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传动设备:产品包括专用齿轮箱、非标齿轮箱、传动装置,产品规格涵盖0.12kw微型齿轮箱到10000kw大功率重载齿轮箱,特种高效电机。营销模式以直销和经销并重,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应用于冶金、矿山、环保等行业。
2、门控系统:产品包括手术室自动门、通道自动门、防辐射自动门、病房自动门、紧急疏散门、自动重叠门等自动化控制装置,营销模式以直销为主,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应用于医院、药企、写字楼等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中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守主业,苦练内功,通过创新驱动,加速数字化进程,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6.08 万元。回顾2019年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传动设备,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全年累计完成销售订单10.50亿元。另一方面提升专业化能力,优化各工序产能,改善生产组织模式,改建标准产品高效生产流水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毛利率同比提升4.82 %,实现净利润8,791.44 万元,同比增长397.19 %。欧尼克自动门,做深做强净化领域,深挖医用门潜力,核心客户不断扩大。全年累计完成销售订单1.62 亿元,实现净利润3,146.59 万元,同比增长29.66 %。
东力传动入选浙江省创新型领军培育企业,承担的宁波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通过验收。欧尼克科技参编的国家标准《建筑用医用门通用技术要求》申请立项通过,“智慧物联产品体验中心”工程启动。报告期内,公司新获专利授权16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公司推进并完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工厂建设。通过做好做优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创造、协作和控制这三项相互依赖的功能之间的协同,优化数字化产品价值链,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做好内部支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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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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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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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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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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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书面沟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4月 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和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梅志成先生、章勇敏先生、陈一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徐金梧先生、章勇敏先生、陈一红女士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60,785.6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亏损92,546,552.84元。
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9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意见内容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8亿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该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0年6月2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议案以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2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6月22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行、曹美萍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4
2.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 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聪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60,785.6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亏损92,546,552.84元。
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9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拟与安徽马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
2、执业资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5000622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截至2019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38万元,自成立以来无发生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事件,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35人,注册会计师319人,从业人员42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4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3人,从业人员8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人。
(三)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558.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603.48万元,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中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242.51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220.12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家,收费总额1,793.20万元。主要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资产均值为2,938,100.00万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944.40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2,332.75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611.6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4.89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家,收费总额287.00万元。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资产均值为510,080.35万元。
(四)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分所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孙华
孙华先生,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7年,负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五)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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