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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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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华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鹏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股份”)于2020年4月27日签署《终止投资合作协议》。注销已经设立的云南寿仙谷汉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寿仙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寿仙谷未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项目暂无实质性进展,尚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

●本次合作终止后,除了《大麻高品质新品种选育及其有效成分大麻二酚原料药高效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研究项目,公司已无工业大麻相关业务。

一、投资合作概述

2019年3月25日,公司与顺灏股份在上海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合资公司60%的股权;顺灏股份出资800万元,占合资公司40%的股权。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开展工业大麻种植及下游产品的研发及市场销售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终止投资合作的原因

《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合资公司云南寿仙谷于2019年4月18日完成工商登记。由于云南省对工业大麻种植进行管控,工业大麻种植许可审批趋严,截至《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签署日,合资公司云南寿仙谷未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项目暂无实质性进展,云南寿仙谷尚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注销已经设立的云南寿仙谷汉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三、终止投资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于2020年4月27日签署《终止投资合作协议》。根据《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尚未对合资公司云南寿仙谷出资,公司将全权委托顺灏股份办理云南寿仙谷的注销事宜,注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承担。本次投资合作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合作终止后,除了《大麻高品质新品种选育及其有效成分大麻二酚原料药高效制备关键技术开发》研究项目,公司已无工业大麻相关业务。

四、查备文件

《终止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