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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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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983,958.61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002,637.8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26,842,710.40元。[其中2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4日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结构性存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842,710.4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0,000.00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存放资金;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存放资金。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26,842,710.40元[其中2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4日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结构性存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842,710.4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在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划期内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费用,增加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及公司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需与关联方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传动”)发生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机械”)需与关联方常州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车辆”)、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卓特种”)发生资产租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7,438,549.39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注:2019年度预计金额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中德传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北环工业区振兴道13增1号

法定代表人:吕中森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变速箱、减速机、汽车车桥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吕超的亲属吕中森、邢爱珍合计持股100%的天津同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80%),因此,中德传动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二)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吕超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企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商务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天海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三)常州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用运输车及其配件,解放、东风型汽车驾驶室及零部件、普通机械配件、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常州车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四)常州佳卓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常州市青龙西路3号

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载马挂车、旅居挂车、运马车、旅居车及厢式结构专用汽车、特种结构专用汽车的制造与销售;汽车配件、机械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股东、董事程上楠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佳卓特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关联方资产,各关联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系公司合作多年的交易方,具备履约保障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资产租赁等,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公允的交易金额,达成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者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并且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说明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提请公司董事会在今后的关联交易预计过程中审慎评判,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2020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是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程上楠先生、郭达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3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0年度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相互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25亿元(包括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3、为提高工作效率,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予以分配和调整。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4、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5、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如在上述担保有效期内,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发生变化,公司为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则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本公司及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担保需求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光洋股份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常州新北区汉江路52号

3、法定代表人:李树华

4、注册资本:46886.1076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47503H

7、成立日期:1995年04月22日

8、经营范围:轴承、汽车配件、金属加工机械、工具、模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轴承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61%的股份。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光洋机械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常州光洋机械有限公司

2、住所: 常州市河海东路9号

3、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4、注册资本:8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670130605F

7、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 轴承及其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光洋机械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天海同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5号

3、法定代表人:吴朝阳

4、注册资本:10,845.9227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44036049A

7、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8、经营范围:汽车、机电一体化、传动系、自动化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汽车同步器总成、转向机变扭器、变速齿条、传动系电子系统、自动化设备、金属加工机械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天海同步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天宏机械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住所: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武城村

3、法定代表人:程上楠

4、注册资本:3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752715017C

7、成立日期:2003年7月29日

8、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机械零部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天宏机械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天海精锻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东兴道北段10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钢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70625672P

7、成立日期:2005年3月9日

8、经营范围:精密锻造;精密冲压件加工;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股权比例:公司子公司天海同步持有天海精锻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由于各担保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决策全资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因此全资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20,638.3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4.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8”,投票简称:“光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朝阳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郑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牛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0)04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当代科技于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4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649,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172%。本次权益变动后,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3,442,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合计减持价格为合计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情况

1、本次当代科技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当代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股票代码:0027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涉及的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光洋股份外,当代科技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当代明诚13.66%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当代明诚31.27%的股份;

当代集团直接持有三特索道4.98%的股份并与全资子公司当代城建发合计持有三特索道25.07%的股份,当代集团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三特索道0.58%股权,因此,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三特索道25.65%的股份;

当代科技通过华茂集团间接持有华茂股份17.06%的股东权益。当代科技持有华茂集团36.77%股权,华茂集团为华茂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华茂股份46.40%的股份。

当代科技直接持有天风证券2.89%的股份,当代明诚、人福医药、三特索道、上海天阖分别持有天风证券0.96%、10.20%、0.50%、1.98%的股份,因此当代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风证券16.54%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以及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8,092,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17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后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减持价格为合计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洋股份28,092,759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5.991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光洋股份23,442,975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为4.999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当代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3,442,975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4.99998%,累计质押13,653,749股,质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光洋股份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光洋股份4,675,370股无限售流通股,平均交易价格为7.9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2020年4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汉生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