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6,239,2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现阶段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同时保持电极箔的研发、生产、销售。
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电控及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为掌握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重要企业之一。公司拥有雄厚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力量,核心技术团队源于北京理工大学电动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商用车核心技术的开拓者。总经理林程是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北京市首批百名领军人才、国家“十一五”到“十三五”科技部电动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重大项目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孙逢春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司现已成为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主流供应商,新能源汽车业务现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在电极箔业务方面,目前低压化成箔的产量、产品质量及产品系列规格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部分产品的质量已经达到了代表电极箔最高水平的日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目前国内少数能向国际市场出口低压化成箔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国内能够大规模自主生产低压腐蚀箔,并同时能够对自产腐蚀箔进行大规模化成生产的几家企业之一。
2、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行业
公司一直致力于纯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全套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成为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的引领者。目前,公司已掌握整车智能网联控制技术、车辆动力学控制技术、一体化电驱动与传动技术、多电机分布式控制技术等纯电动核心技术,开发出整车控制器、iVCU智能网联整车控制器、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AMT电驱动动力总成等系统和产品,拥有成熟的电控及驱动系统相关技术体系并实现产业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向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展,公司已前瞻性地研发了智能网联整车控制器、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等产品,并不断加强研发成果的转化并实现产业化,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整体先进性的提升,预计仍将在行业内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电极箔行业
铝电解电容器被广泛地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通信、工业控制、电动汽车、电力机车及军事和航空设备中。化成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基础原材料,是整个铝电解电容器组成部分中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最高的部分,化成箔的质量直接影响其下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的质量,进而影响终端产品的质量。近年来随着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基地向我国加速转移且产量快速增长,我国的电子铝箔加工业和化成箔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也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与环保整治的深化落实,行业生态得到了整合,资源向运作规范的优质企业集中,使质量优良的电极箔需求有较大增长。公司化成箔产品在价格、质量、交付能力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
3、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总收入70,622.14 万元,同比上升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4.15万元,同比下降56.18%。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因为:1、受中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影响,国内、国外终端客户均对铝电解电容器减少了采购,导致公司电极箔业务订单数量出现下滑,电极箔销量同比去年出现较大下降;2、受终端需求下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电极箔产品平均单价有所下降;3、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起将理工华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收购新增的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摊销2019年较2018年有所增加。
4、市场地位
在新能源汽车业务上,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提供成熟可靠的全套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掌握有电驱动控制技术、智能网联整车控制技术、高压集成技术等一大批核心技术,拥有成熟的整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相关技术体系,形成了以智能整车控制器、电驱动与传动系统、高压集成控制器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核心产品体系,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成为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引领者。产业方面,公司致力于建立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业态,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和自身技术优势,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带动产品和技术升级,提高产业化水平与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良好的客户服务和供应链体系整合,促进了产业链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水平提高,发挥了国内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龙头作用。截止2019年底,批量销售配套的整车客户已超过15家,客户遍布全国主要城市或地区,已配套整车产品逾45000辆,产品足迹覆盖国内31个省市地区。
在电极箔业务上,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的下游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有机融入了这些客户的产业链。公司客户包括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大陆的各主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主要电器生产商。这些企业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优质客户群为公司扩大生产和销售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抵抗风险能力、增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驱动
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0.6万台,出现首次下滑,同比下降4%。在新能源客车市场方面,2019年共销售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76,278辆,同比下降16.76%。在排名前十的客车企业中,公司主要客户均实现了同比增长,其中最主要的客户同比增长104.23%,是同比增幅最高的客车企业。同时,从2019年商用车行业总结可以看出,行业正向低碳、智能方向深度发展,城市客车、城配物流短途车辆纯电动汽车占比继续提升。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角度统计,目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仅为4.68%,未来成长空间巨大,渗透率将持续提升。从成长空间看,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渗透率仅为4.68%,存量渗透率不足2%,从渗透率变化趋势看,新能源汽车销量单月渗透率持续提升,2019年12月达8.46%。在此大背景下,未来新能源汽车成长空间巨大,渗透率仍将持续提升。因此,上述行业驱动因素均保证了公司在2019年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的逆势增长。
在电极箔业务方面,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电子元器件行业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电极箔业务销售有所下降。
(2)内部驱动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受新能源汽车市场宏观环境影响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影响,公司及时于年中调整经营策略,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外部强化客户和供应商的风险及资信管理,内部大力推进产品降本进程,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力度,连续推出多款最新产品,确保核心业务及市场稳定,最终在行业寒冬季逆势实现了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的增长,并使该业务对公司利润的贡献率大幅提升,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3)政策驱动
①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政策
■
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公司作为国内主流的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供应商,依托产品技术创新和品质优势,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和市场销售力度,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全力应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宏观环境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622.14万元,同比上升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4.15万元,同比下降56.18%。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中美贸易战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管理层为完成董事会所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技术及产品研发
(1)新技术新产品攻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攻关,目前在研的关键项目如下:
■
(2)新产品发布
报告期内,公司已掌握的整车智能网联控制器技术、双电机耦合无动力中断自动变速等多项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已完成工程研发和测试阶段,新产品开发已经完成并发布。
智能网联整车控制器(iVCU):公司研发的智能网联整车控制系统,采用汽车级软件架构和开发流程,将车辆的内部总线网络与外部互联网无缝连接,与国家、企业监控平台充分对接,为车辆的智能控制提供大数据支持。
双电机耦合无动力中断自动变速电驱动系统:公司最新研发的双电机驱动自动变速系统,可大幅提高整车动力性与换挡平顺性,将使电动客车能够达到传统燃油客车的动力水平,应用前景广阔。该产品具有系统集中度高,结构紧凑,适用性高;消除动力中断现象,提高行驶平顺性和乘坐舒适性;消除因传动轴扭振等危害,提高使用寿命;驱动电机、变速箱、动力电机的自由组合可扩展驱动系统外特性,使两个电机都工作在高效区;电机均可进行制动能量回馈,并进行制动扭矩分配,根据各电机特性进行最大程度能量回收;与传统构型相比,空间利用率高的技术特点。目前,双电机耦合无动力中断自动变速电驱动系统已得到了充分验证,已具备量产条件。
电极箔研发:(1)LW系列突破传统腐蚀扩面技术所不断逼近的极限瓶颈,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基于技术创新,公司LW系列产品已扩展到新的应用领域一固态电容器及贴片电容器,并已经形成销售。在此基础上,技术团队将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拓展电压规格范围。(2)LG系列作为腐蚀技术升级换代的代表,已经进入到行业内的第一阵营,其技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重点是进一步强化产品性能(如耐水和性提升、接触电阻和漏电流的进一步降低等)与提高生产效率。产品一致性与稳定性的提升,将进一步带动产品品牌的口碑与影响力。(3)LH系列作为公司传统强项产品,一直是公司电极箔业务的热销冠军,经过近几年的研发和技术进步,已在高厚度高电压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品静电容量特性较传统产品提升10%以上,并推出相应的高强度产品和水系产品,为电容器客户在5G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大力支持。
2、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为应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宏观环境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战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在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在维持客车市场的同时,重点开拓物流车市场和专用车市场,新增5家优质客户,并首次获得海外市场订单。其中,物流车和专用车客户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300%,客车客户销售额趋于平均化、合理化,大客户集中度问题逐渐得到解决。
3、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调整生产中心订单管理职能,新成立供应链与质量管理中心,有效提升订单实施效率和供应商管控能力。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全员绩效管理机制,开展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认证。优化了公司级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实现项目推进流程规范化,达到内外部顾客满意的目的。
4、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核准批复。2019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2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理工华创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围绕主营业务,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和年产30,000台套高性能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为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提供支撑,实现为乘用车厂配套产品的战略目标。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股东及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第十二节、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逸、李卫宁、黄向东、葛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608,358.6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60,835.8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247,522.7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9,833,037.73元,减2019年已分配利润14,097,408.16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8,983,152.34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最新总股本176,239,2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14,099,136.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5.12条规定了,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
现拟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至2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谭帼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林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封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戴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李胜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如下:
1、提名黄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卫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十、议案十一所列示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2:30在本公司召开。《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帼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自治区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化工二系辅导员、系团总支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数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肇庆市端州区政府挂职任区委常委,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华信英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肇庆华富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锋有限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端州区政协常委。现任高要华锋董事长、无锡华锋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谭帼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5,5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王凌为其女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宇峰为其女婿,公司副总经理谭惠忠为其妹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9502客车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
林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68,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封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主任科员,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
封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戴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理工华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天地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理工技术转移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水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阻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翔科飞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兴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工大洋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旭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北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华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晋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理工创新产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戴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宇峰,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肇庆英锋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华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高要华锋总经理及董事、广东碧江董事、宝兴华锋监事、华锋机电执行董事、北京华锋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理工华创董事、广西华锋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陈宇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500股,通过本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27%,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谭帼英女士之女婿,与本公司董事王凌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胜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分行会计主管、肇庆天元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肇庆市宏志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英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行财务经理。现任广西华锋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胜宇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6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向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汽集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技术顾问,广汽研究院院长及首席技术总监。现任恒大新能源汽车全球研究总院常务副总裁兼整车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黄向东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深交所做出承诺,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李卫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化机分馆主任,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广电计量独立董事、中海达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卫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李卫宁先生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会计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兼任华南理工大学MPAcc校外合作导师、西南科技大学MBA校外合作导师。
周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周乔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向深交所做出承诺,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展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608,358.6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60,835.8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247,522.77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9,833,037.73元,减2019年已分配利润14,097,408.16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8,983,152.34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目前的最新总股本176,239,2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14,099,136.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非职工监事选举的议案》;
经相关股东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已经确定,分别为:
1、提名朱曙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提名陈超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任肇庆市端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曙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超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酵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陈超菊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42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谢秀丽女士主持。
会议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谢秀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谢秀丽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秀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肇庆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备货员、报关员、办公室主任,广州自然空间有限公司助理,广州高灿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行政部部长,本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监事。
谢秀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对审计机构应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要素考虑,本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 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就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更换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正中珠江作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了沟通工作。鉴于正中珠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2020年度拟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5)业务资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济平,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1.73 亿元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2 亿元
2018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56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652 家
2019 年度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6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华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周济平(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济平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执业资格完备,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许可证,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聘任表示同意。
独立意见:该聘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拟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理工华创”)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理工华创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华锋股份向林程等30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理工华创100%的股权。根据中威正信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7)第105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购买资产理工华创100%股权评估值为82,736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林程等30名交易对方协商,理工华创100%股权作价为82,736万元。
(二)重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18年9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9233X6),理工华创100%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华锋股份名下,理工华创变更成为华锋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9月7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8]G1504170003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8年9月7日止,华锋股份已收到林程等30名股东以股权出资合计人民币827,359,983.2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9,155,702.00元(大写:叁仟玖佰壹拾伍万伍仟柒佰零贰元整),股本溢价人民币788,204,281.26元计入资本公积。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理工华创因本次交易向林程等30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的39,155,702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发行后股份数量为176,260,802股。
二、理工华创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华锋股份与林程、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辉、孙逢春、杨烨、王文伟、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王剑华、张军、梁德荣、张承宁、赵彩英、曹万科、时军辉、侯睿、董爱道、王军、何洪文、王震坡、南金瑞,赵保国,丁立学、邹渊、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杨晓昆、贺圻、王睿、索世雄、李勇(以上合称“理工华创原股东”或“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业绩承诺如下:
理工华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期间”)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2,050万元、4,000万元、5,200万元及6,8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还应当包括理工华创当期取得或分摊的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并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科研经费。
三、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补偿义务人为理工华创原股东,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2、若理工华创业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支付补偿金额如下:应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3、如果在业绩补偿期间理工华创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按照交易前持有理工华创的股权比例分摊应补偿金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华锋股份支付补偿金额,现金不足以补偿的,由业绩补偿义务人以股份补偿,该部分补偿股份将由华锋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业绩补偿期间结束时应补偿股份数额的确定公式为:
业绩承诺义务人每一方应补偿股份数量=(该方应补偿金额一该方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自《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华锋股份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业绩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华锋股份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华锋股份回购的股份数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3)自《业绩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果华锋股份有现金分红的,其按前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在股份回购实施前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返还给华锋股份。
四、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参照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除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的政府科研经费外的非经常性损益、可转债募投项目损益、华锋股份提供资金支持的成本等影响后,理工华创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及2018年度,理工华创业绩承诺已实现;2019年度,理工华创业绩承诺未实现。据本次交易的补偿安排约定,若在业绩补偿期间理工华创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理工华创原股东履行相应补偿义务。鉴于目前业绩承诺期尚未结束,理工华创原股东暂不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五、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019年,受全国部分地区物流车违规提高车辆载重能力造成安全隐患乃至出现安全事故的影响,我国加大了对物流车整车轻量化的要求,国内物流车厂商对包括新能源物流车在内的车型普遍进行重新开发,加强整车轻量化要求。重新开发延后了新车型技术资料提交、工信部审查、公示、产品准入的进程,大大影响了2019年新能源物流车新车投放市场的进度,导致2019年新能源物流车等专用车行业销量增长未达预期,理工华创2019年新能源专用车动力系统订单及收入增长相应较预期有所下滑,是理工华创2019年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发投入,实现动力系统平台技术和产品的滚动式升级,持续开发并生产符合新能源整体政策导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产品,加强新客户及新车型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销量。同时公司将致力于提升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原材料标准化、集约化程度,持续降低产品成本,以共同推动理工华创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业务的不断增长并实现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董事会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8日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 18日0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电话:0758-8510155。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8.1选举谭帼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2选举林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3选举封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4选举戴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5选举陈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6选举李胜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9.1选举黄向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2选举李卫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3选举周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非职工监事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朱曙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2选举陈超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议案8、议案9、议案10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6项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上述第7项议案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第5、6、8、9、10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邮编:526000
2、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锋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下转52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