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号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各类汽车精密轴承、智能机器人轴承单元、高端工业装备轴承、高精同步器总成、超精行星排总成、轻量化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精密锻件等高精度、高可靠性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滚针轴承、圆柱滚子轴承、离合器分离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深沟球轴承、轮毂轴承单元、同步器中间环、同步器(齿毂、齿套、结合齿等)、行星排、薄壁型圈环类精密锻件、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重卡车桥、轮毂、底盘及新能源汽车电机、减速机等重要总成,是主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多年来与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商构建了稳固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在为客户提供产品、输出服务的同时,实现了与客户的共同成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2019年以来,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偏弱,贸易摩擦升级与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增加。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国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内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増加,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中国汽车产业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2019年国内汽车总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 7.5%和 8.2%,连续第二年产销量负增长,且下降幅度在不断扩大。轴承主要配套主机行业发展也出现较大的不均衡,国内轴承行业同质化、低端化竞争激烈,行业面临进一步整合与调整。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在国内外汽车与轴承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公司注重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偏弱,贸易摩擦升级与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增加,在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公司所处汽车行业在全球范围内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中国汽车产业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30,948.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75%。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年度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重点新项目、新市场开拓,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控制权变更
2019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控股”)的股东程上楠、程锦苏(JOAY CHENG)、朱雪英(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方”)、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合计持有光洋控股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19年8月19日光洋控股完成了原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取得了原登记机关的核准变更登记和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光洋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10月15日,公司原董事长程上楠先生辞职,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程上楠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2019年10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完成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有限合伙人等工商信息的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名称为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拓展新项目、新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整体发展不力的形势下,持续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在稳住现有存量业务的基础上,以国产化替代为突破口,向中高端、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方向转型升级,同时立足汽车、走出汽车,积极拓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与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新的增量市场的布局,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轮毂轴承单元、智能机器人轴承单元、手动变速器平台项目、自动变速器轴承、新能源汽车轴承、同步器、行星排、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高精度、高性能产品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与进展。一方面公司借助中国乘用车市场的转型变革期,退出一些低水平、经营不善的乘用车客户市场,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开拓国际中高端汽车整车与零部件供应市场。2019年1月获得德国大众对于滚动轴承的VW50015材料放行认可,此次认可对公司后续获取大众项目定点、参与大众品牌产品的设计研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将对后续拓展更宽广的高端汽车品牌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2019年3月成为北京奔驰M254项目中的滑动轴承的国产化供应商,此次获得北京奔驰供应商资格是公司拓展高端汽车市场的又一重要进展;2019年9月公司与伊顿公司签署了《主采购协议》,此次主采购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双方在汽车、工业轴承等领域的业务合作与延伸,有利于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高端整车及零部件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3、不断推进费用预算管控,夯实降本增效
公司不断强化管理革新与体系建设,优化流程,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与效率。公司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开展经营活动,加大技术改造、提升自动化作业水平,建立积极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财务预算控制,推进降本增效改善活动,提高毛利率水平、强化审计监督与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效率。
4、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团队凝聚力
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规范、高效、科学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独立运行,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注重人才培养,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与规划,建立了相应的薪酬考核体系,完善公司级、部门级与岗位级KPI考核指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五、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描述。
公司独立董事牛辉、叶钦华、陈凯、鄂海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0,948.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2.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75%。
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并充分分析2020年整体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计划2020年资本性支出在2019年7,000万元基础上增长0~10%;预计2020年销售收入在2019年基础上变动-5%~10%;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在2019年基础上增长50%~10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58,391.3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185,621.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2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开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该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营运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新的报表格式及颁布的新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执行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对合并及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58,391.3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185,621.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任何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且2020年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多个新项目投资计划。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受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波动剧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留存资本金有利于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因此,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在公司战略转型阶段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并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费用依据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 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勇,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晓晓,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6、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王勇、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汪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晓晓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王勇先生,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汪洋先生,注册会计师,于199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安排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晓晓女士,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至今参与或负责过数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0,000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35,248,804.46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91,351.75元。
2019年度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5,154.15元。2019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286.11元。
(下转206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号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