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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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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0-01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德州分行、招商银行德州分行、工商银行德州分行、中国银行德州分行、建设银行德州分行、交通银行德州分行、农行德城区支行、浙商银行德州分行等。

●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45.20亿元,其中已赎回31.0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公司结构性存款进展披露情况:2019年1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0),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注:上述公告中原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已全部赎回并取得相应收益。

2、公司结构性存款后期产品进展情况(自2019年11月7日至2020年4月22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时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性,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并及时关注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已分别与各委托方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浦发银行德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2、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IN00423)

3、工行德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H款

4、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JN00436)

5、中行德州分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6、建设银行德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结构性存款

7、交行德州分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汇率挂钩看涨)

8、农行德城区支行:“汇利丰”2020年第438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9、浦发银行德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10、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两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JN00460)

11、农行德城区支行:“汇利丰”2020年第456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2、中行德州分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13、交行德州分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汇率挂钩看涨)

14、建设银行德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结构性存款

15、工行德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0年第59期D款

16、中行德州分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结构化存款产品,各个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如下: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结构性存款的银行资质、投资性质、收益类型、流动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够保证本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工商银行(证券代码:601398)、中国银行(证券代码:601988)、建设银行(证券代码:601939)、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农业银行(证券代码:601288)、浙商银行(证券代码:601916)等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方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4月22日尚未收回结构性存款本金金额占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70.72%,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委托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理财本金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公允价值变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科目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表中理财实际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银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七、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至2020年4月22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笑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疲弱、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同比下降,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较大幅度下滑。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1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

1、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为部分产品作为内部下游产品原料所致;

2、基础化工产品中不含乙炔气、氢气、香精、冷冻油及其他非主要产品(下同);

3、因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上述产品不包括电子化学材料产品。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物流不畅、产业链不平衡,产品市场需求疲弱、竞争加剧,公司供、产、销、储、运衔接曾出现较大困难,导致产销量同比有所下降、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下跌。面对突发疫情,公司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建设总体战,确保了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努力降低疫情影响。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60 公司简称:巨化股份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系疫情影响,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收降低;

2、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3、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系本期确认的应付工程款;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系上年年末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办法确定各所属单位考核奖金,于报告期末发放完毕;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系本期偿还“14连云债”本金及利息。

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确认收入增加,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关的附加税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受疫情影响,参股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的客运收入下降;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收到因铁路改造影响的补偿款,本期无此类项目;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支付港建费征收劳务费,本期无此类项目;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增加;

6、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额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收到和购买理财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支付股份回购款,本期无此类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同时向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7800万元的专项贷款。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毕曼丽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做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毕曼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做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毕曼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59

电子邮箱:bimanli@163.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邮政编码:222042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毕曼丽简历

毕曼丽,女,汉族,198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投资发展部主管、投资建设部副主任主管、投资发展部主任主管。

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毕曼丽女士于2019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