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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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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6版)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方式如下:

1、时间:2019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董事会秘书于桂添先生、财务总监曾凡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庆刚先生、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蒋序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园林”)更名为深圳市中装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920万元增资中装园林。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80万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4楼408

5、经营范围: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花卉的种植(限分支机构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苗木的销售;园林景观设计;造林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质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最近一年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及更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旨在增强中装园林的资本金实力及经营能力,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符合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及更名后中装园林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内部控制等因素仍可能引致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来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次可转债方案,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245.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51,230.6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706.32万元(已于2020年4月1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720.99万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

同时,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

4、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万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2,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人民币512,306,886.8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日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理财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购买额度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万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 月26日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装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亿元,期限6年。中装转债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9年10月8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3月30日,中装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中装债累计转股84,549,838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0,549,838股。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

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拟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2020年2月12日,公司与严勇等13名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下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和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严勇等13名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部分约定的计算口径进行了明确约定如下:

一、《业绩承诺补偿协议》部分条款的修订:

双方同意对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调整前:

“第四条 超额业绩奖励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三年业绩承诺约定的累计净利润金额,则甲方应当将超出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以上部分的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的相关主体,具体奖励对象由业绩承诺方自行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对奖励方案有权提出合理建议。超额业绩奖励的上限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20%,相关税费由奖励对象自行承担。

上市公司应当于标的公司2022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根据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各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按照业绩承诺方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调整后:

“第一条《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第四条“超额业绩奖励”修改为:

各方同意,若标的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三年业绩承诺约定的累计净利润金额,则甲方应当将超出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上部分的50%作为奖金奖励给届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的相关主体,具体奖励对象由业绩承诺方自行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对奖励方案有权提出合理建议。超额业绩奖励的上限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20%,相关税费由奖励对象自行承担。

上市公司应当于标的公司2022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出具后,根据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各年度专项审计/审核结果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情况,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按照业绩承诺方拟定的奖励方案进行奖励。”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进程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严勇等1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特”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资产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2019年10月13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2号〕,根据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

2020年3月3日,公司公告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详见2020年3月19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36),详见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36号),详见2020年4月18日《中装建设: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组织分析与核查。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着对社会和员工负责的态度,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本次资产重组加期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开展,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1、标的公司到岗人员不足,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标的公司需自外地返岗人员较多,导致标的公司实际到岗人员比例不足。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更新需多部门协调配合,受标的公司到岗人员不足的影响,财务数据更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2、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与标的公司有业务联系的企业遍布全国多个区域,财务数据更新需中介机构对其客户和供应商履行核查程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标的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中介机构的现场审计、函证核查等核查程序无法如期开展。

3、中介机构人员行动受限,无法开展工作

从本次疫情开展全国范围的防控措施以来,中介机构人员前往标的公司及其省外分(子)公司需要进行人员隔离,往返交通出行受限,本次交易更新财务数据所需审计工作无法如期开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位于深圳,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公受限,标的公司员工及中介机构人员通过远程办公形式,推进财务资料更新工作,但是现场及外部核查程序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预计疫情会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资料更新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截止申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