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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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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1版)

(三)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结论为:明泰铝业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明泰铝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包括挤压生产线、焊合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其中,焊合生产线已于2017年投产使用,所生产的铝合金轨交车体配套供应郑州中车。2019年度,公司交付车体197节,实现销售收入17,850.24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5,599.92万元。目前,该项目82MN、60MN及125MN挤压生产线均已安装完成并于2019年7月、8月陆续投产,该项目2019年度实际效益3,821.86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

● 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列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 “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韩国光阳铝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经济造成冲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及发展资金充足的同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需要,公司2019年度采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700.47万元。

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004,720.56元,考虑公司所处经营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6,301,046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30,104.6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7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

公司作为国内铝加工龙头企业,产品涵盖铝板带箔和铝型材两大门类,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倡导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生活的如今,新能源新材料用铝、轨交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将成为铝加工行业消费的关键增长点。近年来,为推动行业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我国颁布多项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精深加工,尤其要着力发展乘用车、航空航天及船用等铝材产品以满足高端制造领域需求。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交通轻量化、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用铝领域,正在建设当中的 “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韩国光阳铝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对经济造成冲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接受银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主要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所2018年12月1日净资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纪玉红,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安控科技(300370)、辰安科技(300523)、润建股份(002929)、凯莱英(002821)、新元科技(300472)等多家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8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陈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凯莱英(002821)、三夫户外(002780)、流金岁月(834021)、康比特(833429)、挖金客(834003)、通宇泰克(837550)等多家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陈美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曾为流金岁月(834021)、万国体育(837629)等多家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5万元(不含税),根据事务所审计收费定价原则,预计2020年度审计收费与2019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丰富经验,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容诚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容诚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所是公司2018-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业人员专业务实、勤勉尽责,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企业MINGTAI KOREA CO., LTD.及其子公司MK METAL VINA CO.,LTD.,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与参股公司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中车”)之间在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小军

注册资本:陆亿圆整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车辆生产制造和检修服务;高速动车组检修服务;轨道交通项目总包、机电总包;轨道交通装备相关其他产业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配件销售;“三来一补”业务。

住所:荥阳市广武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泰铝业持有该公司16.67%的股权,明泰铝业副董事长杜有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明泰铝业、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荥阳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设计及制造工艺由中车青岛四方公司进行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MINGTAI KOREA CO., LTD.

1、基本情况

基本注册号:110111-5946615

法人代表:金浩中 马星星

注册资本:12亿韩元(约708万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住所:韩国京畿道安山市檀园区城谷路22街51(城谷洞)

主营业务:基本金属的批发,金属或其它材料的雕刻、切割以及其它类似的 加工。

股权结构:马星星持股比例60%,韩国温世贸易持股比例20%,金汉纳(韩 国人)持股比例15%,梁承宰(韩国人)持股比例5%。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MINGTAI KOREA Co., Ltd.主要股东马星星系明泰铝业控股股东马廷义先生之子。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MK METAL VINA CO.,LTD.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金浩中

项目总投资资金: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铝板,铝制品,电子和制造业使用的铝制零件;执行进口权,批发经销权(无批发设施)商品代码HS 7606(铝板材)。

项目地点:越南Bac Giang省越南区Van Trung公社Van Trung工业园区CN-0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系MINGTAI KOREA Co., Ltd.之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及其母公司专业从事金属材料加工及贸易业务,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下列原则和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五)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实施的“年产2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铝合金轨道车体焊合生产线及挤压生产线均已投入运营。2020年度,该子公司产能将继续释放,生产的铝合金轨道车体交付郑州中车数量将延续增长势头,极大的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继续为公司贡献利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MINGTAI KOREA CO., LTD.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全球化品牌战略的实施。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

●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闲置状况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目前公司产销量及利润稳步提高,现金流充裕,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为充足,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性动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履行的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闲置状况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未到期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的产品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现金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39.1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9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8.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652.5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5,200,131.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81,406,718.46元,其中:银行存款31,406,718.46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7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

本次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的产品范围及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进行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五)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性动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认为:明泰铝业本次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影响,并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明泰铝业本次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积极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的目的, 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2020-01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马廷义先生、化新民先生及杜有东先生对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7日(上午 8:00一11:30,下午 14:00一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Y19 栋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景奇浩

联系电话: 0371-67898155

传真: 0371-67898155

邮政编码: 45000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现场会期一天;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3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mtzqb601677@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0年4月28日公告了《明泰铝业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5:3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mtzqb601677@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景奇浩

联系电话:0371一67898155

传 真:0371一67898155

电子邮箱:mtzqb601677@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