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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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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4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铍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原子能、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际主要钽铌电容器制造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钽、铌及其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对外贸易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原辅料一般由采购部直接负责采购;部分原材料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各业务单位完成独立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独立进行产品的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各业务单位有专门的销售团队从事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工作,销售部负责对市场和销售工作进行宏观管控。

4、科研开发模式: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各生产科研单位独立进行科研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战略驱动因素:从追求经营规模的企业战略转向追求效益的经营战略,制定了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抓手的经营计划。

2、结构驱动因素:逐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属材料产业,重点维护技术质量相对稳定、收入贡献较大、市场相对明确的传统钽铌产业,妥善地收缩货款回收差、边际贡献低、亏损严重的问题产业。

3、管理驱动因素:对外抓市场,对内强管理,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运转正常,使公司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4、技术驱动因素:以公司科技发展战略为指导,坚持创新提质,持续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推进高比容钽粉、高端钽铌制品等关键技术的研究,重点开展钽粉的重大技术质量攻关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钽铌产业并购重组加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坚定发展信念,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目标任务,坚持战略引领,夯实基础抓主业;坚持市场为先,拓宽市场抓销售;坚持质量优先,提升品质抓质量;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发展抓技术。在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努力下,公司经营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实现连续稳定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1亿元,同比下降45.13%。利润总额4249.10万元,同比增长40.19%。出口额4,745万美元,其中,新品实现销售1,299万美元。

截止2019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6.45亿元,负债总额4.72亿元,资产负债率28.69%。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

1、坚持稳扎稳打,分类施策,巩固市场地位

一是主导产品钽粉钽丝市场,产业格局面临新变化。2019年电容器相关的钽粉、钽丝及炉材产品主要以市场调整以及库存消耗为特征,公司主要客户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给未来市场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二是公司坚持“眼睛向内”,积极扩大国内市场,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制定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对标同业,主动出击开发新老客户,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客户群分布更为广泛。高纯氧化物产品,瞄准高端全面布局。钽铌靶坯产品,销售增幅明显。高性能钽带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销售稳中有升,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近50%的涨幅。化工防腐产品,销售业绩大幅增长。高温合金添加剂产品,竞争态势日趋激烈,公司制定了主攻高端的针对性销售策略,市场开拓精准发力。

三是超导、涂层产品,综合竞争实力逐年提高。公司参与了国内外大多数超导项目材料供应,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成功中标中科院近物所项目。涂层产品,销售再上新台阶,继续延续高速增长势头,销售再创新高。

2、坚持创新驱动,突出重点,提高技术质量

科研管理以新产品研发和关键问题解决为重点,以产品质量提升为主线,以重点课题和对外立项课题为突破口,修订完善科研相关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以科技创新推进公司技术进步。

一是加大投入,强化攻关。公司全年科研费用投入3,846万元。2019年在研科研课题40项,结题率为89.6%。

二是加强合作,促进发展。促进公司对外产学研合作,组织与中科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和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第九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技术交流,公司成立《基于增材制造和化学气相沉积的生物医疗用钽材料的技术研究与验证》研发攻关组,通过对外合作拓展视野,把握科技前沿动向、组织科技创新课题攻关。

三是项目驱动,专利护航。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中国有色集团等相关部门项目12项。“钠还原钽粉”获得全国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稳固捍卫了行业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工艺申报专利8项,起草或参与制定1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

3、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在公司“围绕钽铌产业做精做强,开拓新型材料持续发展”战略指引下,2019年公司把稳舵向,保持战略定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推动“四个一批”方案落地,明确发展方向。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对控股子公司亏损治理工作,确保3家控股子公司实现盈利,推动与主业不相关产业的参股企业的退出力度。

二是激励放权相结合,用活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继续坚持考核引导、激励放权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位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创新绩效考核思路,以利润为中心,以降低“两金占用”和强化内部管理为抓手,以超产奖励和重点业务工作专项奖励为驱动力,持续推广绩效试点成果。

三是抓实内控管理体系。抓基础抓规范,实施职责清单管理,提高效能,强化执行力,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保证合规性,有力地促进各项业务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

4、持续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强基础固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大力开展含氨底泥回收工作,通过废料增值利用、优化工艺、节能降耗等特色创新活动,降低处理成本,提高收率,加强边角废料利用,有效提高综合直收率。二是细化完善设备管理。针对关键生产设备,督促各使用单位建立设备维修及保养规程,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三是系统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强化和落实责任考核,通过合理安排用电削峰填谷、防止动力管网跑冒滴漏、更换节能设施等措施,节能降耗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四是拓展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努力争取到银行信用贷款授信额度2.8亿元;报告期压缩银行贷款2.35亿元,减少财务费用支出1,24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5、坚持绿色发展,强化责任,形势总体平稳

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重大危险源、中高度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的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保持了安全环保形势的总体平稳。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与各单位签订22份《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分解,确保责任到人,目标落实落地。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各单位重新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了识别和评价。三是强化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安全生产、生态文明重要会议精神,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职业病宣传周、防震

减灾应急演练、环境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告第十二节附注四。

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3.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文通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净利润为正,但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依旧为负,故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5号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6号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李耀忠先生、王凡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春光先生、徐汉洲先生、赵文通先生、姜滨先生、聂全新先生、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1日)。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耀忠先生、张文君先生、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0年5月22日-2023年5月21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

2、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7号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总经理工作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8号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9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春光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1989年7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原陕西机械学院),大学学历,2005年11 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博士,中共党员,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人选。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担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徐汉洲先生,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04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

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会计;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高级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业务财务处处长;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经理;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经理。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赵文通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2003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计划统计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股东监事,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发展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司董事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担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4、姜滨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宁夏大学数学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结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钽业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国际钽铌研究中心(TIC)执行委员、中色东方非洲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112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5、聂全新先生,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毕业于山东冶金学校,2003年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生产安全处处长助理,本公司生产安全部副主任、主任、一分厂厂长、监事会职工监事、中色东方非洲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6、李修勇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分厂技术员、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下属吉兰太选矿厂副厂长、厂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市场供应部主任,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宁夏东方钽业钛材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等职。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耀忠,男,汉族,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985年1989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先后在银川第二毛纺织厂,宁夏财政厅科研所从事财务、行政、科研工作,1994年2月进入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从事过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的审计工作。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银川分所主任会计师。2014年7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张文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2年1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历任灵武市饮食服务公司会计,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高级经理; 2010年4月1日至今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陈曦,男,汉族,1980年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学士学位,律师。2015年4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历任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还担任自治区青联委员、银川市政协委员、宁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和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宁夏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宁夏法学会区域法治协同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农工民主党银川市委员会直属总支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等社会职务。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7.01选举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徐汉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赵文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姜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聂全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选举李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8.01选举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张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采用累计投票制)

9.01选举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02选举冯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03选举仲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1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晓明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2020-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推荐黄辉先生、冯小军先生、仲民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宏先生、代新年先生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第八届监事会,各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监事

1、黄辉先生,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管理会计师。1997年毕业于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学专业,2008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历任宁夏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项目部出纳员、项目部成本会计、项目部财务部长;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团委书记、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薪酬主管、财务部主任科员、财务部主任会计师、资金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冯小军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劳动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人事教育部业务主管、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宁夏有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仲民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投资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质量部部长、化学车间主任、副经理。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二、职工监事

1、王宏先生,锡伯族,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

历任石嘴山电容器厂技术员、班长、工段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办主任、计划企管部主任、产品制造部主任、科技部主任、项目部主任、副总经理。2013年10月~2014年10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2016年1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副主任。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部长,监事。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代新年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负责人、人事教育部主任、证券部副主任兼综合部副主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主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本公司人事教育部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曦,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下转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