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537版)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1号)的核准,2017年09月,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16.67万股,发行价为7.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268,579.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1,15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113,579.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09月0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6,793,568.49元,其中:2017年9月11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7,090,325.82元,此部分预先投入的资金已以募集资金置换;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689,120.83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67,618,743.09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39,395,378.75元,上述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人民币546,793,568.4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4,037,408.2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8,113,579.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2,717,397.75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金额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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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9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昆山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和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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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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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年9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17,090,325.82 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 年9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5353-7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17,090,325.82 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将 117,090,325.82 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2017 年9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决议到期后,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综合评估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目”项目及“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台项目”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及“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合计 5,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84%,其中“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 3,500 万元,“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 1,500 万元。该事项在 2019 年 3 月 1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29 日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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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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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畅联国际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0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6亿元。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为2.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滚动计算。该议案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日前有效。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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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各自的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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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融资安排,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最优的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上述担保事项,控制公司风险。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作出了综合考虑,与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相符。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清晰,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0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384,372.77元,母公司单体利润表净利润为103,630,780.02元,2019年12月31日按母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1,576,303.7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8,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360,0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17 年 09 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16.67 万股,发行价为 7.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268,579.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1,155,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638,113,5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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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有效。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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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开展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0.6亿元,占2020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3.5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对于部分定期理财产品,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在决议有效期内,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畅联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畅联股份本次募集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畅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0.52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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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有效。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将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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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5亿元,为2020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96倍,由于前期现金管理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对于部分定期理财产品,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决议有效期内,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2.57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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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2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126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7月2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17 年 09 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16.67 万股,发行价为 7.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268,579.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1,155,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638,113,5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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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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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1,8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126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1,8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7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8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1.00%-3.20%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结构性存款管理费
⑩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1,5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126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1,5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7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8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1.00%-3.20%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结构性存款管理费
⑩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1,9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万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第SD22003M126A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1,9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7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8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1.00%-3.20%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收取结构性存款管理费
⑩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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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开展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5,200 万元,占本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0.3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上海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0.52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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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7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201316】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7月27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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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700万元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700万元购买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201316】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③认购金额:3,7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27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实际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0.30%-3.45%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不收取任何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⑩争议的解决:与《交易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银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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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700 万元,占本年度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4.5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渤海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2.57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