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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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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张经营活动)

(二)2019年度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王建芳所控制的公司,王建芳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席文杰之妹夫、公司董事王建荣之弟。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多年,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及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 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可能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公证天业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由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承办。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5楼,其前身为苏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事务所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2019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80万元。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公司管理层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做出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使本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四)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52,584,268.77元。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274.71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4,978.12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252.83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 元。

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271.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9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798.56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52.83万元。

其他有关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经公司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审议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798.5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0]E11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0年5月15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5月20日8:00至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 0512-56979228

传真: 0512-58226639

邮编: 215600

联系人: 陈龙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0-018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上接154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韦昆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联系传真:0998-2836777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0-01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且考虑到公司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948,72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773,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33,614.4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9,948,721.2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773,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城市燃气行业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础性行业,关系民生且投资大,需求稳定,风险波动小,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水平不断提升,环保意识的增强,扶贫力度的加大,国家着力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促使城市燃气的行业规模、销售规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未来,城市燃气需求潜力十分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行业运营商,拥有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及天然气设备安装业务的相关资质,为喀什及克州地区多个县市的工业用户、商业用户、车辆用户、居民用户提供低成本的清洁能源,专业从事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以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随着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完成,公司资产规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在此阶段需要紧抓行业发展契机,扩展主营业务规模,加快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管线的覆盖区域,逐步提高运营能力,优化完善产业布局。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70.75万元,同比增长47.4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703.36万元,同比下降5.45%,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光正燃气后,调整光正燃气49%股权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冲减当期投资收益所致,总资产164,019.50万元,同比增长22.53%。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政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部分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车辆流动,对公司车用燃气及工、商业用气的销售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保障正常的生产运营以及下一步平稳发展,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储备量也随之增加。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按照公司城市天然气业务、天然气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存在资金需求量大、回款周期长的特点。

2、随着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通过各种形式整合行业资源,进一步拓展业务市场。同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及核心业务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开展与主业高度相关的产业。

3、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公司服务核心区的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各级政府为了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成为脱贫攻坚支柱产业,产业的发展都需要燃气管线设施设备的配套,从而保障基础的生产生活,结合当地政府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方向,2020年公司将加大投入配套资金加快城燃镇燃气基础设施配套步伐,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巩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稳定运营是公司平稳发展的基础,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及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公司切实需要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从而推动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稳步扩张。

(五)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用于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城镇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及老旧小区燃气设施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划,较大力度的参与投资建设,保障经营范围内的城市燃气稳定供应。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争取以更好的收益回馈广大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时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19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19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0-02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加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 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工程地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卢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合力(600761)、皖天然气(603689)、长信科技(300088)、合肥城建(002208)、安纳达(002136)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审计业务服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福丽,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7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熊延森,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安徽建工(600502)、新疆火炬(603080)、中环环保(300692)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贾安龙,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江淮汽车(600418)、新疆火炬(603080)、黄山旅游(600054)等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8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85万元,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13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128万元,较2018年审计费用同比增长50.59%。

2020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2019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疏附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疏附县火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0748663541B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陈志龙

5、注册资本:壹亿肆仟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3年4月23日

7、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

8、经营范围:天然气的销售;销售:燃气具及其配件、长输管网、管材管件、仪器仪表;天然气集中供热;市政工程总承包;危险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汽车清洗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销售:日用百货、润滑油、石蜡、化工产品、预包装食品、烟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64,019.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720.0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7,370.75万元,净利润为8,703.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3.3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8,892.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5,515.8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7,860.30万元,净利润为1,477.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7.23万元。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疏附县火炬燃气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1599172289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赵克文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2年7月20日

7、住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商贸园区(吾库萨克乡6村)

8、经营范围:天然气投资;预包装食品,酒、日用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汽车用品销售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疏附县火炬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46.37万元,净资产为1,677.8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78.36万元,净利润为549.6万元。

2020年3月31日,疏附县火炬的总资产为2,846.34万元,净资产为1,778.12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36.53万元,净利润为87.00万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疏附县火炬,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疏附县火炬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吸收合并后,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疏附县火炬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资质、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4、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理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简化内部核算,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提升公司组织内部的工作效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疏附县火炬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0-02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暨业绩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4、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998-2836777或电子邮箱:xjhj@xjhjrq.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本次说明会仅针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关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赵安林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志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韦昆先生、财务总监孙颖女士、独立董事刘刚先生、独立董事刘宝纲先生、独立董事陶凤丽女士、独立董事张兴林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韦昆、朱阳春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电子邮箱:xjhj@xjhjrq.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经阿图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克州火炬燃气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1080229859Q

名 称:克州火炬燃气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克文

注册资本:贰亿零肆佰零捌万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1月19日

营业期限:2007年1月19日至2037年1月17日

住 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10院帕米尔大厦二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输及产品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机动车代理服务;汽车、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租赁;燃气设备、食品、酒、日用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土产日杂、汽车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