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94版)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项目拆分为“应收账款”及 “应收票据”项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拆分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项目,“资产减值损失”改为“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以及《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一一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变为控制权的转移。
(3)新收入准则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对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重大融资成分、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合同折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4)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一收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0)0158号)。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曲江文旅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0)0158号)。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1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桦;合伙人数量: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03人,较2018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为761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40,177.7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8,369.34万元。
2019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3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总额为2,326.06万元;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其资产均值为10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洪雄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袁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娟红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袁蓉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3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朱洪雄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0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李娟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部门总经理助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2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经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同意公司支付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5.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70万元,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公告编号:2020-01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曲江银座酒店(翠华南路9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7月1日、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8层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129355
传 真:(029)89129350
联 系 人:李崧、高冉、许焱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