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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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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3版)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8 年年末金额: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赛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丙仁,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较2018年合计增加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 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经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4)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3)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本期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27,000,000.00元。

(4)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公司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只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董事会履行对本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盖奇异开关(上海)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4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65.17万元);

2、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韦尔”)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5.79万元);

3、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JV”)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4、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86.6万元;其中,10,000万元授信业务担保为长期并购贷款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授权);

5、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盖奇异开关(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JV”)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本年度至今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4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E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C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就上述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工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涉及的为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4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6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澳通韦尔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E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3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802.45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气设备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工程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2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1,644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4%的股份,AEG电气(澳洲)有限公司持有其14.6%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C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2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9,192.7198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江

4、经营范围:中低压断路器、开关设备、控制设备、自动化设备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设备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安奕极企业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上述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朱黎庭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27,08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资金投向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总裁指派专人负责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间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短期投资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成套设备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输配电领域颇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资深企业之一。公司2019年度、2018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8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情形。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健康,生产经营稳定,在确保资金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符合合同本金+利息的特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核算,视同为定期存款,并根据流动性在货币资金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详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股东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

联系人:WANG HAO、钟熙

电话:021-67101661

传真:021-67101610

邮编:2014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e互动”)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16:0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赵淑文女士,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斌先生,董事会秘书WANG HAO先生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1日16:0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并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钟熙

电话:021-67101661

传真:021-67101610

邮箱:office@csge.com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