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0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明确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4、明确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务。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0-009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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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鲁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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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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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许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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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审计费用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743.8万元(含税)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43.9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199.90万元。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年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服务。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743.8万元(含税)人民币,2020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结合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0-010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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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情况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0-011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常德路809号三楼305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0-007)。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2020-008)。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