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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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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补偿义务人苏黎、吴启权和刘江华已分别确认上述补偿金额,公司已将上述补偿金额计入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时,根据《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足额支付前述款项。

四、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1、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2019年,金业机械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为全年实现收入较预期减少约6,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业机械的产品主要是为整机型号配套,其全新产品开发根据相关规定,周期较长,且存在受客户整机型号产品设计变更的影响而延期的情况,预估的达到批量供货的时间与实际达成情况会出现偏差。

1、2019年,受某型号产品升级改型和换代需求的影响,该型号产品的零部件订单任务较预期减少。同时,金业机械承制的该型号升级改型和换代产品的相关零部件研发工作情况如下:

1.1该型号的升级改型产品,2019年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20年将完成试制工作。

1.2该型号的换代产品,按计划完成了相关零部件研发样品交付工作,预计2020年下半年将实现小批试制送样。

2、由于客户需求变化原因,未能实现某型号产品的出口,订单任务较预期减少。

3、金业机械承制研发的某型号装置结构件产品,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于按计划完成试制样品交付,客户测试后发现需对其原有设计作变更,因此金业机械未能实现批量供货;2020年初,金业机械根据客户变更后的设计图纸重新完成了试制样品交付,预计将在2020年实现小批量供货。

4、2019年,金业机械开发的高铁悬挂系统结构件,未能达到客户技术要求,没有实现批量供货,目前已完成重新送样工作。

2、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虽然金业机械业绩表现不达预期,但初步构建了从运载车辆结构件向弹体结构件、制导装置结构件以及特种装置结构件产品拓展的能力,目前相关重点项目正按计划进行推进,且获得了二级保密资质认证,具备了向更高等级产品领域供货的条件,能够满足今后客户产品型号任务的需求,随着重点项目的陆续量产,将有利于金业机械实现业务增长。

公司已经强化对金业机械的管理协同和技术支持,进一步强化其从研发、试制、生产、交付的管理和资源配置能力,围绕“新材料、新工艺”为突破口,通过“黑色铸造加工+有色铸造加工” 的业务协同,满足客户需求,实现金业机械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存在补偿义务人苏黎、吴启权和刘江华不能如期足额支付相应业绩补偿款的风险,如补偿义务人不能如期履约,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2、存在产品研发进度、批量供货进度受自身能力以及客户需求变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金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847,229.48元,上年末未分配利润3,642,795,403.4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38,983.90元后,2019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259,103,649.0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股本2,053,541,850.00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205,354,185.00元,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的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回报需求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拟减免金菱车世界的租金人民币330.75万元占2019年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0.53%,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将其位于重庆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租赁面积约为84,835平方米)整体租赁给关联方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菱车世界”),租赁期限即从实际交付日(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含税价200万元/月计算即2,400万元/年,2018年租金为2,400万元,之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增加5%,当增加至3,000万元/年时不再增加;能源费由隆鑫机车代收代缴。

二、关于减免关联方租金的情况及履行审议程序

结合政府出台的相关“为帮助支持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的政策,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于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租金减免适用对象(即已签约承租公司自有经营性房产且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隆鑫机车将免除其2020年不超过1.5个月的租金,涉及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中国汽车行业销售出现大幅下滑,根据中汽车统计数据,,2020年2月行业乘用车销售同比下滑79.1%,2020年3月行业乘用车销售同比下滑48.4%。据公司实地走访和了解,金菱车世界旗下全部4S店于2020年2月底开始陆续复工复产,2月销售收入同比下滑91%,3月销售收入同比下滑50%。金菱车世界面临较大的经营和资金压力,于近期向公司提出减免租金的申请。经双方协商并参考相关政策,公司拟对金菱车世界免收2020年2月份租金和减半收取3月份租金,合计减免330.7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袁学明先生回避表决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议案》。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联方金陵车世界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1号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注册资本:7,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日用百货、五金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租赁(凭备案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即隆鑫控股持有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55%股权,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菱车世界10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菱车世界总资产8.41亿元,净资产2.84亿元,营业收入19.54亿元,净利润24.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减免关联方金菱车世界租金的事项符合实际情况,减免金额公允,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减免金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该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袁学明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项下的子议案《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2019年普通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0年普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新区祥福路2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张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通用机械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销售:工程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本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胞妹涂建容配偶张庆控制(持股93.3%)的企业。

2、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B区华龙大道99号隆鑫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学仕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

经营范围:镁合金、镁基材料及其他有色金属材料加工成型及其产品的深加工,新型镁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材料的开发、加工、销售(以上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产品除外),加工、销售普通机械及配件、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加工),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隆鑫控股持股5%,隆鑫控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3、重庆金菱车世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开区白鹤路工业园1号

法定代表人:袁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日用百货、五金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租赁(凭备案证从事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两项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间接控股子公司,即隆鑫控股持有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55%股权,重庆金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菱车世界100%股权)。

4、重庆宝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经开区双龙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陶星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范围按资质证书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彩钢夹芯板、彩钢压型板和冷弯薄壁型钢、轻钢结构件及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交电产品、电器机械器材、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涂建华先生的胞妹涂建敏控制的企业。

(四)2020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公司与亚庆机械签订《产品购销购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向其采购箱体、动力盖、后支架、电机盖等配件。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隆鑫压铸与镁业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隆鑫压铸采购箱盖等零星加工劳务,以及公司支付租赁房屋发生的电费代缴费用,房屋租赁面积1,331.70平方米。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与金菱车世界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金菱车世界向隆鑫机车支付房屋租赁发生的各项费用,租赁面积合计84,834.6平方米。

4、公司与宝汇钢结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租赁房屋,并支付房屋租赁租金及能源代缴费等。

三、公司与子公司少数股东相关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平顶山兆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叶县昆阳镇文化路东段路南

法定代表人:曾德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车配件线束、包装材料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电器、建筑材料、印刷品销售;房屋租赁;蔬菜、食用菌及园林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2、山东富路勇士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东侧

法定代表人:陆付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研发、检测、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低速电动四轮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设备制造、汽车检测设备研发、销售;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销售;汽车租赁;代办车辆挂牌、年审;二手车经纪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的少数股东。

3、山东元齐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

法定代表人:陆付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管理系统及集成、混合动力控制器及集成;汽车动力蓄电池包组装生产;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山东丽驰的董事陆付军控制企业。

4、广州金言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8号之712号

法定代表人:王颖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12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的少数股东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集团”)控制企业。

5、广州宝言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丽骏路28号之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颖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关联关系:超能集团控制企业。

6、诺玛科(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茂路9号

法定代表人:Jose Ernesto Saenz Diaz

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铝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隆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隆尼”)少数股东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控制企业。

7、诺玛科(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诚大道108号(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Jose Ernesto Saenz Diaz

注册资本:15,433.5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铝铸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模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NEMAK Exterior S.L.U.(西班牙尼玛克公司)控制企业。

8、德州力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长庄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陆云然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座椅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配件销售(上述经营范围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需经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山东丽驰的董事陆付军控制企业。

9、德州金大路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路东

法定代表人:李文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车及零部件、助动车及零部件、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山东丽驰的董事陆付军控制企业。

10、隆鑫(埃及)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塞德港市拉斯沃南工业区C7区两街区625、827号

注册资本:1,300万埃镑

经营范围:加工和组装所有型号的摩托车和小型汽车,加工和组装(四驱两轮“摩托车”,四驱载货“三轮”车;四驱两轮“小型摩托车”;四驱四轮“旅游车”)。

关联关系:隆鑫机车的联营企业。

11、NEMAK Exterior S.L.U.

注册地址:Calle Caléndula 95, Edificio M, Oficina 5, Miniparc II 28109 Alcobendas Madrid, Spain

法定代表人:Carlos Avila Garcia (Position: General Manager, Nationality: Mexican).

注册资本:19,582,083欧元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汽车气缸盖、发动机机体、底坐、变速器部件、悬挂和结构件

关联关系:南京隆尼的少数股东。

(四)2020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公司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与平顶山兆民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主电缆等配件及零星加工劳务。

2、公司子公司南京隆尼、重庆莱特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诺玛科南京、诺玛科重庆分别签订了《供货合同》和《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提供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零件及加工劳务,以及收取房租和发生的水、电费用;南京隆尼与NEMAK Exterior S.L.U.签订了《借款合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置设备。

3、公司子公司山东丽驰与山东元齐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向山东元齐采购车辆控制智能化技术、BMS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和混合动力管理系统技术等集成系统产品;以及重庆隆鑫发动机有限公司向山东元齐销售摩托车混合动力发动机及附件。

5、广州威能与广州金言、广州宝言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租赁生产、办公用场地。

6、公司子公司山东丽驰与力驰进出口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向力驰进出口销售各型电动汽车。

7、公司子公司山东丽驰与金大路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向金大路销售电动汽车车身,以及重庆隆鑫发动机有限公司向金大路公司销售摩托车混合动力发动机及附件。

8、公司子公司山东丽驰与富路勇士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向富路勇士销售电动汽车车身以及采购微面焊接及涂装车身。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均予以明确,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可供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法定价;既无市场价格亦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测,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子议案一《公司与普通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和袁学明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及存款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结算及存款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2019年该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及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在关联方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银行”)开展单日存款及理财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富民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116万元,未开展理财业务。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在富民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及存款业务。在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和袁学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及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该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1、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富民银行办理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款及理财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富民银行为公司关联方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富民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江积海、陈朝辉、陈雪梅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与富民银行以不低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的结算及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余霄先生、王丙星先生、李杰先生和袁学明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富民银行为公司关联方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2号涉外商务区一期B1栋

法定代表人:张国祥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民银行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1.21亿元,净资产32.99亿元,营业收入10.47亿元,净利润2.20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金额2亿元,占2019年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比例为9.06%。

2、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富民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珠海隆华直升机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预计担保额度:预计2020年度全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30亿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1亿元(已发生未到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1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7%。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9年度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和珠海隆华直升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隆华”)分别提供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1亿元和0.3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珠海隆华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1亿元、0元。

二、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额度

为适应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19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度全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3.30亿元。公司在2020年度预计为广州威能和珠海隆华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30亿元:

三、 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担保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主要内容

1、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1.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番禹区丽骏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邵剑梁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5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3月8日

经营范围: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内燃机及配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密封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电气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广州威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0%,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广州威能总资产113,686.75万元,净资产60,522.98万元,负债总额53,163.7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67.9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141.8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20,663.35万元,实现净利润10,188.90万元。

1.2 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广州威能总经理邵剑梁先生及其控股的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该项担保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

担保内容及期限:为广州威能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不超过威能机电根据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融资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珠海隆华直升机科技有限公司

2.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隆华直升机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湾八路10号A厂房

法定代表人:冯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无人航空器(无人直升机)整机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珠海隆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珠海隆华总资产9,991.42万元,净资产4,083.01万元,负债总额5908.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36.4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38.61万元,实现净利润-1,736.1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2 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担保内容及期限:为珠海隆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贸易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不超过珠海隆华根据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具体融资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相关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1亿元(已发生未到期的担保金额为2.8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1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7%。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郭东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时间34年,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时间24年,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注册会计师,从业时间16年,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以信永中和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总额不超过190万元(含税),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信永中和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2010年IPO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采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使得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的“预收账款”在2020年1月1日按性质需要调整至新科目“合同负债”,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调整2020年年初数的事项,同时公司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公司2019年未发生相关会计事项,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3、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仅对资产负债表期初项目列报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2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

为投资性房地产

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隆鑫通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公司决定将会计政策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方式由目前的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1、采用公允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日期

自 2020年1月1日起。

2、涉及的范围

公司位于从化市温泉镇温泉大道688号和云星村105国道边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其房地产建筑面积64,361.50平方米。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房地产账面原值8,682.13万元,账面净值4,270.02万元。

3、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

上述房地产地位于广东从化温泉镇,交通便利,用途广泛,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和租赁活跃,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增强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公司拟对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为首次选择,不存在对以前会计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通过评估对该自有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后调整房地产账面价值和所有者权益。

2、因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后,该自有房地产不需计提折旧摊销,2020 年全年减少折旧摊销额预计为413.55万元,利润总额增加预计为413.55万元。

3、本次自有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经过评估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成熟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资产情况。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备必要性。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广东从化温泉镇,交通便利,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和租赁活跃,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具有可操作性。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3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贷款到期后续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5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期后续贷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了贷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以公司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2019年5月21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0年5月20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公告》)。

鉴于上述抵押贷款相关合同即将到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办理到期后续贷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流动资金需求;

2、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

3、贷款期限:一年;

4、贷款抵押物: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99号的18项房地证对应的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0,883.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10,653.60平米。

5、公司拟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

6、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办理上述资产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开展资产抵押融资,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发展公司进出口业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业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到期后续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属于贷款到期后续贷事项,且本次办理的抵押贷款属于政策性优惠贷款,利率较低;同时结合目前公司资金情况,本次续贷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3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暨

“共同成长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即除公司第二期首次至第四次(共计四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各次持股计划方案存续和继续执行外,自2020年起公司不再按第二期持股计划安排每年滚动推出一次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