施工集成、运行管理、故障维修及日常保养等专业技术服务,通过全面完整的综合技术服务为通信网络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2、通信网络优化服务:主要采集多维网络数据,结合业务种类及优化需求进行综合数据分析,通过对网络硬件配置方案的优化和软件参数设置的调整,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稳定、可靠、安全、高质量的运行,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
3、无线自组网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为行业用户提供临时性多跳自治系统解决方案,无线自组网不依赖于预设的基础设施,作为对公共网络资源的有效补充,在军事单兵系统、应急通信、抢险救灾、会议通信保障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4、公安机关及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主要为地市以下层级的公安机关提供个性化专用的应用软件开发、智能终端配套等整体解决方案,如移动警务系列产品、人像卡口预警研判比对平台、宾旅馆数据上传系统、公安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居住证系统和自助设备系列产品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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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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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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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我国通信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网络强国战略,5G建设有序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有力支撑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围绕既定市场策略,紧跟行业动态,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一方面,加强项目管控,实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应对行业毛利率下降风险,另一方面,提出“服务+”理念,各子公司、事业部优势整合,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及业务粘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66.01万元,同比增长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6.74万元,同比增长-2.8%。
(1)5G正式进入商用,加固基础积极延伸
2019年国家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流量和信息消费全面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进入快速成长期。2019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四家运营商发放5G网络使用牌照,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阶段,各运营商陆续出台5G建设的规划,正式部署5G网络,5G将驱动各行业协同发展,重组目前的社会形态,实现社会基础设施的智能化、自动化升级。
传统“建网”领域,公司坚定看好5G建设周期带来的市场机会,公司继续凭借诚信、务实、高效、贴近的优势,持续加大在通信技术服务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深耕已有市场省份,为四大电信运营商及各大通信设备厂商等客户提供优质的网络建设、运维及优化服务,同时积极推广应急通信解决方案;
在新兴业务上,公司持续加大对应急通信、自组网、ICT、软件等信息化服务的资源投入,积极培育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本次峰会提供光交值守、线路巡线等应急保障工作。
(2)持续研发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研发投入。对自主研发的无线自组网设备深度开发,新增大带宽及高增益天线等系列产品,陆续投入试用阶段。公司通过进行CMMI5级(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Integration)评估认证,并获得《CMMI5级评估认证证书》,标志着公司在过程组织能力、软件技术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方案交付能力等方面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达到了优化管理级的国际先进水平,可以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更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和更高质量的服务,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升级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是公司研发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3751.94万元。
(3)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市场和管理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运作机制,对公司章程、各类制度进行修订;突出上市公司平台、集团职能;顺利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扩大注册资本至18,932.4万元;对子公司、事业部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及项目责任制,有效调动各业务的管理团队工作的积极性。
(4)开拓业绩增长点,整合资源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天创信息中标柳州市公安局智慧门牌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加快推动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有效增强公司在物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数据处理能力。天创信息凭借与客户的粘性和较强的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为政府注智、为行业赋能,有助于与公司之间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及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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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0.14%,主要是公司努力拓展市场,通信网络建设业务与系统集成业务的规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3.49%,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2019年1月1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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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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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期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期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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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9月,子公司福建平元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信计算(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
2019年12月,子公司中军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本云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福州源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军通持股比例6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38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2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66.0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3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6.74万元,同比增长-2.8%。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2019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确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
8、《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
9、《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三)特别强调事项:提案5属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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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4、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
联系人:张伟玲
联系电话:0591-83800952传真电话:0591-87867879
邮编:350003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60;投票简称:富通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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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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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每个提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提案项,该提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5、受托人姓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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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则执行;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变更的内容如下:
将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三)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持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福州分所”)具体承办。福州分所于2012年成立,负责人为林新田,已取得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563512)。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阳光城时代广场22层,目前拥有14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48人。福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新田,注册会计师,1991年3月起从自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4家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林新田近三年来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莹,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数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杨莹近三年来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5年成为合伙人,曾为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2019年转为质控合伙人,目前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年报质控工作,同时担任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致同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建议公司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致同所营业执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5,998,667.99元,减去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99,86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45,471.35元,减去当年已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9,308,43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835,842.54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4,203,316.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管理可能产生的影响,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19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将择机考虑利润分配事宜。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金额,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45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报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入“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融洁先生,董事、总经理朱小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保荐代表人王欣欣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3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2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所做的工作。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2019年度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暂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将择机考虑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0-03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