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李秋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忠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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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福利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以及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100%股权,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牌系列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9年,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计算了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注:1、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疫情期间支付的材料款项减少所致;
4、合同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预收的货款减少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上缴上年度缓交税金所致;
6、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应付未付的市场费用增加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由于疫情影响,本期商品酒产量减少,母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应缴纳消费税等其他税费减少所致;
8、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整合汾酒集团酒类业务后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收到的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收回部分应收账款,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变动主要系按照新准则要求,票据贴现利息在投资收益项目列报,本期票据贴现同比减少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2019年12月内收购汾酒集团公司所持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营销公司10%股权所致;
13、净利润增加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本期商品酒产量减少,相应缴纳消费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同时,由于2019年12月收购汾酒集团公司所持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营销公司10%股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1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薪酬所致;
1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市场费同比减少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19、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到期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结构性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0、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2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汾酒集团公司资产转让款所致。
按产品类别、销售渠道、地区收入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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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71,528,26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784,375,439.4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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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及系列酒的生产、销售。
公司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产供销一体化。
1、科研方面,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分析,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研发方向。 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推进体验式营销。
2、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在山西、东北、内蒙、甘肃、河北等地拥有8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从原粮基地采购优质高粱、大麦、豌豆等酿酒原材料,确保了酿酒原料绿色健康。
针对酒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管理,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
3、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大麦、豌豆、水为原料,按照汾酒独特的“固态地缸分离发酵、清蒸二次清”的酿造工艺,采用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调、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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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汾酒集团部分资产、义泉涌公司部分资产、宝泉福利厂部分资产、汾酒集团土地使用权以及汾青酒厂100%股权、子公司系列酒公司收购宝泉涌公司51%股权,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上述数据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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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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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公司按照年度经营方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体制变革,实现质量、规模、效益、科技复合型发展,盈利水平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80亿元,同比增长25.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亿元,同比增长28.63%。
(一)党建引领 廉洁治企
公司严格按照党中央、山西省委的工作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三基建设”,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党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夯实从严治党,构建以纪检、审计、巡查、监事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改革攻坚 聚势发力
公司统筹推进“双百企业”各项工作,三年改革任务圆满收官。
体制变革方面,公司收购集团旗下10项资产,扩大酒曲产量,提升白酒产能,减少关联交易和内部同业竞争;积极推进与华润的战略协同,双方在人才交流、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等方面均取得重要进展,从根本上激发了内生动力。
机制创新方面,建立契约化管控模式,实施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在酒类营销子公司推行市场化选聘经理人,打造年轻化、专业化干部队伍,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创造活力。
(三)市场优化 营销突破
区域结构方面,公司提出“1357”三步走的省外市场拓展策略,精耕细作原核心市场,着力开拓新兴市场,一地一策,以核心市场带动周边市场发展,公司省内外市场布局进一步优化。
产品结构方面,公司聚焦核心品牌,在产品布局、价格管控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性策略以推动方案落地。中高端产品占比提升,产品布局成效显著。
渠道管控方面,公司对全系列产品实行销售配额制管理,实行精细化分级管理;数字化改造传统渠道,全国市场可控终端网点数量突破70万家。同时,公司拓展线上+线下,店内+店外营销模式,电商渠道全年累计粉丝达到302.79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21.71%,业绩收入2.91亿元,增长速度居行业前列。
(四)文化聚焦 品牌提升
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出台《海外市场发展三年规划(2019一2021)》方案,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承办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和世界酒文化博览会,参加国际品牌特色商品展示等活动,持续彰显汾酒国际化品牌影响力。同时,海外“一带一路”新品荣获香港“一带一路”国际食品展“最佳中国白酒大奖”荣誉,青花汾酒中国装荣获第50届国际葡萄酒暨烈酒大赛金奖。
品牌文化推广方面,公司举办“行走的汾酒”和汾酒封藏大典营销活动,开展“开国第一宴”宴会用酒纪念活动等系列庆典活动,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助力全国二青会等大型活动,持续提升汾酒“文化+品质”影响力。根据《2019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显示,汾酒品牌价值达377.27亿元,较三年改革初期2017年增加214.44亿元,排名上升76位,进步速度为全国第一。
(五)管理赋能 苦练内功
产业联动方面,公司各大业务板块与主业逐步实现协同发展,原粮基地建设成果凸显,共实现高粱等作物种植80万亩,全面保障汾酒原辅料的产量和质量;采取混合所有制模式,稳步推进包装彩印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文旅产业,成立杏花村酒家连锁公司,打造酒旅融合新名片。主业与上下游产业联动,进一步扩大公司整体协同效应。
基础管理方面,不断优化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出台《青年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员工队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公司完善各生产、营销、信息、安全环保系统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大安全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以ERP为中心,推进企业大数据分析管理平台的引入,切实实现数据共享与高效协同管理。
科研质量方面,公司举办汾酒科技大会,出台《科技创新引领汾酒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形成灵活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确立了汾酒科技长期健康发展的方向。公司着力于传统技艺提升和创新研发,整理形成《汾酒酿造质量与工艺改进方案》用于生产实践;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行清香型白酒纯种固态组合发酵新技术开发;完善公司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追溯。
(六)收购资产 资源整合
公司收购汾酒集团义泉涌公司部分资产后,成立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白玉酒厂,对原有各类生产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白玉酒厂原酒和大曲产能扩产,使之成为汾酒的优质原酒和大曲生产基地;公司收购汾酒集团汾青酒厂100%股权后,汾青酒厂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汾青有限公司”,主要定位为优质原酒生产业务单元,并做强做大机械加工业务;公司子公司收购汾酒集团宝泉涌公司51%股权,宝泉涌公司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公司,并更名为“山西杏花村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定位为公司系列酒主要生产单位。
系列酒生产计划、质量管控、品牌管理及市场营销等各项工作全面纳入公司运营体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履行计划、指导、监管、考核等管理职能,确保系列酒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规范运作。同时,收购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公司10%股权,充分理顺了公司产权关系,为实现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8.80亿元,同比增加25.79%;实现利润总额28.45亿元,同比增加27.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39亿元,同比增加28.63%。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广告宣传费及销售人员薪酬等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工费、材料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票据贴现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收回到期理财投资款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违约赔偿收入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年度销售收入增加以及票据贴现所致;
9、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应缴纳的消费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1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支付的广告费等增加所致;
1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收回到期理财投资款所致;
1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1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汾酒集团下属公司汾青酒厂100%股权、义泉涌部分资产、宝泉涌公司51%股权及所持汾酒销售公司10%股权、竹叶青公司10%股权收购款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品牌整合工作,增加系列酒产品,相应对公司产品按各自定位进行了重新分类统计。其中,汾酒为汾酒系列产品,系列酒为杏花村酒、杏花村福酒、清酒,杏花源、红花玉等其他产品,配制酒为竹叶青、竹叶春、白玉、玫瑰等系列产品。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6,489.1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7,611.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9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1,995.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61%。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一)主营业务分析”。
4.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工费、材料费增加所致。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一)主营业务分析”。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数据,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785.90万千升,同比增长0.80%;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617.82亿元,同比增长8.2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04.09亿元,同比增长14.54%;山西省完成酿酒总产量20.93万千升,同比增加3.31%。
2产能状况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车间现有的固定资产配备情况以及设备性能、工作时间测算成品酒产能。
3产品期末库存量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升
■
4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系列酒销量包含杏花村公司代销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村酒系列产品13,200千升。
产品档次划分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结构变化情况及经营策略
□适用 √不适用
5原料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适用 □不适用
酿酒原材料通过合作模式采购,由原粮基地供应;包装材料通过市场模式采购。
(2).采购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2).销售渠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区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区域划分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经销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个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销商管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销商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5).线上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未来线上经营战略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收入及成本分析
(1).按不同类型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销售费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全国市场开拓力度,加大央视广告及网络媒体广告投放,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扩点进场投入,陈列费、展示费等增加,全国市场可控终端网点数量突破70万家,同比增加30余万家;同时强化市场管理,相应扩充业务人员及地聘人员,并加大激励力度,职工薪酬及劳务费等增加;仓储费等增加主要是公司加大旺季备货力度,中心仓库扩容增加。
1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8户,具体包括: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无
证券代码:600809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1,664,153,348.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39,923,705.48元,减去分配2018年度股利653,646,199.50元,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650,430,854.73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1,528,2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784,375,439.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8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