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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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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志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63.63%,主要原因是上年期末还原的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或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2)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79.58%,合同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19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原存货科目中与能源工程业务相关的已完工未结算、在产品(工程施工)和库存商品中尚未发出的工程总承包的设备和材料计入合同资产所致。

(3)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66.95%,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和新能能源提前偿还的融资租赁款所对应的保证金摊销完毕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2.57%,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天津上年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调至合同负债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2.08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调至合同负债所致(本报告期新地工程与贸易业务预收款项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7.0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放上年计提的绩效激励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72.0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偿还美元债利息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640.0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将2016年发行的“16新奥债”和2019年发行的美元债重分类到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0)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将2016年发行的“16新奥债”和2019年发行的美元债重分类到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1)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1.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偿还部分融资租赁款以及部分融资租赁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8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账款中账龄为一年以上属于不负有发出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义务,且对方不会索取的款项调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3.1.2 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9.37%,主要原因是:①本报告期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对部分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②受外委施工单位机电运输事故停产影响,自产煤炭销量减少;③受疫情影响,自产甲醇价格下降、销量减少;④上年同期发生额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收入。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44%,主要原因是:①本报告期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对部分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和成本;②受疫情影响,自产甲醇装置负荷降低,部分设备停车检修,产量减少;③受外委施工单位机电运输事故停产影响,自产煤炭产量减少相应成本发生减少;④上年同期发生额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成本。

(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4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业务收入减少计提的资源税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3.0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发生额中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的销售费用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8.7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新增研发项目整体进度推迟,研发费用投入相对较少,以及上年同期发生额中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的研发费用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9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美元借款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4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1.3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处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4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与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搬迁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7.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因利润下降带来企业所得税减少以及上年同期中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所得税费用所致。

(11)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02%,主要原因是;①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受外委施工单位机电运输事故停产和疫情影响,煤炭产销量减少,导致利润下降;②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受疫情、大宗商品波动影响,甲醇价格下跌;同时公司主动应对提前安排甲醇装置检修、降低设备运转负荷,产销量减少,致使本期生产经营出现亏损;③上年同期发生额中包含公司原农兽药业务净利润。

3.1.3 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6.1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和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1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动药公司及内蒙古新威远支付给员工的现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2.92%,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受停产和疫情影响煤炭业务营业收入减少,支付的增值税和资源税减少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2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动药公司和内蒙古新威远支付的有关现金减少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9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收到联营公司新能凤凰1.2亿元分红款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9.9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收到土地处置款所致。

(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4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动物药业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5.2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投资支出减少以及公司控制相关投资支付款项所致。

(9)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7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重庆龙冉股权收购款所致。

(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1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返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原所属子公司农药公司收到的融资租赁款所致。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6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完成部分公司债回售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9.8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提前偿还部分融资租赁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42号);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相关机构已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42号)之反馈意见回复》。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奥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奥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的无条件通过,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进展工作。

2、关于对联营公司Santos一季度投资收益确认的会计处理说明

鉴于公司重要的联营公司Santos是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据澳交所信息披露规则,Santos仅披露季度经营活动报告,无须披露季度财务报告。受此限制,公司无法有效运用到Santos季度详细财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因此,公司在处理一季度报告中Santos经营损益时,采取通过财务测算模型对Santos季度经营损益进行测算的方法以确认对Santos 的投资收益。该财务测算模型的测算方法采取折现现金流量法,其主体是以Santos定期报告和季度经营活动报告披露的公开数据,并参考主流投资机构分析报告,以油气上中游的第三方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的财务测算模型。

公司利用建立的财务模型系统对Santos 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进行了测算,同时公司依据Santos 2020年披露的《第一季度经营活动报告》数据为主要基础,通过这些基础信息建立了Santos历史财务数据表格,获得比如税率、桶油运营成本、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等关键信息。再通过资产模型获得营业收入、产量、折旧摊销、EBITDA、EBIT、石油租赁税、矿山等相关测试结果,并将资产模型数据进行汇总,计入财务成本、Santos总部成本等数据,最后获得Santos 2020年第一季度基本的EBIT和净利润等核心数据。

公司通过财务测算模型测得按照平均汇率折算2020年第一季度对持有Santos10.07%股权比例权益法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3,934,725.68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

3、变更日期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规定的起始时间即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4、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将所有收入统一纳入一个确认模式一一控制权模式,而后判断是否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与现行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控制权”的概念。“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不再是一个条件,而是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的一个迹象。

(3)收入金额的计量涉及更多判断。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价格,即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同时还要求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可变对价的估计、重大融资成分的调整、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等都需要企业进行判断。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明确规定根据各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相对单独售价分摊交易价格。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合同、总额法和净额法区分、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

(6)增加了合同成本的规定。现行收入准则未提及合同成本的处理,仅在现行建造合同准则中有所提及。新收入准则明确指出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同时规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成本如果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贸易煤不含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的经营数据。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注: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贸易甲醇不含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的经营数据。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