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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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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4版)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367,295,279.2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18,667.8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436,238.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9,848,066.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2,07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49,515.04元(含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华兴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亿元,证券业务5,256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华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华兴在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军,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冯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华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正中珠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改聘任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华兴执行2020年度审计业务与正中珠江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前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上市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我们认为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的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制度。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9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度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由董事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改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聘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均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经我们认真检查:

对照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八、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刘涛、韩玲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2019年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8、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2019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的变更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为: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0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539,539,280.34元,比上年下降0.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436,238.74元,比上年下降6.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941,011,340.06元,比2018年增长95.3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246,798,338.71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依托公司良好的管理和经营基础下,日丰股份已于2019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建立了公司上市后合规管理体系,规范了信息披露管理,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2019年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6、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利润分配方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2019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执行、认真研究、审慎决策,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关系管理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审议通过并公告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其他重大临时性事项等重大信息,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时、规范,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2019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相关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互动易平台等,与公司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发展等情况。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控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有效沟通;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提出的问题,公司均能及时全面解答,解决投资者的疑问。

(六)董事会换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换届后的独立董事包括财务会计专家一名。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严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流转和对外发布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合规交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复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尊重全体投资者的法定知情权和表决权,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对募资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全、合规,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公司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加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等重点培养与发展,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晋升体系和福利制度,推进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公司也将持续改造升级信息系统,推进高效化运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丰股份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679.83万元,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2,261.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7.27%,主要是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2)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1,421.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799.34%,主要为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在建工程: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4,436.36万元,增幅256.64%,主要原因为公司扩大产能新增生产设备与各项工程较去年末有所增加。

(4)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612.25万元,增幅422.22%,主要是预付的工程和设备款。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0,578.71万元,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0,941.27万元,降幅68.61%,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且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有所减少。

(2)应交税费: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减少699.37万元,降幅76.10%,主要是计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导致。

(3)应付职工薪酬:2019年末较上年末增加615.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1.30%,主要原因为公司应付员工薪酬增长所致。

3、净资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101.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5.33%,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上市成功,向社会公众发行募集资金导致。

(二)经营成果

2019年度公司实际营业总收入153,953.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92%,净利润10,843.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8%。

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

(1)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1,229.7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3.58%,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且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有所减少,导致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

(2)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5,351.0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27.0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储备增加及管理费用项下开支有所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909.73%,主要系与银行进行结构性存款认购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74.43%,主要系本期发行股票融资增加所致。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5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4月2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对2019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减值测试,拟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5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8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在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的结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对2019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减值测试,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60亿元。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2019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35,330.90万元,具体情况及与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计提情况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需要单项计提的则按下述(1)中所述方法处理;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时,应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按下述(2)中所述方法处理。

(1)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项目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采用其他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公司年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733.16万元,年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788.07万元,2019年度由于计提坏账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5.97万元(差额系报告期内核销的坏账准备)。

2、差异原因说明

根据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公司对应收款项的余额进行了调整,从而影响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计提情况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试,2019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2、差异原因说明

经过与年审会计师和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估值机构沟通,公司对持有的SQM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调减,增加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如下:

(1)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尚未蔓延到欧美国家,因此对COVID-19不利影响估计不足。2020年第一季度,至少有三个对智利影响深远的地区受灾,即中国、欧洲和美国,而智利61%的贸易都依赖这三个市场。根据智利中文网2020年4月9日报道:“与2019年同期相比,智利的出口下降,国外销售额减少了7.22亿美元。下降幅度最大的产品是纤维素(3.5亿美元)、三文鱼(2.12亿美元)和碳酸锂(7,900万美元),这三个部分占智利出口下降的90%。”路透社官网2020年4月24日发布消息称,据海关贸易数据显示,在2020年第一季度,智利的锂出口价格下降了38.5%。

(2)SQM于2020年3月2日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快报中称因产能过剩因素,预计锂产品价格将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下行,SQM在2020年3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季度业绩快报问答会议上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影响销量有所下跌。SQM在2020年4月23日股东会议上称如果锂产品的需求继续下滑,可能需要缩减2020年扩产计划投入约3.3亿美元。

(3)英国大宗商品研究公司Roskill 2020年4月6日发布最新报告称,此次疫情导致汽车需求不确定性增强,原定今年第二季度由亚洲销往欧美汽车制造商的锂电池也推迟发货。全球范围内,今年第一季度插电式电动汽车销量同比下降30%,相当于减少了约5.5吉瓦时电池容量需求;更严峻的情况还在后面,如果停工和封锁状态继续,今年全年电动汽车市场都将面临极大干扰,预计插电式电动汽车月销量将减少70%或80%。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下调了SQM各类产品在预测期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参数,导致较业绩快报时增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约30.71亿元,其中:下调锂产品价格及销售数量导致较业绩快报时多计提减值准备约16.70亿元。

二、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5,330.90万元,计入2019年度利润,预计将减少天齐锂业利润总额约535,330.90万元人民币,影响天齐锂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约531,735.64万元人民币,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约531,735.64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类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在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决定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本决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5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4月2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5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

注:1、上表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2、公司配股股份于2020年1月上市,由于配股资金到账及验资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股本入账时间在报告期内,故上表本报告期末股本包含配股股数。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35),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5,812.56万元和-282,410.43万元,较上年分别减少140.13%和228.36%。修正后的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8,020.74万元和-598,336.25万元,较上年分别减少223.30%和371.96%。

2、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造成本次业绩快报修正的主要原因是业绩快报披露后,发生的以下事项和新的信息,导致公司对SQM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结果较业绩快报时发生重大变化,经过与年审会计师和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估值机构沟通,对公司持有的SQM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调减,增加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尚未蔓延到欧美国家,因此对COVID-19不利影响估计不足。2020年第一季度,至少有三个对智利影响深远的地区受灾,即中国、欧洲和美国,而智利61%的贸易都依赖这三个市场。根据智利中文网2020年4月9日报道:“与2019年同期相比,智利的出口下降,国外销售额减少了7.22亿美元。下降幅度最大的产品是纤维素(3.5亿美元)、三文鱼(2.12亿美元)和碳酸锂(7,900万美元),这三个部分占智利出口下降的90%。”路透社官网2020年4月24日发布消息称,据海关贸易数据显示,在2020年第一季度,智利的锂出口价格下降了38.5%。

(2)SQM于2020年3月2日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快报中称因产能过剩因素,预计锂产品价格将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下行,SQM在2020年3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季度业绩快报问答会议上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因疫情影响销量有所下跌。SQM在2020年4月23日股东会议上称如果锂产品的需求继续下滑,可能需要缩减2020年扩产计划投入约3.3亿美元。

(3)英国大宗商品研究公司Roskill 2020年4月6日发布最新报告称,此次疫情导致汽车需求不确定性增强,原定今年第二季度由亚洲销往欧美汽车制造商的锂电池也推迟发货。全球范围内,今年第一季度插电式电动汽车销量同比下降30%,相当于减少了约5.5吉瓦时电池容量需求;更严峻的情况还在后面,如果停工和封锁状态继续,今年全年电动汽车市场都将面临极大干扰,预计插电式电动汽车月销量将减少70%或80%。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下调了SQM各类产品在预测期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参数,导致较业绩快报时增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约30.71亿元,其中:下调锂产品价格及销售数量导致较业绩快报时多计提减值准备约16.70亿元。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在发布业绩快报时未预计到疫情在全球的蔓延,以及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风险预警能力,确保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严格按照《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有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加强培训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规范化水平。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数据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初步审计结果,尚未最终审计确认。最终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5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情况概述

2018年底,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为完成Sociedad Químicay Minera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股权购买新增并购贷款3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大幅上升,加之受行业周期性调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公司降杠杆、减负债工作不达预期。特别是进入2020年2月后,受前述因素叠加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影响,公司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大。若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的局面不能得到改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面临重大风险。

二、风险提示

(一)项目建设或达产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在澳大利亚奎纳纳建设的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调试进度放缓。该项目调试进度、投产及达产不及预期,如果公司各种融资路径未能成功,且公司亦无法通过别的融资渠道解决后续建设资金投入,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前期投入未来可能面临损失或计提减值的风险。

公司此前已经启动的其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天齐锂业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未来也可能将面临因暂时无法继续投入导致前期投入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

(二)一期氢氧化锂项目调试进度放缓的其它相关风险

1、诉讼和履约风险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TLK”)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总承包商MSP工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SP”)于近日通过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以下简称“西澳最高院”)向TLK发出传票令状,要求TLK支付未付的经证明的发票金额本息合计3,611.18万澳元(按2020年4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6,333.73万元)。TLK认为MSP违反了双方签署的《总包协议》和《澳大利亚竞争法》,TLK不应支付前述工程款项,且主张要求MSP支付大额违约金;同时,TLK认为MSP通过西澳最高院发出的令状不符合争议程序,要求对方按协议中的争议程序进行磋商。

目前,TLK和MSP双方正在就争议程序开展进一步沟通。公司和TLK认为有充足理由可以向MSP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不排除存在败诉且需要支付约3,611.18万澳元工程款项的风险。

此外,TLK已就一期氢氧化锂项目部分产品销售与客户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项目延期投产可能导致TLK无法按照长期供货协议的约定向客户供货。因公司与相关客户存在相应的协商机制,公司和TLK正在与客户积极、友好地磋商,故管理层认为因TLK调试延期导致长期供货协议违约的风险较小。

2、TLK存在被托管或破产清算的风险

如TLK未能如期筹集资金履行到期支付义务或法院判决的支付义务,为避免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TLK可向当地法院主动申请托管并将由法院指定一名受托管理人在现有团队的帮助下经营公司,同时帮助公司寻求最佳的债务解决方案。

如果TLK进入托管状态后,受托管理人整理偿债方案后无法形成和解方案清偿债务,或无法就现有债务进行重组取得债权人同意;或TLK未能成功申请托管而被债权人申请清算,TLK将可能面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TLK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将可能导致公司在西澳奎纳纳投资建设的氢氧化锂项目面临成本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三)其它诉讼、仲裁风险

由于流动性紧张,如果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又不能与供应商就货款支付达成新的约定,可能导致生产基地无法开展正常生产活动,造成销售合同无法按期交付产品,同时引发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诉讼或仲裁风险。特别是,Talison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泰利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锂精矿唯一供应商,如果公司日常采购锂精矿过程中延迟支付货款的累计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较长且未能及时补救,将可能导致公司在锂精矿《分销协议》和《供货协议》项下的违约,由此可能引发公司原材料供应风险。另外,如对《分销协议》和《供货协议》形成了重大违约,可能被认为也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中文名:文菲尔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菲尔德”)《股东协议》的违约,而《股东协议》中约定,如一方股东被认定为对《股东协议》形成重大违约且未能及时补救,则另一方股东有权要求以市场公允价值的 90%购买违约股东所持有文菲尔德的全部权益,由此可能引发相应的争议及诉讼风险。

(四)交叉违约风险

上述生产经营的违约风险,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的可能;如果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也不能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新的约定,公司被质押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将面临被债权人处置的风险。

1、2017年公司以境外全资子公司天齐芬可有限公司为发行主体发行了3亿美元债,并由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根据美元债募集说明书,如果公司及公司重要子公司发生实质违约金额超过4,000万美元(被发违约通知或被宣告违约),或重要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无法按期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形,将构成美元债违约事件。持有美元债本金金额不低于25%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违约事件发生后通过信托人要求天齐芬可立刻偿还美元债项下的所有义务。

2、因购买SQM23.77%的股权,公司向中信银行牵头的并购银团贷款35亿美元。根据并购贷款协议的约定,公司重要子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或涉及协议约定的诉讼、仲裁、破产程序等情形将构成并购贷款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如违约事件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贷款人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提前偿还贷款的可能。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也不能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达成新的约定,公司被质押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将面临被债权人处置的风险。

如果美元债持有人或并购贷款银团加速债务到期,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将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加剧资金紧张局面。如无法妥善解决流动性危机,公司可能会因债务逾期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它风险

1、锂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年度工作报告载明,2018年四季度以来,基础锂盐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期。2019年,由于境内外锂盐加工产能快速扩张,下游拉动不足,市场价格断崖式下跌,原料库存较大的企业都出现了亏损,四季度末多家企业停产,行业处于“洗牌”阶段。目前,全球范围内锂产品供过于求,预计新冠病毒大流行将在2020-2021年减少汽车制造商(OEM)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剧供过于求;不排除由此导致公司出现产品价格下跌、市场占有率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业绩增速。

2、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9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因主营产品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的下降、财务费用的大幅增加以及对前期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大幅减少。公司长期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但是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全球经济因此遭受重创,短期内或对新能源汽车、3C等公司下游行业造成冲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融资进展等均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这将给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

3、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率过高的风险

截至2020年4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1,1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9%,对应融资余额16.556亿元。此外,根据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函,其合计持有的10,003万股天齐锂业股份已存入了代理行指定的证券托管账户并承诺不对其进行处置或设置任何担保。若公司业绩持续下滑、不能偿还大额到期债务等上述风险被触发,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届时天齐集团将可能发生被质押权人要求偿还质押融资或补仓的情形。

三、公司正在采取的措施

2018年底至今,受35亿美元并购贷款的影响,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均受到一定影响,债务偿付压力增大,加之外部金融环境影响,公司融资能力降低。2019年以来,公司董事会以减杠杆、降负债为头等紧急任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019年12月末,公司配股资金29.32亿元到账并偿付部分并购贷款。同时,在确保境内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整体融资方案、销售回款情况,有序规划有息负债的还款计划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与支付安排。2020年2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公司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业务进展缓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拟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也因其自身融资工作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放缓,无法及时、足额实施。目前,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尚未得到明显改善,公司正在采取以下措施缓解流动性紧张局面:

(一)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2019年以来,公司持续积极论证各类融资工具和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出售部分资产和股权等方式)的可行性,以期在条件成熟时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截至目前,公司相关工作没有达到履行决策程序的条件,公司也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股权融资、出售资产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协议。

公司仍将继续推进各类融资工具和路径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如果相关事宜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沟通,采取合法有力措施确保公司核心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泰利森是公司目前境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锂精矿的唯一来源,公司将以全力保证公司锂精矿供应稳定为目的,在与泰利森和相关股东充分磋商的前提下,按照《股东协议》和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合法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奎纳纳工厂是公司在中国海外基于行业高标准建设的世界级氢氧化锂自动化工厂,工艺水平得到了LG、SKI等知名国际客户的认可,项目投产后预计能持续为公司提供确定的经济利益流入。公司及TLK将积极推进相关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内融资、澳洲当地特殊目的融资),力争尽快偿付应付供应商欠款,推进项目调试进度,尽快实现项目投产并贡献收益;对TLK与供应商存在争议的工程款项,公司将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及TLK的权益。

公司正积极与银团就并购贷款债务延期、利率下调等事宜进行积极磋商,以期降低银团并购贷款对公司业绩和流动性的影响。此外,公司正积极与合作银行、境内外客户等合作伙伴保持正向沟通,拓展与合作伙伴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

四、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未来若有重要信息或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